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仲『富國策』:鹽鐵歸國有 奢侈消費拉內需。《網路歷史》

齊國財力之富,富在資產國有化和壟斷經營上。

齊桓公問管仲富國之策,並建議對房屋樓臺、樹木、六畜、人口征稅,管仲一一否定之後,鄭重提出了自己的富國策:『唯官山海為可耳』。

管仲由此首次在中國歷史上提出了鹽鐵專賣制度。

『官海』即齊國政府明確規定食鹽屬於國有,但在生產上實行官督民產,規定百姓在特定時間、特定地域煮鹽;最後齊國政府設置鹽官,統一收購、統一運輸、統一銷售。

『 官山』與此類似,國家把鐵礦開采交給百姓承包,並根據產值按三七比例分取利潤。

《管子·海王》記載,『官山海』讓財富迅速積累到齊國君主手中,為桓公霸業奠定了堅實的財政基礎。

僅食鹽專賣一項,管仲為齊桓公算了一筆賬:一個具有萬輛兵車的大國,1000萬的總人口中應納稅的人約100萬,每人每月征收30錢,一個月也就3000萬錢;但只要每升鹽加價2錢,因為食鹽銷售嚴格按照戶籍實行 『計口售鹽』,每月即可多得6000萬錢,遠超過每月30錢高額人頭稅帶來的收入。

簡單的橫征暴斂容易激起民變。

『官山海』表面上並沒有直接征稅,不會引起人民的任何抱怨,達到『見予之形,不見奪之理』,是很高明的國家財政方式。

『官山海』在管仲之後備受各朝重視,特別是宋元明清這千餘年間,鹽課收入成為朝廷僅次於田賦的第二大財政來源。

管仲的鹽鐵專賣思想傳承至今,影響深遠,成為春秋以後長達兩千餘年的中國食鹽專賣制度的濫觴,後世因此尊管仲為『鹽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