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古代對盔甲嚴防死守遠勝過其他兵器,元朝如私藏鎧甲則需處死。《網路歷史》

如果說起甲胄,現在的人對這種物品的了解程度很低,甚至認為其作用不大。

其實這種觀點是被誤導造成的,在古代私藏甲胄的話可是要處以死刑的。

現在

美國私人可以擁有槍,但不能有防彈衣,與當年中國的法律可謂是有異曲同工之意。

古代軍士不披甲上陣,那不是去打仗的,那幾乎是去找死的,尤其是涉及肉搏層面的時候,披甲之士對上無甲之人,根本就是場沒有懸念的單方面殺戮。

如果盔甲真的在戰場上可有可無,為什麼中國古代的中央政府對盔甲的嚴防死守要超過其他兵器呢?

翻一下典籍就知道無論是私人或者組織或者達官顯貴私藏盔甲就是重罪。

舉幾個例子吧!

先來看元朝。

《元史》記載:『諸私藏甲全副者,處死;不成副者,笞五十七,徒一年;零散甲片不堪穿系禦敵者,笞三十七。

再來看看繼元而起的大明。

對私藏盔甲者比元朝仁慈一些,雖然罪不至死,但是後果依然很嚴重。

馬甲、傍牌、火筒、火炮、旗纛、號帶之類的,全都不能持有,若持有一件

『杖八十』

如果有人膽敢私自制造,那就是

『杖一百』

,而且

『流放三千裡』

至於清朝代明而起後,對盔甲的禁令直接沿襲了明朝的條文,所以從法律條文上來說對民間收藏鎧甲的懲罰力度,明清兩代是一樣的。

明清時代的禁令,對弓箭、刀、槍、弩、魚叉、禾叉都不在禁限,但對盔甲的監管就是死咬不放松。

在順治六年《1649

》,清廷考慮到戰事尚未結束,民間局勢混亂,允許百姓持有鳥銃、三眼銃、弓箭、刀、槍、當然馬匹等項,但是唯有火炮和盔甲不能擁有,務必嚴厲禁止。

封建統治者視民間持有盔甲之行為如洪水猛獸可見一斑。

周亞夫

當然,以上法律條文僅僅針對民間私藏鎧甲行為,若是權貴敢於私藏盔甲,藏的越多,結局越慘《這個階層比較有權有勢,一藏就會以百計數》。

一般來說就會被當成謀反來處理,你解釋也沒用,西漢時期,周亞夫兒子周陽感覺父親是個將軍,而且年紀大了,『為父買工官尚方甲楯五百被可以葬者』『取庸苦之,不予錢。

庸知其盜買縣官器,怒而上變告子,事連污條侯。

書既聞上,上下吏』結果就差點被廷尉侮辱得自盡而亡。

『尉責曰:‘君侯欲反邪?

’亞夫曰:‘臣所買器,乃葬器也,何謂反邪?

’吏曰:‘君侯縱不反地上,即欲反地下耳。

’吏侵之益急。

初,吏捕亞夫,亞夫欲自殺,其夫人止之,以故不得死。

遂入廷尉,因不食五日,歐血而死。

國絕』

還有明武宗時期的大宦官劉瑾,在其失勢後被抄家沒產,開列清單。

在明武宗得知劉瑾還收藏著暗藏刀具的團扇、盔甲一千多副、弓弩五百的時候,勃然大怒:『瑾果反』隨後,命令進入下獄審訊階段。

審訊內容也是圍繞私藏盔甲的事展開。

內容如下。

蔡震:『公卿皆朝廷所用,雲何由汝?

抑汝何藏甲也?

』劉瑾:『以衛上』蔡震:『何藏之私室?

』《劉瑾》語塞。

然後,『既上獄,上命毋覆奏,凌遲之三日,梟其首,榜獄詞處決圖於天下』,怎一個慘字了得。

至於能顯示盔甲防護作用,甚至關鍵時候能保命的史料多了去了。

可以這麼說,要不是有盔甲這種防禦性兵器護體,明朝、清朝的開國者早就沒了,中國最後兩個封建王朝還指不定叫啥名呢!

像明朝的開國君主朱元璋,在創業初期就卷入了孫德崖和郭子興的內鬥,要不是有盔甲護體,可能那時候命就沒了,死在《明太祖實錄》的卷二部分,更不要說開創後來的大明王朝:『

上即策馬疾馳,群騎急追,兵及上身,上時衷甲,雖被創而無所傷。

展轉十餘裡,復為短兵所及,因墜馬,顧路左適有乘馬者在旁,亦與上有舊,呼與同載,上奔躍其乘馬。

愛新覺羅·努爾哈赤

還有清太祖努爾哈赤在統一建州女真的過程中,攻打董鄂部的翁科洛城,中標兩次,一次被對方的神箭手射中腦袋,

『一箭正中其首,透盔傷肉深指許』

,幸好頭盔夠硬,努爾哈赤所受的僅僅是皮外傷,另外一箭射中其頸部,這回是受了重傷,但是這支箭又被頭盔下的鎖子圍領緩沖了一下,保住了一條性命,得以大難不死,想想看,如果沒有盔甲護體,努爾哈赤的頭部和頸部肯定是要被弓箭射個對穿的,登時就沒命了。

盔甲有沒有用不是很明顯嗎?

精良的盔甲具有極強的防禦力,大大提高了古代士兵在戰場上的生存率。

所以不管是什麼勢力,只要成規模,就一定會提高士兵的披甲率。

就比如說明朝,據《四鎮三關志》記載,遼東鎮有兵94045人,鎧甲75074副,披甲率高達79.8%;真保鎮有兵54303人,鎧甲52796副,披甲率高達97%;薊鎮有兵131135人,鎧甲69892副,披甲率高達53%;昌平鎮有兵30923人,鎧甲19480副,披甲率高達53%。

而據《全遼志》記載,遼東鎮每年生產頭盔3520頂,甲3200副,要知道古代的盔甲生產也是挺復雜的,這個產量已經是不錯了。

缺鐵如蒙古人,也盡量給其精銳部隊配備盔甲,蒙古人

『甲胄以鐵為之,或明或暗,制與中國同,最為堅固,矢不能入』

而努爾哈赤在反明前,已然形成了較大規模的盔甲產業鏈,畢竟東北有鐵礦,冶鐵業一旦被點開開始批量制造盔甲兵器,

『北門外則鐵匠居之,專治鎧甲』

,據《李朝實錄》記載,八旗軍的披甲率非常高,

『其兵有八部,二十五哨為一部,四百人為一哨。

一哨之中,別抄百、長甲百、短甲百、兩重甲百。

別抄者《很可能是後金軍中的精銳護軍》著水銀甲,萬軍之中,表表易認,行則在後,陣則居內,專用於決勝。

兩重甲用於攻城填壕』

當然,《李朝實錄》可能事涉誇張,但據《滿文老檔》記載,後金軍一牛錄內可能配備了150副鎧甲。

士兵廣泛披甲當然是提高了戰場的生存率,這樣的例子更是一抓一大把,就舉幾個例子。

碧蹄館之戰示意圖

就比如說在壬辰倭亂中的碧蹄館之戰,日方史料記載,明軍盔甲刺不穿,砍不動,弓箭也沒法射透,堅固得讓人絕望,要幾個人圍攻一個明軍士兵才行。

再如《經略復國要編》載,在碧蹄館之戰中,明軍將領李寧,因為有盔甲甲葉削弱了日軍火銃彈丸的攻擊力,未造成重傷。

『銃子擊穿左肋甲葉,未曾重傷』

再來看看《滿文老檔》。

一位叫哈寧阿的將領在己巳之變中與袁崇煥所統的關寧軍交鋒,『盔傷四處、甲袖刀傷二處』,這就說明他在戰鬥過程中頭盔挨了四下,軀幹挨了兩下。

『勞薩,升三等參將為二等參將之緣由:察哈爾之戰,率先進擊,殺二人,馬被射傷,俘獲甚眾。

引軍還時,率先進擊蒙古山寨,盔中箭一處,馬亦中箭一處。

由春莧處遣往捉生,俘獲四人,釋三人還,攜一人至。

往黃河套捉生,殺二人,俘虜六人解至。

往擊十三山哨卒,殺二人,獲馬二。

襲取大安口城』

再如鄭成功巨資打造的『鐵人軍』,由軍中優中選優的士兵組成的重甲步兵,攻打南京之役,首戰就擊敗了清軍的重騎兵。

清軍形容『鐵人軍』

『俱全身是鐵,箭射不透,刀斬不入』

,一個訓練有素的士兵披上重甲,完全就是人型坦克,一旦結成方陣,硬沖很難有勝算。

所以,一旦一個精兵披上堅固的盔甲,戰場生存率是很高的,怎麼能說是沒用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