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為中國古代歷史上,最有名的一次變法,戰國時期的商鞅變法,無疑是相當成功的。
這場變法,不但幫秦國從奴隸制社會,逐漸轉型為封建制社會,而且也讓秦國徹底強大起來,建立了一套高效的耕戰體系。
毫不客氣地說,如果沒有商鞅成功進行變法,後來秦國就不可能真正強大起來。
秦國想要最終統一天下,建立秦朝,更是完全不可能。
不過,在商鞅變法的諸多改革措施當中,有一條‘異子之科’內容,卻往往被後世的大多數人所不理解。
按照商鞅頒佈的法令:秦國各級政府,必須在民間強行推行小家庭制度,所有家庭,不許有兩個及兩個以上的成年男性同時存在。
哪怕這兩個男人,是親兄弟乃至是父子,也不行!
所有的男人,長大到十七歲之後,必須分家單過。
如果不分家,國家會對這個家庭加倍征稅。
在不包括未成年兒童的情況下,一個家庭的人口數量,不許超過五口人!
對於商鞅的這項改革,後世很多歷史愛好者,其實都不太理解。
在很多歷史愛好者看來,商鞅的這項改革,明顯是和中國古代傳統的孝敬思想,完全相悖的。
中國古代往往提倡以孝道治天下,恨不得讓兒子拼了命的對他爹孝順,拼了命的對國家忠誠才好。
可是為什麼到了商鞅這裡,反倒禁止兒子和父親一起居住呢?
我們家父子兄弟之間,關系就是好,我們就是喜歡熱鬧,我們就是喜歡一起住,這應該是我們的自由啊?
和你商鞅有什麼關系呢?
實際上,這項看似很‘無厘頭’的改革,其實恰恰體現了商鞅的治國智慧。
商鞅之所以要提出這項改革,當然不是看上了大家分家單過之後,家庭多了,能多征收的那些戶稅。
商鞅真正想要解決的,是秦國內部的世家之風!
簡單來說,商鞅想要通過這種手段,遏制秦國內部的家族抱團,繼而讓秦國內部無法形成強大的世家。
這樣一來,秦國內部的內耗就會變小,統治成本也會變低,國力就會變相提高。
而且,這項改革,可以直接解決私鬥問題。
想要更好的理解,當時商鞅進行這項改革的深意,我們還得從秦國內部的家族固化歷史開始說起。
秦國的歷史,可以追溯到西周時期。
據說在西周中期的時候,秦國王室的祖先嬴非子,因為給周王室養馬有功,再加上當時周王室想要擴大養殖規模,所以就把今天甘肅天水地區的一塊地方,封給了老嬴家,讓他們家在那邊養馬。
這就是秦國最初的一塊領土。
從嬴非子開始,接下來的一百多年時間裡,贏家開始繁衍生息,逐漸強大了起來。
到了西周末期的時候,因為周幽王把國家玩壞了,然後犬戎攻破了西周的首都鎬京。
鎬京被破之後,贏家帶著自己全部的兵馬,前去營救周王室,最後和其他諸侯一起,趕走了犬戎,然後又擁立了周幽王的兒子登基,這就是周平王。
因為有這個功勞,周平王即位之後,就以周天子的名義,允許贏家建立一個國家了,這就是秦國最初的來歷。
而秦國建立之後,又過了上百年的世界,在這上百年的時間裡,秦國的祖先開始拋頭顱灑熱血,不斷攻占地盤,擴大秦國的疆域。
就這樣,百年之後,到了春秋中期的時候,秦國已經從甘肅天水地區,擴張到了關中地區,並且在秦穆公在位時期,逐漸占領了整個關中,成了中原地區西方的第一大國。
但是再之後,因為當時中原地區還有一個晉國,擋住了秦國繼續東擴。
所以在秦穆公之後,一直到戰國時代,秦國都隻能被堵在函谷關以西,根本就無法東出。
與此同時,在秦穆公晚年的時候,秦穆公留下了一個很特殊的政策,那就是殉葬制度。
春秋戰國時期,殉葬倒也不是什麼太過稀奇的事情。
但是秦國不一樣,其他國家是用奴隸去殉葬,而秦國卻是用朝堂上的大臣殉葬。
而且,還得是那種最出色的大臣,才有資格給國君殉葬。
這種特殊的制度,導致秦穆公去世之後,秦穆公時期的幾個優秀的大臣,基本上都被拉去陪葬了。
也正是因為這種特殊的殉葬制度,導致秦國內部的高層大臣,無法建立自己的大家族。
所以後來,秦國才避免走上晉國那種被瓜分的道路。
但同時,高層大臣無法建立士大夫家族,不意味著下面的人無法建立家族。
秦國本就是以養馬起家,最開始的時候,與其說是一個國家,倒不如說是一個遊牧部落。
在很長一段時間裡,秦國甚至連首都都沒有,大部分家當都隨身帶著。
這就導致在很長一段時間裡,秦國其實很像是一些部落的聯合體。
因為秦國的那些歷史,導致秦國國內的那些部族,一個個無比彪悍。
他們不光對外打仗的時候狠,對內打鬥的時候,也特別狠!所以,在商鞅變法之前,秦國內部兩個家族或者兩個村子打鬥的時候,很容易會出現那種動輒幾百人甚至上千人的混戰!
秦國內部的兩個村子打架,規模幾乎堪比一些小諸侯國的傾國之戰了。
這種事情,聽上去似乎很霸氣。
但從秦國高層的角度來說,這種內耗可就太可怕了。
從國家的角度來說,國內的內耗,自然是越少越好。
最好這幫人把村子之間打仗的精力,拿到秦國對外擴張的戰場上。
要是那樣的話,秦國就可以更輕松的戰勝其他國家,繼續開疆拓土了。
但問題是,怎麼解決這些部族抱團,為了各自部族利益打仗的問題呢?
如果這些部族,危害到了國家的統治,比如像當年晉國內部的士大夫家族那樣,位高權重。
那麼商鞅最好的選擇,就是直接將他們的高層消滅掉,然後再將底層打散。
但是,秦國的這些部族,和當年晉國的那些士大夫家族,又不太一樣,人家根本沒影響到國家安全。
所以,對於這些的抱團部族,最好的選擇,就是把他們徹底拆分開,盡量讓他們無法再抱團。
如此一來,這些大家族被拆分之後,再讓他們彼此之間混居,或者從原址搬遷到其他地方,這就可以保證這類大規模的部族械鬥事件,不會在發生了。
當然,商鞅的這個想法挺好,可是想要執行起來,就沒那麼容易了。
盡管當時秦國在位的秦孝公,全力支持商鞅進行改革,但還是有很多人反對。
比如那些大家族的族長,對於他們來說,只要家族抱團,他們才有足夠的地位和權力,所以他們自然會反對商鞅的這種改革。
但就算再難,商鞅為了秦國能夠強大起來,也必須得迎難而上。
所以後來,商鞅又專門制定法律,明確規定,秦國家族之間,不允許私自進行械鬥。
同時,秦國內部必須堅決執行小家庭政策,每個家庭不允許有兩個以上的成年男性同時存在,就算是父子和兄弟也不行!
最開始的時候,還有很多大家族,對商鞅的法令不屑一顧,私鬥之風更是屢禁不止。
但是後來,秦孝公直接下令嚴辦,所有私鬥的大家族,最高可以直接禍及全族。
正是靠著這樣殘酷的壓制,商鞅的這條改革,才能最終推行下去。
不過顯然,改革的效果也是明顯的。
自此之後,秦國內部再也沒有什麼大家族存在,家族私鬥的風氣,也被瞬間止住了。
因為私鬥的風氣止住了,大家做事就可以更嚴格的遵守秦法,秦國也可以做到更好的‘依法治國’,國內的內耗也就夠更小了。
因為內耗減小,大家都忙著去生產和替國家征戰,所以再之後,秦國強大的耕戰體系,才會被逐漸塑造成型。
這就是商鞅推行‘小家庭制度’的真實原因。
至於說所謂的‘以孝治天下’,不好意思,那其實是漢朝之後的事情了。
而對於當時的秦國來說,國力的增強,才是最重要的。
所謂的孝順,對當時的秦國而言,意義反倒沒那麼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