元朝時,漢人結婚,蒙古人居然對新娘做出這樣的事。《網路歷史》

元朝作為中國的一個朝代,疆域廣闊,卻施行著保甲制,蒙古人對漢人實施的有殘酷保甲制中的最讓人無法忍受的一項:漢人新婚的妻子得先送到蒙古保長家生活三天,保長享受完畢後再送回。

這個制度極大的挑戰著中國百姓的傳統觀念。

中國古代有一句話叫:非我族類,其心必異。

在700年前,蒙古草原部落崛起,中國的南宋江山被蒙古侵略,建立了元朝,元朝成立早期,忽必烈並沒有對漢人做出太過格的事情,公元1294年2月18日忽必烈去世,元朝在僅僅兩年的時間換了八個皇帝。

當時中原的漢人過的也是水深火熱,大元也將天下人分為四個等級,一等蒙古人,二等色目人,三等是漢人,四等是南人。

如果一個漢人死了,隻需賠償一頭牛,由此可見當時漢人是多麼廉價,然而為了保證漢人沒有反抗能力,十戶才能使用一把菜刀,而後很多漢人女子在結婚時,都先將她送到蒙古大人那裡先陪他一夜,以後才能送回家。

也有專家說:因為初夜權的原因中原地區漢人有『摔頭胎』的習俗,以確保自家血統的純正。

元朝對漢人實施的政策,漢人或者南人殺了蒙古人,就要實施連坐,然而保甲制中如果真的含有『奪取漢人初夜權』的律令,那的確能成為漢人的奇恥大辱,但是仔細研究卻不免讓人懷疑,『初夜權』在任何史料中都沒有明確記載,而且從邏輯上也是行不通的。

然而『初夜權』一詞起初在中世紀的歐洲,那時歐洲人認為少女第一次的『落紅』是不祥之物,它會給男人帶來厄運,唯獨高貴地位的領主才能抵禦這種力量,因此貧農家的少女會自願將第一次奉獻給領主。

在南宋、西夏時期,西夏也曾有過『初夜權』,原因是西夏人普遍信佛,上層婦女自願將自己的初夜獻給『有道』高僧,以示虔誠。

漢人歷朝歷代不被逼到沒有活路,都會逆來順受忍下去,對漢人多數女人來說,失去貞操往往比丟了性命更重要,漢人一直是崇尚儒教文化、詩書禮儀的民族,尤其是女人,更是要註重三從四德和名節,不然動不動就殉節自殺。

而漢人男人來說,再窩囊,『奪妻之恨』也絕對是不能容忍的。

如果蒙古人強行實施了『初夜權』,他們的統治怕是會大大縮短。

從人口來看南宋滅亡的時候加上北方漢族人數量是有一億左右,而進入蒙古的漢人也就有幾十萬,也就是說:蒙古人真要行使這個初夜權,也是相當費力的。

另一個方面來看,元朝統治者極力宣傳貞節觀念,按照常理來看統治者不可能一邊宣傳貞節觀念,另一邊又制訂律令來破壞。

另外一個朝代的建立首先考慮的是國家穩定,如果百姓不穩當自然是做不長的,而元朝畢竟也是有很多漢族大臣的,先不說百姓的想法,就大臣也是會反對的,另外專家說的元朝有中原『摔頭胎』的習俗就更不能有了。

中國古代的中醫也是可以根據婦女的生理情況來算出懷孕的準確時間,更沒必要隨意摔頭胎了。

但是有一方面是不可否認的,元朝時期是中原漢人最水深火熱的時代,所以也不排除初夜權成為類似潛規則的隱性權利,畢竟那個年代漢人是作為奴隸的,作為奴隸不要說初夜權,就連生命也是極有可能像待宰的羔羊,所以我們要牢記歷史勿忘國難,警鐘長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