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王文光 馬宜果
來源:《歷史評論》2022年第2期
元朝諸多的制度建設、大政方針的制定都是在忽必烈時代確立的。
為了將大一統的國家意志貫徹到國家政權建設中,忽必烈特意命人修撰《元一統志》,這其中就蘊含著大一統思想,與此同時也蘊含著元朝疆域內的民族就是自在的中華民族共同體的觀念。
在『大一統』思想的基礎上,元朝君臣認為『華夷』是可以互變的。
在這樣的思想觀念之下,元朝把《宋史》《遼史》《金史》同時列為正史,不去強調『華夷之辨』,這正是用大一統思想來指導正史的修撰。
元朝建立後,中原地區成為元朝政治經濟的重心,忽必烈順應時勢,全面推行以『漢法治國』的政策,其中最重要的就是使用年號。
蒙古汗國是沒有年號的,元朝建立之後,忽必烈使用年號『中統』,這是對中華文化的一種認同,表達了忽必烈文化價值觀念和政治取向的變化,並被其後所有元朝皇帝所遵循。
忽必烈在以『漢法治國』的過程中,對儒家文化十分重視。
他下令推舉優秀的儒家人士編修國史,修建館舍讓儒生居住,並設置國子監,使儒家文化教育成為國家政權建設的重要內容。
他還大量任用儒家人士作為國家治理的棟梁,並且取得成效。
總之,元朝把建設大一統國家作為目的,實行以『漢法治國』的政策,不刻意強調『華夷之辨』,通過對儒家文化的認同來淡化『華夷』二元對立。
這樣的大一統實踐,對中華民族共同體意識的發展和中華民族共同體的建設都具有積極意義。
原題《元朝的大一統實踐與中華民族共同體意識》,摘自《貴州社會科學》2021年第10期
作者單位:雲南大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