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戶長』和元朝『千戶制』。《網路歷史》

早在蒙古時期,北方人口就不斷的南逃,在大蒙古國征服金朝期間在戰地進行了大規模的屠殺和掠奪,1234年3月9日金滅亡後,華北地區約有110萬戶與600萬人,隻有1208年金朝人口5353萬的13%,而和南宋之間的戰爭共消滅大約1500萬人口,主要集中在川陜四路地區,1280年四川境內的抗元勢力全部被剿滅之時,人口調查僅為9萬餘戶與50餘萬人,隻有1231年蒙古入侵川陜四路前的4%,這是導致『湖廣填四川』移民運動的重大原因。

《本段參考《中國人口發展史》》

千戶制,又稱為敏罕,是軍政合一的社會組織形式,本制源於鮮卑族遊牧時代的兵制,進入中原地區之後,又轉換成府兵制及衛所制。

成吉思汗沿襲了該制度,采用兵民合一的『萬戶制』,按十進制編組成十戶、百戶、千戶。

只要是年滿15歲至七十歲以內的人皆服兵役,而年滿10歲至15歲以下者有組成『漸丁軍』。

戰爭時期,他改變了以往氏族部落聯盟自由結合的分散狀態,在戰場上發揮了重要作用,可是在建都之後,人口還在南逃,本質是因為沒有於民安息和惠民政策的推廣,反而認為延續戰時的軍政合一制度,才能有效把各級百姓固定於特定的地域內,從而形成層層隸屬關系。

元朝建立之後,又將萬戶、千戶分為上、中、下三等,百戶分為二等,並分別設有萬戶府、千戶所、百戶所。

而該制度的統治者被稱為『那顏階級』,是帝王統治人民的重要支柱,而萬戶和千戶那顏實行世襲制,其享有分配牧場、征收賦稅、差派徭役、統領軍隊的權力。

建有特殊功勛、被授予『答刺罕』稱號的那顏,享有免除賦稅、獨有戰利品、不受法律約束和制裁、九次犯罪不受罰、有自由放牧等權利。

更嚴格的『戶籍』制度是,隻能戶內通婚,這個也是『初夜權』傳說由來!不管男女,隻能千戶制內通婚,不管是男方還是女方離世,再婚再娶者也隻能戶籍之內人員,凡是需要戶外通婚者,必須取得千戶長的同意。

但是元朝真正致命的是,設立了達魯花刺這一職位,起初是在千戶所內設置這一職位,千戶長隻管軍事,達魯花刺主管行政,元朝統一之後,在各級地方政府也都設立了達魯花刺一職。

達魯花刺:蒙古語中原意為『掌印者』,元朝在諸萬戶侯、路、府、州、縣各級,都設置達魯花刺一職,如果品軼與原地方長官相同,但是權力在地方長官之上。

在朝廷核心部門也設置這一職務,如大理寺、運糧司等,更重要的是,這麼重要的職位隻能蒙古人擔任。

蒙古人為了鞏固他們的『黃金家族』,設置了層層隸屬的關系,但是核心問題是,你們打天下的時候,是逆取之,而守天下,得順治之,你讓自己的人,什麼都管,那行嗎?

北方雨水沒有南方對,你種植水稻,南方天氣熱,你來種植棉花,而這拍板的權限,全部在你們那顏一族的手上,你們啥都會?

元朝的大汗說,那是肯定的,因為我們用的是元寶鈔,想要多少就印多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