歷朝歷代都在變法,隻是有大有小。
而無論大小,卻鮮有可見的成功案例。
小規模變法,屬於小步快跑,即便成功也不顯著。
大規模變法,屬於逆天改命,成功的隻有商鞅變法。
之所以都在變法,一是因為後代王朝一定要汲取前代王朝的滅亡教訓,『光武之懲哀、平,魏之懲漢,晉之懲魏,各懲其所由亡而為之備』,制度調整一直都在進行時;二是因為發展的煩惱,百廢待興有百廢待興的問題,百業俱興也有百業俱興的問題,但這兩類問題是質的不同,新老問題切換必然要求變法。
之所以有大有小,是因為形勢激蕩不同、決心強弱不同、力量大小不同。
外部沒壓力、內心想躺平、說了還不算,那就小修小補過日子;外部壓力大、內心想雄起、說了還能算,那就大操大辦大變法。
但形勢、決心和力量這三組變量未必同進同退,往往還各種不同步,於是形勢碾壓則大廈傾倒、決心滿滿則無事生非、力量強大則孤獨求敗,最後要麼自己被對手折騰死、要麼自己折騰死自己。
之所以鮮有成功,是因為真心太難。
大規模變法無異於以人謀天,結果卻總是天命難違。
『良醫之子,多死於病;良巫之子,多死於鬼。
豈工於活人,而拙於謀子也哉?乃工於謀人,而拙於謀天也』。
變法就是謀天之變。
而這裡所謂的天,完全可以換成一個更現代的說法,叫不確定性。
世界充滿不確定性。
所以,在統計學上,你根本找不到一個最優解,最多隻能找到一個最優的概率區間。
而一旦涉及到概率問題,那所有成功者,便都是隨機漫步的傻瓜。
商鞅變法為啥能成功?這個問題連商鞅都回答不出來。
如果我們不關注有沒有商鞅這種勝天半子的牛人,而隻關注變法實現的條件呢?這個問題還是可以認真談一談的。
變法是在變制度。
而局限於制度本身談變法成敗,卻是緣木求魚。
好的制度未必能夠推行,甚至未必能夠長久綿延;壞的制度也可以累世不息,甚至還經常被重新拾起。
所以,談變法何以成功,必須超越制度本身,而談人事。
本來政治應該分為兩個方面來講:一是講人事,一是講制度。
人事比較變動;制度由人創立,亦由人改訂,亦屬人事,而比較穩定,也可以規定人事,限制人事。
變法,就是人來創立制度、改訂制度。
所以,一定要結合這個人事來談,而不能隻顧制度優劣來談。
結合人事談制度,那變法成功大體需要三個顯而易見的條件:
一是原來的權貴階層腐朽且無能,光腐朽不行,關鍵還得無能。
二是原來的中下階層優秀且進取,的確很優秀,但大家都躺平了、甚至成了精致的利己主義者,這也不行,必須要有野心,野心很重要。
三是變法收益要讓大家普遍有感,感覺到收益就行,至於實際上能否能帶來更大更多的收益,不重要。
對比商鞅變法,這三個條件就會更清楚一些。
早在春秋時代,秦穆公就曾殺死奄息、仲行、針虎這三個貴族給自己殉葬。
這種事,換在山東六國,想都不敢想。
秦國貴族的確可以驕奢淫逸,但卻逃脫不了給國君殉葬的下場。
所以,秦國貴族是否腐朽放在一邊兒,卻肯定屬於無能一波的。
秦國很落後,權貴階層不行,中下階層更不行。
但是,秦孝公竟玩起了人才引進。
從山東六國引進的這些人才,不僅個個才華橫溢,秒殺原來權貴,而且個個野心勃勃,都想位列朝堂。
『行之十年,秦民大說,道不拾遺,山無盜賊,家給人足』。
這就是普遍有感。
當時的秦國人普遍從商鞅變法中感覺到了收益。
社會風尚道不拾遺、地方治安山無盜賊、個人生活家給人足,這種收益是人人都能感覺到的。
所以,商鞅變法不僅當時成功,而且後世成功。
秦惠文王雖然殺了商鞅,卻一定要把商鞅路線貫徹到底。
歷代秦王和秦國廟堂雖然會辦一些出格的事情,但總會回到商鞅路線的大框架下。
商鞅變法,肇始於秦國的發展煩惱。
秦國想東出爭霸,但死活也出不去。
不僅出不去,而且還被魏國懟在門口打,甚至還被打沒了半條命。
有了變法動機,也就有了變法動力。
關鍵是秦國變法的動力特別強:一是鄰居魏國太強大,自己隻能發憤圖強,而絲毫不敢躺平;二是秦孝公的決心特別強,為了變法不惜得罪權貴,甚至連親哥哥親兒子也照辦;三是秦國國君的力量一直比較強,這是山東六國國君根本不能具備的優勢。
然後,商鞅真就成功實現了以人謀天,即便後來被權貴們報復而死,也算勝天半子。
這是商鞅,而後世變法卻沒有一個能湊齊這些條件。
西漢變法,漢武帝成功一時。
到漢武帝時期,西漢也遭遇了自己的發展煩惱。
地方上的諸侯王、朝堂上的軍功集團、邊境上的匈奴騎兵,這些都是必須要解決的問題。
這些問題在漢文帝時期就出現了。
但解決不了。
不是沒有解決的意識,而是沒有解決的條件。
賈誼的《治安策》不僅點明這些問題,而且還給文帝開出了藥方。
解決的條件到漢武帝時期才算成熟。
一是諸侯王被漢景帝幹廢半條命,而發展到第三代的軍功集團已經普遍墮落;二是中下階層的人才不僅特別優秀,而且特別之多,漢武帝任性了就殺一波,但回頭就能再招一波,人才們前仆後繼;三是對內搞集權、對外打匈奴,對於那些野心滿滿且不想躺平的人來說,非常有感,凡有血氣皆有爭心,這股戰國風氣一直還在。
但就實際來說,漢武帝的變法收益不算大,甚至怎麼算都是虧本買賣。
即便變法之時普遍有感,但越到後期越不是那麼回事。
『年年戰骨埋荒外,空見蒲桃入漢家』。
年年打仗、年年花錢、年年死人,而結果卻隻是引進了一些新物種。
所以,西漢變法也就隻能成功於漢武帝一時。
曹操變法,死活沒法成功。
曹操變法,是直接奔著人事去的。
哪些人能上來?很聽話的寒門精英。
哪些人要下去?不聽話的豪門名士。
但是,曹操沒法成功。
首先是豪門名士,不僅沒有墮落,而且人才濟濟。
東漢末年,官僚士大夫們的確很腐敗,但不能說無能,這些人隨便拉出一個都能在其他朝代封侯拜相。
其次是寒門精英,真心沒那麼多,而且一直不多。
西漢初年的軍功集團沒有壟斷知識,東漢以來的豪門士大夫卻跟知識捆綁。
讀書讀得好的,全是這夥人;寒門想讀書,也沒書可讀。
三是普遍有感就更談不上了。
曹操在當時的人設就不好,不僅在權貴層面不好,而且在中下層面也不好。
否則也不會那麼多人寧願追隨劉備,也不追隨曹操。
所以,曹操的這個變法就沒法成功。
東晉變法,想都別想。
西晉也搞變法,但西晉變法不是往前走,而是往回退。
西晉不搞集權制,而是真心實意地搞分封制。
變法幾乎沒啥阻力。
九品中正制讓豪門名士拿到利益,分封司馬王也讓皇室拿點兒好處,這就沒啥不行。
但是,自己竟作死作出了八王之亂。
這以後,中國歷朝歷代都不再猶豫了,必須集權、絕不分權。
衣冠南渡後,東晉也搞變法,主要是庾亮變法。
變法的重點是解決兵權、財權問題。
但這兩個問題太難,兵權控制在流民帥手裡,這夥人從來不服管;財權控制在世家大族手裡,這夥人從來不買賬。
所以,變法就是一廂情願,最後隻能失敗。
至於原因,還是條件不成熟,豪門士大夫肯定腐敗,但人才一波接著一波,而且手裡真有硬實力,皇帝也奈何不得;寒門精英可以成為盟友,但寒門精英要麼躺平要麼附庸權貴,關鍵是人太少;普遍有感更沒戲,豪門無感就是普遍無感,在當時,老百姓不重要,重要的是豪門。
北朝到隋唐,解決的不是變法的問題。
變法得變革舊制度、創建新制度。
但是,五胡亂華加十六國,北方連個舊制度都給搞沒了,也就別談什麼新制度了。
所以,北方相當於推倒重來,然後自然演化,在殘酷搏殺中殺出了出路。
所以,南方還在猶豫是否變法,而北方早就鬧起了革命。
既然是革命,那就別談什麼權貴精英、寒門精英以及普遍有感了。
精英與否、有感與否,都不重要,重要的是誰能打。
唐朝有兩場小修小補的小變法,僅且算作技術性的改革。
一場是劉晏改革榷鹽法,將鹽業的官府專變更為官商分利,這場改革讓大唐獲得了一筆救命錢。
一場是楊炎的兩稅法,根據土地多少和財產多寡征稅,取消原來的租庸調制,這場改革讓唐朝以及後世獲得了一種財政上的合法性。
宋朝的兩場變法,權且算作理想。
南宋雖然也各種折騰,但主要還是技術性的改革,簡單說就是在老百姓不造反的情況下如何多收點兒稅。
所以,不多說了。
北宋有兩場變法,很重要,一個是范仲淹領銜的慶歷新政;一場是王安石領銜的王安石變法。
慶歷新政,主要是建立在少花錢的基礎上解決北宋的財政問題。
但少花錢就要觸動官僚士大夫的利益。
而官僚士大夫自然不會同意。
所以,也就無疾而終了。
王安石變法,主要是建立在能理財的基礎上解決北宋的財政問題。
關鍵是什麼叫能理財?一通操作下來,官僚士大夫集團竟分裂為新舊兩黨。
但新舊兩黨雖然鬥得你死我活,卻本質上還是一夥人。
王安石變法,最後也仍然是技術性層面,沒有觸及到真正的人事層面。
少花錢,就是讓官僚士大夫少花錢,這是理想;能理財,但局限在傳統制度范疇內就沒法理,這更是理想。
所以,北宋的變法都是理想。
明清的兩場變法,沒能跑出老朱畫的圈。
朱元璋建立大明朝,從此天下進入到從嚴的時代。
老朱這套制度,對士大夫精英不好,對老百姓也不好,卻能頑固地生存下來。
清承明制,也沒啥太大變動。
所以,明清兩朝都在朱元璋畫定的框架下活著。
明朝搞了一次張居正改革,勉強就說改革吧。
因為沒啥新意。
即便如此,士大夫們還是不滿意。
更多的監管、更少的自由,僅是勉強解決了一點兒實際問題,這誰能滿意?清朝搞了一次攤丁入畝,簡單說就是人頭稅不收了,以後隻收土地稅。
但搞不搞攤牌?也就是正稅之外的苛捐雜稅,開始不敢搞、後來一定搞。
自東晉以後,基本都叫改革,說不上變法。
因為這些都是在秦制這個大框架下進行的技術性改良。
如果說明清都活在朱元璋畫的圈裡,那秦以來的歷代王朝都活在商鞅畫的這個圈裡。
而之所以魏晉時期搞過兩次變法,主要是因為豪族做大。
豪族這夥人不僅號令地方而且遙控朝廷,甚至連皇帝都能換掉。
但豪族不是變法給變沒的,而是歷史給殺沒的。
五胡亂華搞死一波,隋一南北幹廢一波,黃巢起義、朱溫建梁再加上五代十國,也就基本掃蕩幹凈。
宋以後,為啥鮮有宦官專權了?皇帝要跟豪族搞鬥爭,才需要培植強大的宦官勢力。
因為豪族太強,指望魏忠賢那種太監,根本幹不過。
宋以後,皇帝主要是跟官僚搞鬥爭,但鬥爭有限度。
官僚不會搞死皇帝,皇帝是自己的合法性來源;皇帝更不能搞死官僚,官僚是自身意志的執行者。
有鬥爭但不激烈,自然沒必要培養出東漢和唐朝那種大太監。
既然連大太監都不需要,那自然也就不需要大變法。
因此,商鞅變法之後,再無成功變法,也可以說是因為不需要。
大家僅是在商鞅變法這個大框架下,小修小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