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梓是朱元璋的第八子,其生母為定妃達氏,洪武三年,被封為了潭王,就藩於長沙,他是明朝唯一一位潭王,因為其本人在二十二歲那邊,就因為對當時的政治氛圍過於恐懼,而選擇同王妃一起在家中自焚,還沒來得及生子的他,找不到繼承人,其潭王的爵位自然就草草地被廢除了!
究竟怎樣的政治恐怖還,會讓一個二十二歲的年輕藩王,突然帶著妻子自焚而死呢?
對此《明史》所給出的說法為,他的嶽父一家,因為牽扯進了胡惟庸案中,而被株連而死,朱梓由於擔心牽連到自己,所以整日惶恐不安,當時朱元璋雖然下詔進行寬慰,讓他不要多想,但卻無濟於事。
當時正處於朱元璋大殺特殺開國功臣的特殊階段,整個國家都被籠罩在一種恐怖陰森的政治氛圍之中。
在這樣的情況下,也難保朱梓會停不止地多想,油然而生的恐懼感讓他整日的精神狀態都處於緊繃狀態,隨時都有可能炸裂開來。
而這個時候,朱元璋還覺得下詔寬慰還不夠,還要讓他進京。
這時候的朱梓定然覺得,你朱元璋要對我動手了,於是乎在極度恐懼之下,朱梓就這樣絕望地帶著妻子自焚而死了,其封國也隨之去除。
《明史》裡的這種記載,究竟有多少可信度,這種東西就仁者見仁,智者見智。
畢竟這本史書是清朝人所修,且公認的存在著諸多的篡改之處。
而且就常識而言,朱梓也好歹是一個藩王,真的會僅僅因為過度恐懼,就自焚而死?
這著實有點令人難以置信!
此外,就具體細節而言,《明史》的這番記載也存在著諸多矛盾,比如根據《明太祖實錄》的記載,朱梓的嶽父於顯,並沒有在洪武二十三年,牽連胡惟庸案去世,而是早在三年前就去世了。
《明太祖實錄卷百八十》:『(洪武二十年十二月)己巳,前軍都督府都督僉事於顯卒』
由此,潭王朱梓的死亡,可能另有隱情。
既然在正史裡找不到答案,那就隻能嘗試著去找一些野史的相關記載了,自明朝中期開始,對於潭王的自殺,在各種稗官野史出現了這麼一種離奇的說法,那就是朱梓他不是朱元璋的兒子,而是陳友諒的遺腹子。
根據明孝宗弘治朝進士皇甫錄所著《皇明紀略》的記載:『帝克陳友諒,俘其妻孥曰:我自起兵以來,未嘗納人子女,今友諒三犯我金陵,四犯我太平,我甚恨之,其妻阇氏可沒入掖庭。
未幾生子,實友諒遺腹也,封潭王,國於長沙』
該書信誓旦旦地說,潭王朱梓就是陳友諒的遺腹子,由於朱元璋太過於怨恨陳友諒這個老對手,所以便直接破先例,將其妻子阇氏沒入掖庭,也就是納入自己的後宮。
沒過多久後,她就生下了一個兒子朱梓,很明顯這不是朱元璋的兒子,而是陳友諒的遺腹子。
後來,當朱梓即將前往封國長沙就藩的時候,母親阇氏告訴他真相,你是漢王陳友諒的兒子,我為了你才隱忍到現在的,你將來一定要想辦法為你生父報仇。
根據《皇明紀略》的說法,後來潭王朱梓真的舉兵謀反了,意圖為自己的生父陳友諒報仇,朱元璋派徐達大將軍的兒子前去討伐,結果潭王兵敗,隻得閉城不出。
不久,深感復仇大業未報的他,當即抱著自己的幼兒跑到城上去,取了一塊銅牌,上面書寫著:『寧見閻王,不見賊王』
隨即,將銅牌丟到城外去,並焚燒王府,自己則帶著嗷嗷待哺的孩子投隍塹而死,朱元璋得知後還大怒,直接屠殺了大量後宮之人,馬皇後為特意為之脫簪待罪。
通過這段記載,我們可以看得出,這本《皇明紀略》著實可信度不高,滿滿的野史戲說味,比如馬皇後早在八年前就死了,怎麼可能為之脫簪待罪呢?
雖然潭王朱梓是陳友諒遺腹子這一說法很離譜,但卻滿足了當時底層老百姓的吃瓜心態,所以這種說法依舊流傳下來,在很多野史中都存在著相關的記載。
對於潭王朱梓之死,正史和野史的記載都不能夠令人信服,所以至今都仍舊是一大歷史謎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