尚同義其上,而毋有下比之心。
上得則賞之,萬民聞則譽之。
下比而非其上者,上得則誅罰之,萬民聞則非毀之。
———《墨子•尚同》
兼愛的理念是墨家的主流觀點,對於墨子而言也是他畢生需要去推廣的主流學說。
所謂兼愛,就是指人人平等,希望大家能夠擁有無差別的愛人之心。
什麼叫做無差別呢?意思就是絕對意義上的平等,自身的利益與他人的利益對等看待。
因為墨子認為,無論是人與人之間的糾紛也好,還是國家與國家之間的戰亂也好,就是因為利益上的不對等所導致的,如果大家能夠實施利益對等的兼愛,那麼這些問題也就從源頭上進行解決了。
如此看來,這樣的想法大概就是我們現代人對於公平理想的追逐。
看上去是非常完美而且先進的。
但是就是這樣的理念卻受到了儒學大師孟子的批判,而且引發了墨家與儒家的種種爭論。
我們知道孟子是主張民權的,主張百姓的利益的,無論是墨家的仁政理念還是王道理念,都透露著對於天下蒼生的關懷,可既然如此,孟子為何不贊同墨子人人平等的主張呢?
其實要理解這一問題,就要談到墨子在《尚同》一篇當中的言論了,也就是我們上述列舉的論述,如果明白了這一點,也就會明白為什麼孟子會持反對態度了?
一、尚同理念是對民權的不尊重
尚同的理念是墨子為了推廣兼愛的學說所制定的行為準則,那什麼是尚同呢?就是下級要服從上級的指令。
而且這種服從是沒有商量可言的,是必須要執行的規則。
如此一看,是不是與墨子主張的人人平等有一些矛盾呢?對於這一點,墨子其實給出過解釋,他說君主要積極的去搜集平民百姓的意見,並且依照平民百姓給出的意見來治理國家,但是對於國家的統治,不可能所有人都統一在一種意見上,因此,當出現這種意見分歧的時候要由上級來統一觀點。
而且在墨子的理念當中,天子自然是最為盛名的人,他神通廣大,無所不能,由這樣的人來統一意見並無不可取之處。
但是對於這一點,儒家學說是不認同的。
首先,墨子根本沒法保證最核心的領導者是奉行兼愛學說的,也就是說天子不一定都聖明,如果天子做不到神通廣大、無所不能,那麼由他來統一的意見是否真的能夠為民請命呢?不見得。
其次,主張平民百姓們必須要服從天子的領導,必須在意見產生分歧的時候聽從上級的指揮,那麼既然如此,收集與不收集平民百姓們的意見還有什麼區別呢?大概是沒有的。
畢竟誰又能知道天子所做出的決策真的就是大多數人的意見呢?
所以在儒家人看來,尚同的這一行為準則實際上剝奪了平民百姓自身的權利。
最後,墨子還要求說,平民百姓如果看到了天子的錯誤之處而不提出意見,如果自身有有價值的意見不向上級表明,那麼這樣的人是需要判罪的,這不就成了一種強制嗎?
本身無論是哪一個階級的群眾都有說話的權利,而墨子卻將這種說話的權利當成了是他們必須要盡的義務,並且將給予他們這種權利看成了民主,這難道不是另一種意義上的專制嗎?這對於講究人政愛民的儒家人來講,幾乎等同於大逆不道的言論。
當然,如果僅是因為尚同的意見差距,那麼可能還導致不了儒家與墨家類似於罵戰的爭論,最主要的地方還在於,墨子的主張是一種無差別的愛。
但儒家人卻認為沒有差別的愛會導致社會混亂,在這個世界上什麼都是要有所商量的,哪怕愛也是如此。
二、愛要有商量
我們從尚同的理念當中不難看出,墨子對於人們的約束是強制的,而且很大程度上是強制性的,要求人們要行使自身的權利,也就是說,在孟子的觀念當中,關愛別人是必須要做的。
人與人之間不能夠講究差距,如果講究差別,那麼就會產生利益上的不對等,有了利益糾紛,戰爭還會遠嗎?所以愛不能有商量,大家都要無私。
可孟子並不這麼認為,孟子認為,正是因為人與人之間要有區別才會產生禮義,才會有社會的秩序。
比如,男女之間就要有區別,正是因為這種區別,所以才要男女授受不親。
而且孟子還說,講究有差別的愛不等同於讓人們放棄自身的惻隱之心,什麼是惻隱之心呢?是人們在危機關頭所必然要做出的選擇,比如說,儒家雖然講究男女授受不親,但是如果自己的嫂子掉進水裡了,自己是需要伸出援手的,但是能說自己救了嫂子一次,就天天跟嫂子手牽手嗎?當然不能。
所以我們不能說我們拯救了嫂子一次就說愛自己的嫂子和愛自己的妻子一樣了。
所以這本身還是有差別的,而我們之所以出手救人,是因為側隱之心的緣故。
因此,孟子說過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在這一觀念上,孟子與墨子大體類似,但孟子並不承認這是對區別的否定,因為孟子也從來沒有說過妻吾妻以及人之妻。
所以在儒家的觀念當中,墨子所言的無差別是對人際關系的褻瀆。
所以我們綜合上述的敘述可以看到,墨子與孟子之間的觀點是有所差距的,孟子並不認為兼愛的觀念可以真正的應用於現實社會。
因為,首先它是對於民權的否定,既然人生而平等,那麼人就應該擁有自身的權利,同時承擔相應的義務,但是權利並不代表強加在人民身上的枷鎖,墨子沒有理由要求他們必須去行使自身的權利,更沒有理由在他們不行使自身權利的時候給他們定罪。
所以在孟子看來,墨子兼愛的理論本身就是自相矛盾的,他說人生而平等,可是在強制的過程當中卻從沒有做到過生而平等,反而是更加突出了君主的地位,肯定了君主的決策,這又怎麼能說是兼愛呢?難道不是更類似於專制嗎?
其次,無商量的愛其實忽略了人與人之間的利害關系,我們平時常說舍己為人的人是愛人的,為什麼呢?無非是因為他舍棄了自身的利益而成全了他人的利益,所以我們在說愛人的時候本身就已經承認了利益的存在。
可是墨子所言的無私要求了利益的絕對性對等,可是當人與人之間真的不在乎利益的時候,愛還真的存在嗎?這個問題是需要我們深入思考的。
小結:
所以,孟子對於墨子的否定其實在於對愛的可能性的把握上,他認為這種愛是要有商量的,我們可以無私但不能要求無私,一旦給無私下一個定義,那麼無私也就沒有任何意義了。
而墨子則認為,既然無私的奉獻能夠給社會帶來安定,那麼我們又有什麼理由不去奉行無私呢?所以他們本身的落腳點就不同,這樣的爭論自然也沒有最終的結果,具體要怎樣去奉行,可能也隻能我們現在仁者見仁,智者見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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