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朝的統治經驗,給明朝很大的借鑒性
元朝的覆滅雖然短暫和急促,但是不可否認的是,元朝統治期間所繼承和創新的一系列封建統治政策,對於後世封建統治者和王朝來說,都是非常具有借鑒和學習意義的。
元朝時期推行的行省制,可以說是影響至今的一種封建體制,對於明朝地方行政制度的建立和改革,同樣具有重要影響。
而政治方面能夠為後世留下可靠借鑒,還隻是元朝的功績之一,在多民族統一國家的構建上,明朝同樣也接手了元朝的基礎。
雖然元朝是由蒙古人,一手創建起來的少數民族政權,但是這種少數民族建立起的大一統王朝,在中國古代歷史的發展演變中實屬第一次。
因此蒙古人所創建的元朝,不論歷史地位,還是其對於多民族統一國家的影響,都是非常深遠的。
蒙古人雖然是利用其強大的軍政力量和擴張戰爭,實現了一個龐大帝國的建立,雖然從其統治基礎來看尚屬薄弱,但是民族融合發展,依然是元朝留給後世的寶貴財富。
明朝取而代之之後,其作為一個新生的多民族統一封建王朝,在政權初期所采取的的民族統治政策,依然也可以看到元朝時期的影子。
特別是元朝時期對於雲南地區、西藏地區的有效統治,更是得到了明朝統治者的繼承和采用。
雖然明朝中央政府對西藏地區的統治,有一種羈縻性質,但是明朝對於雲南地區的統治,卻是十分牢固的。
進入穩定發展階段的明朝,開始進行較大幅度的政治改革
由此可見,明朝建立之後依,然采取元朝時期廣泛推行的行省制,依然效仿元朝,采取相應的民族融合政策和邊疆地區治理政策,這樣的情況並不是無奈之舉,而是中國古代歷史發展中,所存在的一種內在繼承性。
明朝建立之初面臨著政局動蕩、戰火紛飛的局面,因此對於政治改革來說不應操之過急,而是循序漸進,因此元朝推行的有效舉措,便成為了明朝統治者的借鑒辦法。
而當明朝初期的政局逐漸平穩之後,再加上明朝與蒙元政權之間的對立局面,也開始確立,這使得明朝開始進入到,國家實力快速發展的階段。
朱元璋統治的中後期,我們可以明顯看到明朝在政治、經濟以及軍事、文化上相繼采取了,和元朝時期不太一樣的統治方式,甚至是大相徑庭。
造成這樣政治變革現象的重要原因便是,明朝度過了初期的不穩定局面,因此處於封建王朝的發展需要,其不可能永遠都局限於,元朝時期的政治范圍之內,因此需要革新,而且社會經濟的快速發展,也推動著明朝政治體制的改革。
其中最為明顯的便是,延續兩千多年的丞相制度被廢除了,徹底退出了歷史發展的舞臺,丞相的廢除,實際上是明朝政治改革的一件大事。
《明史》載:”朕罷丞相也,另設府、部、都察院等分理庶政,事權皆歸於朝廷。
嗣君勿復立丞相。
臣下若敢以請者置重典,皇親亦惟謀逆不赦,宗親會議取上裁。
“
而丞相制度的廢除,固然有君主專制進一步發展的需要,同時我們也要看到丞相制度的廢除,實際上在反方向上催促著明朝的政治體制,特別是官僚體制,朝著一種全新的方向繼續發展,催促著明朝官僚體制的改革。
而這種改革的方向,實際上幫助明朝建立起了,穩定且先進的文官政治體制,這對於帝國的全方面發展,都具有突出作用。
縱觀整個明朝統治,其實其綜合國力很是強大
明朝能夠推翻元朝的統治,其實不光是中國古代封建政權的簡單更替,更重要的是在歷過了將近一個世紀之後,中國封建王朝終於能夠重回漢人手中。
這種政權性質的回歸,實際上非常符合當時漢族士大夫知識分子的心理追求。
在那個夷夏之別相當嚴重的社會,漢族士大夫那種心理上的驕傲,其實還是存在的,而明太祖朱元璋,能夠在起兵之時得到一些漢族地主、士大夫的支持,其實就是因為於此。
明朝建立之後,社會變化進一步加劇,丞相制度的廢除使得明朝逐漸建立起了,以內閣制度為核心的官僚政治體系,而文官士大夫則成為了明朝的主要政治成員。
穩定的政治體制,為明朝的發展提供了政治保障,在政治平穩運行的情況下,明朝對於邊疆地區的統治力不斷加強。
明朝繼承了元朝對於雲南地區的強力控制,由此雲南成為中央王朝地方行政區進一步鞏固。
人口規模的擴大以及社會經濟的快速發展,使得明朝的綜合國力進一步增強,政治、經濟以及軍事上的強大,表明明帝國實際上並不弱。
參考文獻:《明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