孔子與《春秋》的關系——以楊伯峻、沈玉成之說為討論對象。《網路歷史》

一、前言

「孔子作春秋」一事,一直是學術史上懸而未決的問題,《孟子》、《史記》俱肯定《春秋》為孔子所作,自古以來的經學家也深信不疑。

至唐代劉知幾開始懷疑孔子與《春秋》的關系,其後宋代王安石、劉克莊,明代徐學謨等亦有疑意。

[1]五四運動後,《春秋》並非孔子所作或所修的問題才正式被學者提出討論。

所見的史料相同,隻因解讀的差異,導致不同的結論,因此,本文以意見不同的兩位學者觀點為討論對象:一是楊伯峻《春秋左傳註·前言》[2],主張《春秋》非孔子所作或所修;一是沈玉成《春秋左傳學史稿》第二章第二節〈《春秋》的作者問題〉,持孔子修《春秋》的說法。

透過兩位學者對史料的解讀,以看出彼此的差異,並對其論點提出討論,以厘清孔子作《春秋》的疑點。

二、沈玉成反駁楊伯峻之說法

沈玉成主張孔子修《春秋》的理由中,第四點意見是針對「對已有的學術成果中懷疑或否定孔子與《春秋》關系的意見」《頁35》所進行的討論,所列四點意見中,雖未明言是何人的觀點,但前兩項顯然是對楊伯峻的說法有不同的看法,茲分別敘述如下:

《一》《論語》無一字提及《春秋》

楊伯峻認為:

《論語》是專記孔丘和他們弟子言行的書,卻沒有一個字提到《春秋》,更不曾說孔丘修或作過《春秋》。

《頁11》

孔子曾在《論語》中提到《詩》、《書》、禮、樂、《易》等,唯獨未見《春秋》,楊氏以此否定孔子與《春秋》的關系。

沈玉成則以《論語》一書的性質及秦漢典籍中孔子事蹟未見於《論語》為例,說明楊氏說法猶可商榷:

《論語》是一部記載以孔子為主兼及門人語錄的書,並不是孔子的傳記。

不見於記載的言行不等於沒有發生過這些言行。

最簡單的例子,秦漢典籍所記有關孔子的言行,就有許多逸出《論語》的范圍,任何學者都沒有不加分辨地一概斥之為偽。

那麼,《論語》中沒有提到《春秋》就不能成為否定孔子和《春秋》有關的鐵證。

《頁35》

楊氏僅以《論語》未載而否定,證據顯得較為薄弱。

相反地,沈玉成的推斷合乎情理,具說服力。

《二》「述而不作」的問題

楊伯峻認為孔子「作」《春秋》與己說相違背:

《左傳》和《公羊傳》隻說孔丘「脩」《春秋》,孟子竟說孔丘「作」《春秋》,越說越遠。

孔丘自己說過「述而不作」《《論語·述而》》,孟軻硬說他「作《春秋》」,豈不和孔聖人自己的話矛盾嗎?

《頁10》

如果在相信《孟子》的記載為真的前提下來討論,則孟子之說確實與〈述而篇〉孔子自言:「述而不作,信而好古,竊比於我老彭。

」一則的宗旨相違。

沈玉成認為這是對述、作兩字的誤解,他把「述」、「作」、「編」歸為同一意思予以說明:

《史記·太史公自序》:「餘所謂述故事,整齊其世傳,非所謂作也。

」《論衡·對作》:「或曰聖人作,賢者述,以賢而作者非也。

……太史公書,劉子政序,班叔皮傳,可謂述矣。

」這雖然是司馬遷和王充的謙辭,但可以看出漢人所因襲「作」和「述」的概念。

《論語》的「述而不作」,也不妨這樣理解,所謂「述」,其含義相當於今人所說的「編」。

所以,如果說孔子對《春秋》做過或大或小的編訂,和「述而不作」全無矛盾。

《頁36》

沉氏的解釋恐怕未能解決「述而不作」的問題。

從沉氏所引漢人對「作」和「述」的概念來看,「述」和「作」是有嚴格的區分:司馬遷隻敢言自己的著作僅是「述」,王充更明指隻有聖人才可以「作」,賢者隻能「述」不能「作」。

沉氏引用漢人的例證,不但未能厘清楊氏的質疑,反而證明「述」與「作」確實是不同的概念,無法為自己的立論補足證據。

含糊地將「述而不作」理解成「編」,以說明其間「全無矛盾」,論理過程不夠嚴謹,況且並未解決楊氏的疑問。

劉寶楠《論語正義》於此則之下「正義曰」有雲:

《説文》雲:「述,循也。

」「作,起也。

」述是循舊,作是創始。

《禮·中庸》記雲:「非天子不議禮,不制度,不考文。

」議禮制度考文,皆作者之事,然必天子乃得為之。

故《中庸》又雲:「今天下,車同軌,書同文,行同倫,雖有其位,茍無其德,不敢作禮樂焉。

雖有其德,茍無其位,亦不敢作禮樂焉。

」《鄭註》:「今孔子謂其時明孔子無位,不敢作禮樂,而但可述之也。

」[3]

孔子在春秋時代「有德而無位」,隻可述之而不能作。

如以漢人的標準,隻有聖人才可以「作」,以孔子在漢代的地位而言,說其作《春秋》,應無可厚非。

孟子推崇孔子學說,將其與聖人同列,說其作《春秋》,以表達敬仰之意,其心態應可理解。

孔子之前也有許多聖人言行值得效法,孔子言「述而不作」是因當時禮制的規定,抑或是謙遜不敢自比為聖人之列,都可再議。

沈玉成在「述而不作」的問題上,未能提供合理的解釋。

三、沈玉成主張「孔子作《春秋》」之理由再商榷

沈玉成主張孔子修《春秋》的理由有四項,除了末一項是反駁前人的說法,前三項則是其研究的心得,然其中仍有疑義,值得再加以討論,且其所引用的史料,與楊氏重複,也有不同的解讀,因此一併討論,以厘清若幹疑點:

《一》孔子作《春秋》的說法見於《孟子》、《公羊傳》、《史記》

沉氏認為孟子上距孔子之卒僅一百多年,故孟子說孔子作《春秋》的說法是有根據;所引用《公羊傳》原文最晚寫定於漢初,其授受源流和《孟子》不同而所記相同[4],可互相補正。

而《史記》關於「因史記作《春秋》」的說法則來自《孟子》。

這些典籍都認為孔子作《春秋》的說法可信。

1.關於《孟子》的記載

《孟子·滕文公下》雲:

世衰道微,邪說暴行有作。

臣弒其君者有之,子弒其父者有之。

孔子懼,作《春秋》。

《春秋》,天子之事也。

是故孔子曰:「知我者其惟《春秋》乎?

罪我者其維《春秋》乎?

」……昔者禹抑洪水而天下平,周公兼夷狄、驅猛獸而百姓寧,孔子成《春秋》而亂臣賊子懼。

這段文字交待孔子作《春秋》的背景、事實及效用,是贊成作《春秋》的有力證據,孟子更將孔子成《春秋》一事,與禹、周公同列聖人之徒。

但是此處僅呈現當時的亂象,並無「明褒貶,別善惡」的寓意在其中。

在《孟子·離婁下》則僅說明:

王者之跡熄而《詩》亡,《詩》亡而後《春秋》作。

晉之《乘》、楚之《檮杌》、魯之《春秋》,一也。

其事則齊桓、晉文,其文則史,孔子曰:「其義則丘竊取之矣。

此處「《春秋》作」之「作」當為「興起」之意,但是《春秋》所指為何?

是泛指下列的各國史書,抑或是專指孔子所作得《春秋》?

尚待商榷。

末三句以「其……則……」的句型以說明《春秋》的內容,「其義則丘竊取之矣」看不出孔子有作《春秋》?

若相信孔子作《春秋》,可解讀成《春秋》之義法,若否定者,則此段文字隻說取「其義」,未明言孔子取義的用途為何?

故無法成為孔子作《春秋》的有力證據。

至於「其事則齊桓、晉文」,也有學者考證今本《春秋》所記載齊桓公、晉文公的事蹟偏少,不合乎孟子所言[5],則《孟子·離婁下》所言似乎不能做為孔子作《春秋》的有力證據。

2.關於《公羊傳》的記載

沈玉成引用兩段《公羊傳》的記載,斬釘截鐵的認定「《公羊傳》則毫不含糊地提出《春秋》為孔子所作或所修。

」《頁29》以《公羊傳》昭十二年為例:

春,齊高偃帥師,納北燕伯於陽。

伯於陽者何?

公子陽生也。

子曰:「我乃知之矣。

」在側者曰:「子茍知之,何以不革?

」子曰:「如爾所不知何!《春秋》之信史也,其序則齊桓晉文,其會則主會者為之也,其辭則丘有罪焉耳!」

尤其是孔子的一段話,「說明《公羊傳》認定《春秋》是孔子所作或所修。

」《頁29》但是,若否定孔子作《春秋》,亦可解讀成當時已有一部《春秋》,孔子也親眼看到。

姑且不論「伯於陽」的問題,楊伯峻認為:

據何休《註》和徐彥《疏》,孔丘親見其事,魯史有誤而不改。

那麼,明知史文有誤而不訂正,孔子到底,修了《春秋》沒有?

這不是不打自招,孔丘隻是沿舊史文麼?

俞正燮《癸巳類稿》卷二〈春秋不告不書義〉曾經問:「策書參錯,孔子何以不訂正之?

」《頁14》

楊氏以孔子無法訂正史文之誤而認定未作《春秋》。

另《公羊傳》哀公十四年解「西狩獲麟」記:

子曰:「吾道窮矣!」《春秋》何以始乎隱?

祖之所逮聞也,所見異辭,所聞異辭,所傳聞異辭。

何以終乎哀十四年?

曰:備矣。

文中僅陳述《春秋》記載的時間起迄,並無明顯作《春秋》之意。

3.《史記》的記載

《史記》是明確記載孔子作《春秋》的始末且交待相當仔細,〈孔子世家〉雲:

子曰:「弗乎弗乎,君子病沒世而名不稱焉。

吾道不行矣,吾何以自見於後世哉?

」乃因史記作《春秋》,上至隱公,下迄哀公十四年,十二公。

據魯、親周、故殷,運之三代,約其文辭而指博。

故吳楚之君自稱王,而《春秋》貶之曰「子」,踐土之會實召周天子,而《春秋》則諱之曰「天王狩於河陽」,推此類以繩當世。

貶損之義,後有王者舉而開之。

《春秋》之義行,則天下亂臣賊子懼焉。

孔子在位聽訟,文辭有可與人共者,弗獨有也。

至於為《春秋》,筆則筆,削則削,子夏之徒不能贊一辭。

弟子受《春秋》,孔子曰:「後世知丘者以《春秋》,而罪丘者亦以《春秋》。

幾乎把《春秋》所有的討論均納入,由動機,進而「因史記作春秋」,寓有褒貶之意於其中,並以《春秋》教導弟子。

在〈匈奴列傳〉、〈儒林列傳〉也有「孔氏著《春秋》」、「因史記作春秋」等語。

〈太史公自序〉雲:

孔子修舊起廢,論《詩》、《書》,作《春秋》,則學者至今則之。

……周道衰廢,孔子為魯司寇,諸侯害之,大夫雍之。

孔子知言之不用,道之不行也,是非二百四十二年之中,以為天下儀表。

……昔西伯拘羑裡,演《周易》;孔子厄陳蔡,作《春秋》。

對於何時作《春秋》亦約略提及。

然而,在年表的記載就有差異,在〈十二諸侯年表序〉雲:

孔子明王道,幹七十馀君莫能用,故西觀周室,論史記舊聞,興於魯而次《春秋》,上記隱,下至哀之獲麟,約其辭文,去其煩重,以制義法。

〈三代世表〉曰:

太史公曰:五帝、三代之記,尚矣。

自殷以前諸侯不可得而譜,周以來乃頗可著。

孔子因史文次《春秋》,紀元年,正時日月,蓋其詳哉。

以上兩處均言「次《春秋》」而非「作《春秋》」,則「次」是否為「編定次序」而沒有寫入孔子自己的意見,而「筆則筆,削則削,子夏之徒不能贊一辭。

」才是真正的作《春秋》。

此外,孔子何時作《春秋》,在《史記》裡就有不同的時間:一是上述〈孔子世家〉所引文是記在「魯哀公十四年春」,「西狩見麟」一事之後;二是〈十二諸侯年表序〉所雲「西觀周室」之後;三是〈太史公自序〉所雲擔任魯司寇及「厄陳蔡」之時,這正是《史記》在記載孔子作《春秋》的時間上,自相矛盾之處。

從以上沈玉成所羅列的《孟子》、《公羊傳》的說法,很難證明孔子作《春秋》,《史記》雖詳實,但已是晚出的資料,非先秦典籍原貌,也加入不少漢人的觀點。

《二》非儒家學派對《春秋》的記載

沈玉成舉出儒家對立面的《莊子》和《韓非子》,以證明孔子和《春秋》修撰有關的跡象。

1.《莊子》的記載

《莊子·齊物論》雲:

六合之外,聖人存而不論;六合之內,聖人論而不議;春秋經世先王之志,聖人議而不辯。

故分也者,有不分也;辯也者,有不辯也。

楊伯峻認為聖人指的是孔丘,莊子「似乎也肯定《春秋》有孔丘的思想意識,即有孔丘的筆墨。

不過隻『議』而不『辯』,目的在『經世先王之志』而『道名分』。

」《頁10》沈玉成認為「這裡的『春秋』當是『百國春秋』的『春秋』,意即史籍,而且《莊子》中的『聖人』多數不指孔子,所以這一條材料不能用做論據。

」《頁32》雖然解讀不同,可是均沒有論及作《春秋》一事。

《莊子·天運》雲:

孔子謂老聃曰:丘治《詩》、《書》、《禮》、《樂》、《易》、《春秋》六經。

「治」而非「作」,所以,沈玉成的這條證據不夠具說服力。

2.《韓非子》的記載

《韓非子·內儲說上》雲:

魯哀公問於仲尼曰:「《春秋》之記曰:『冬十二月,霣霜不殺菽』何為記此?

」仲尼對曰:「此言可以殺而不殺也。

夫宜殺而不殺,桃李冬實。

天失道,草木猶犯幹之,而況於人君乎?

此段文字主要是說明時令不正,沈玉成認為「魯哀公向孔子提出這樣的問題,不難窺見孔子和《春秋》之間存在某種關系。

」《頁33》哀公與仲尼一問一答,僅言《春秋》所記之內容,未言作《春秋》之事,姚曼波認為:

所引《春秋》文句同於《春秋經》僖公三十三年:「隕霜不殺草」,隻相差個別字《古人引文未必嚴格按照原文》。

既然在孔子生前,魯哀公已看到的,自然不可能是孔子所修《春秋》。

因為私修《春秋》是違法行為,孔子不可能把自己私修的《春秋》給魯哀公看。

[6]

姚氏持否定態度,且又牽涉私人是否修史的情形。

沉氏以《莊子》、《韓非子》少數例證,僅能說明孔子當時有《春秋》一書,但不能證明作《春秋》一事。

《三》《不修春秋》與《禮記·坊記》的記載

沉氏以《不修春秋》的存在以肯定孔子修《春秋》的可能性,《公羊傳》莊七年記載:

《不修春秋》曰:「雨星,不及地尺而復。

」君子修之曰:「星隕如雨。

」何以書?

記異也。

文中的「君子」必須是孔子,經過修了以後,才有今本《春秋》:「星隕如雨」四個字。

楊伯峻於此段《公羊傳》引文也解讀成:「《公羊傳》作者認為有所謂不脩《春秋》,大概就是魯國史官所記載的原本《春秋》。

孔丘曾經脩改它,便是今日的《春秋》。

」《頁9》楊氏於此處似乎認同孔子修《春秋》,與其論點相左。

另有《禮記·坊記》的兩則記載,也說明了《魯春秋》經過加工的痕跡:

未沒喪,不稱君,示民不爭也。

故《魯春秋》記晉喪曰:「殺其君之子奚齊及其君卓。

取妻不同姓,以厚別也。

故買妾不知其姓,則卜之,以此坊民。

《魯春秋》猶去夫人之姓曰吳,其死曰孟子卒。

沈玉成與今本《春秋》比對的結果,沉氏以為「《春秋》經過筆削即今天所謂修訂、編定的證據,如上所述各點,都比較可靠,至於這個筆削者,孔子應該是一個適當的人物。

」《頁35》其所下的結論似乎太快速,缺乏論辯的過程。

四、尚待厘清的問題

《一》《左傳》「君子曰」的問題

《左傳》成十四年記載:

九月,僑如以夫人歸薑氏至自齊。

舍族,尊夫人也。

故君子曰:「《春秋》之稱,微而顯,志而晦,婉而成章,盡而不污,懲惡而勸善,非聖人,誰能修之?

此處「君子曰」與「聖人」是否同為孔子?

《左傳》昭三十一年記載:

君子曰:「《春秋》之稱,微而顯,婉而辯。

上之人能使昭明,善人勸焉,淫人懼焉,是以君子貴之。

沉氏以孔子「這樣的自稱自贊和他一貫的謙遜平易就很不合拍。

」《頁29》因而懷疑這兩段文字頗有後人竄入的嫌疑。

因《左傳》的「君子曰」是不易解決的問題,動輒以竄入為理由,仍無法釋疑。

《二》孔子作《春秋》於何時?

如前面《史記》所述,若孔子作《春秋》是早在西觀周室,或周遊列國,厄於陳蔡之際,實有充裕的時間蒐集資料,完成一萬六千馀言的《春秋》,但是若花費長久時間準備,孔子自己不會透露出絲毫訊息嗎?

若是自魯哀公十四年西狩獲麟,引發其「因史記作春秋」的動機,則孔子死於兩年後的哀公十六年,「以古代簡策的繁重,筆寫刀削,成二百四十二年的史書,過了七十歲的老翁,僅用兩年的時間,未必能完成這艱巨任務罷。

」《楊伯峻,頁10》張以仁先生認為孔子以魯史為據,非憑空捏造;文字不多,不到兩萬字;書寫情形非想像的艱難,這三點理由[7],反駁楊伯峻的說法,認為孔子在兩年內完成《春秋》是不成問題。

《三》今本《春秋》與先秦之春秋的差別?

今本《春秋》與孔子時代所見之《春秋》、魯之春秋,甚至孔子所作之《春秋》,彼此之間有何關連,史料上所呈現的是何種《春秋》,均可一一檢視,以厘清各種《春秋》所造成的迷惑。

五、結語

孔子與《春秋》的關系,眾說紛紜,學者各自解讀現有的史料,竟然可以得到完全相反的解釋,楊伯峻和沈玉成均以研究《春秋左氏傳》而知名,對於史料有時也有過於武斷的推論。

沉氏之書晚出,在反駁楊氏之議論上,對於「《論語》無一字提及《春秋》的推理具說服力;於孔子「述而不作」的問題,未能厘清「述」、「作」的差別,無法解決楊氏的疑問。

沈玉成所主張的「孔子作《春秋》」的三項理由,證據也顯薄弱:孔子作《春秋》的說法見於《孟子》、《公羊傳》、《史記》,但是有力的證據僅《孟子·滕文公篇》,《史記》也有自相矛盾之處;《莊子》、《韓非子》的例證僅能說明當時有《春秋》一書,無法證明孔子作《春秋》一事;至於《不修春秋》和《禮記·坊記》說明《魯春秋》經過筆削,但此人是否就是孔子,可再議。

《左傳》是最早提到修《春秋》的問題,但也必須解決「君子曰」、「聖人」究指何人?

方可進一步探討孔子是否修《春秋》;孔子作《春秋》的時間,也是爭論未休;今本《春秋》和先秦之春秋有何差異?

均是極為複雜的。

透過本文,可呈現學者的某些思考盲點,以及想當然爾的結論,缺乏有力的證據以支持其推論過程,這也是往後學術研究宜避免的缺失。

引用書目

沈玉成、劉寧著:《春秋左傳學史稿》,南京:江蘇古籍出版社,1992年6月

楊伯峻註:《春秋左傳註》,臺北:漢京文化公司,1987年9月

〔清〕劉寶楠、劉恭冕撰:《論語正義》,臺北:世界書局,1992年4月

姚曼波著:《《春秋》考論》,南京:江蘇古籍出版社,2002年12月

張以仁:《春秋史論集》,臺北:聯經出版社,1993年3月初版二刷

[1] 見沈玉成、劉寧著:《春秋左傳學史稿》《南京:江蘇古籍出版社,1992年6月》,頁30—31。

[2] 楊伯峻註:《春秋左傳註》《臺北:漢京文化公司,1987年9月》,頁7—18。

[3] 〔清〕劉寶楠、劉恭冕撰:《論語正義》《臺北:世界書局,1992年4月》,頁135。

[4] 相傳孟子是傳自子思,《公羊傳》是子夏所傳。

[5] 見姚曼波著:《《春秋》考論》《南京:江蘇古籍出版社,2002年12月》,頁43—44。

[6] 見姚曼波著:《《春秋》考論》,頁53。

[7] 見張以仁先生:〈孔子與春秋的關系〉,收錄於氏著《春秋史論集》《臺北:聯經出版社,1993年3月初版二刷》,頁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