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惠王二十四年《前653年》秋,代替鄭文公出席‘寧母之會’的鄭太子華,因為擔憂自己的地位會被父親鄭文公所廢黜,於是暗地裡向齊桓公表忠心,請求齊桓公幫助自己鏟除鄭國掌權的‘泄氏、孔氏、子人氏’這三家大夫家族,幫助自己‘執掌鄭之國政’;太子華還向齊桓公承諾——假如幫助自己掌權後,那麼鄭國一定與齊國結為同盟、自己將帶領鄭國成為齊國的屬國和內臣,效忠齊桓公!
本來,齊桓公對鄭太子華的主動效忠很是滿意,並打算按照他的請求,出兵助其取得對鄭國的控制權;但在得知實情後的齊國賢相管仲的幹預和勸諫下,齊桓公權衡利弊,最終打消了支持鄭太子華的念頭,而是向太子華‘辭謝’,拒絕了他的‘輸誠歸附’的請求,隨後還通知鄭文公本人,請他另派使者‘會盟’,並將太子華帶回國去《這樣做的原因,也一並私下告訴了鄭文公》。
得到齊桓公委托管仲傳達來的消息後,留在新鄭的鄭文公恍然大悟,太子華這個逆子居然想‘作亂奪權’,那還了得!因此,怒火萬丈的鄭文公立即派人趕赴寧母,將太子華從會盟地『請回』了國內,然後將其與同母弟公子臧《太子華的支持者》都軟禁在新鄭,再也不予以重用。
當年冬季,在齊桓公的強烈要求下,鄭文公另派使者前赴齊都臨淄,重新和齊國單獨訂立了新的盟約,鄭國就此《暫時》回歸了以齊國為首的中原諸侯聯盟。
根據《史記.鄭世家第十二》中,有關鄭穆公《即前文所說的,鄭文公寵妾燕姞所生的公子蘭》的生平記載,鄭文公在將太子華從寧母‘押解’回國後,為了一勞永逸地解決隱患,便將太子華與其同母弟公子臧誅殺,又殺了正室夫人所生的公子五人,然後把其他所有側室媵妾所生的兒子全部趕出了鄭國,到其他國家流亡。
年幼的公子蘭《也就是日後的鄭穆公》也是在這個時候被父親鄭文公給趕出鄭國,輾轉至晉國流亡;之後,長大成人的公子蘭就在晉國出仕,先後侍奉晉獻公、晉惠公、晉懷公、晉文公等四代晉侯,一度成為了晉國的大夫。
二十三年後,也就是周襄王二十二年《前630年》,公子蘭在以晉國大夫的身份,侍奉主君晉文公‘伐鄭’的時候,被晉文公當做撤軍的條件《以控制鄭國》,強迫鄭文公立其為鄭太子,從而回到了闊別多年的母國。
但據《左傳.僖公十六年》中的記載,在太子華從寧母回國後的第九年,也即周襄王八年《前644年》,鄭文公才將軟禁多年的太子華誅殺於新鄭南裡——‘十六年冬,十一月乙卯,鄭殺子華’。
而隨後的事情,倒是如同《史記》的記載一樣——鄭文公同時殺了寵愛的兒子五人,將其他庶子統統趕出了鄭國,去其他國家流亡存身《《左傳》還有記載,公子華被殺後,公子臧先是逃到宋國,茍延殘喘七八年後,再被決心斬草除根的鄭文公指使殺手誘出,殺於陳、鄭交界之處,時間是魯僖公二十四年,也就是前636年》。
鄭穆公《公子蘭》是有明確的生卒年月的,即周襄王三年至周定王元年《前649年-前606年》;如果按照《史記》中的說法,那麼太子華被殺的時候《周惠王二十四年、前653年》,公子蘭都還沒出生;而按照《左傳》中的記載,太子華經過九年的軟禁,於周惠王二十四年《前653年》被父親鄭文公誅殺時,公子蘭已經出生。
因此,雖然在周惠王二十五年時,公子蘭雖然隻有五歲而已,但也是符合史實的,此後被父親鄭文公驅逐出國之事,也能合乎史料記載的邏輯;而不是如《史記》記載,在他出生前四年,就因為異母兄太子華的犯事,而『被迫奔晉』了。
由上所述——根據鄭穆公的生平事跡,和《左傳》中的記載,可以斷定:出賣國家、謀奪社稷的鄭太子華,確實是在寧母做出‘投效’齊桓公的舉動、且失敗之後,被得知內情、怒火萬丈的父親鄭文公抓捕回國,又軟禁了九年之久,然後才被鄭文公所誅殺的。
就在齊桓公發起寧母之會同一年的閏十二月,在位二十五年的周惠王在雒邑王都駕崩;而此處不直接以歷法紀年來記錄周惠王駕崩日期的原因是——周惠王的駕崩時間,《史記和《左傳》各有不同記載:《史記》記載的是周襄王二十五年《前652年》,周襄王駕崩;《左傳》則記載魯僖公七年《前653年》,周天子駕崩。
而產生兩種史書中,周惠王駕崩時間對不上的原因,是《左傳》采用‘十月為歲首’的歷法,太史公《史記》成書時,采用的是‘正月為歲首’歷法,這裡用《左傳》中的記載,但就不另附‘公元歷’了。
雖然周惠王在生前一直想要廢黜太子鄭的儲位,改立寵愛的王子帶為新太子,但在齊桓公和他所召集的諸侯們的幹預、反對之下《首止之盟》,太子鄭總算保住了王室儲君的地位;可周惠王駕崩後,太子鄭依舊忌憚弟弟王子帶會趁機發起作亂,於是秘不發喪,而是立即向齊桓公私下發出求告的消息,請齊桓公再幫自己一把,助自己順利地繼位。
得到了太子鄭的秘密求援信後,齊桓公馬上召集魯僖公、宋桓公、衛文公、許僖公、曹共公、陳世子款等諸侯,和王室使者《也就是太子鄭的親信》在洮地緊急召開會議,商談安定王室、輔佐太子之事,即‘洮之會’。
鄭文公在得到這個消息以後,也主動向齊桓公請求與會,以此表示對王室的尊崇《其實是表示對齊桓公的信服和敬畏》。
因為『諸侯霸主』齊桓公已經公開表態支持太子鄭繼位,還特地為此召開盟會、會合諸侯,對太子鄭表示全力擁戴;所以,王子帶及其黨羽親信們也沒辦法再以武力發起叛亂、奪取王位《實在是打不過齊桓公》,隻得暫時偃旗息鼓、以待將來。
在齊桓公的大力支持和以實力為後盾的站隊下,太子鄭終於得以順利繼承天子之位,即周襄王。
雖然周惠王在齊桓公的幫助下,有驚無險地繼承了王位,但其弟王子帶絕不甘心就此輕易地放棄近在遲尺的‘天子’之位;之後的若幹年中,王子帶《這時候已經叫‘太叔帶’了》先後發動了兩次叛亂,最後成功將周惠王給趕出了雒邑王都,一度篡奪了王位。
最後,還是由秦國、晉國出兵《第一次王子帶叛亂》,晉國再次出兵(太叔帶第二次叛亂》,諸侯們的支持下,周襄王才得以完全粉碎太叔帶及其黨羽發起的叛亂,重返雒邑、恢復王位;不過,這都是很多年以後的事情了。
周襄王元年《前651年》夏,因為得到了齊桓公的鼎力支持才坐穩了王位的周襄王,為了回報齊桓公的襄助恩德,於是特地派出王室使者——周公宰孔,攜帶自己繼位時到太廟拜祭文王、武王所用的胙肉,以及彤弓矢《紅色弓箭》、大路《車駕》等尊貴的禮物,趕往齊國拜見齊桓公,並代表自己將這些雖然價值一般,但象征意義非凡的贈禮賜予齊桓公,以表達心中的無限感激之情。
得到了周天子將要派出使者給自己送來無上榮耀的胙肉賞賜消息後,齊桓公當即決定利用這個絕佳機會,將自己‘尊王攘夷’、維護周禮宗法秩序的思想貫徹到所有的諸侯盟友中,也以此鞏固自己的‘諸侯霸主’地位。
因此,齊桓公選擇了位於齊、魯、宋、晉四國交界之地的葵丘《原河南民權、蘭考境內,今山東曹縣邵莊鎮》再次召開會盟,並舉行隆重的儀式迎接‘王使’的到來。
在齊桓公的召喚《其實就是號令》下,魯僖公、宋襄公、衛文公、鄭文公、曹共公、許僖公等諸侯國君齊聚葵丘,以迎接‘王使’的名義舉行了空前隆重的盟會,史稱‘葵丘會盟’。
當周公宰孔抵達葵丘、會盟正式召開時,齊桓公高居於早就修築好的會盟臺之上,接受諸侯們的參拜;周天子的代表周公宰孔則站在高臺一側的土堆上,象征性地舉著周襄王所賜的祭祀胙肉《一部分而已,太多了舉不動;彤弓矢、大路車駕同時放在一旁》,面對高臺上的齊桓公宣讀天子周襄王的王命:
『天子登基,祭祀文王、武王,現在派遣我前來,把祭祀胙肉賜給伯舅《薑齊始祖太公望是周武王正妻邑薑之父、周成王外祖父,薑齊第二代齊侯齊丁公就是周成王的舅舅;所以歷代周天子都尊稱齊丁公之後的每一代齊侯為‘伯舅’》,以嘉伯舅夾輔王室之功』
雖然已經是諸侯中的最強者,但齊桓公對周天子特意授予的賞賜,和代表天子的‘王使’不敢稍有怠慢,當即準備走下臺階,恭敬地接受周天子的賞賜後,再隆重拜謝致禮《以示‘尊王’,然後以此榮耀來完成‘攘夷’》。
宰孔在來葵丘之前,就曾受過周襄王的囑咐,讓他不要用平常的禮儀和齊桓公會面,並一定要在諸侯們的面前給足齊桓公面子,以表達周襄王‘酬伯舅之庸’的感激心情。
於是,宰孔馬上恭敬地向準備走下臺階的齊桓公回禮,勸阻齊桓公說:
『天子有命,伯舅是王室耆老、且年事已高,又有輔佐王室的大功,特賜功一級,受禮後不必下階拜謝』
齊桓公自然不肯接受天子的額外賜禮《那樣就顯得太沒風度和太驕狂了》,當即回復宰孔說:
『天子的威嚴,就在諸侯們的面前,臣小白《齊桓公名小白》豈敢輕易接受天子的額外恩賜,而不下階拜謝王命呢?
不依照禮制下拜天子,就是不遵從禮法,臣唯恐會因此從諸侯的位置上跌落下來,同時也給天子帶來羞辱』
於是,齊桓公堅持從會盟臺上降階走下來,恭恭敬敬地接受了周公宰孔代表周天子所賞賜的胙肉,然後重新登上高臺,向諸侯們示意接受了胙肉。
以此‘授受王禮’為標志,齊桓公的霸業得到了周天子的完全承認,而齊桓公的‘諸侯霸主’地位,也名正言順地建立;‘葵丘會盟’,是齊桓公一生霸業的巔峰。
敬謝了天子的使者、接受了天子的賜禮後,齊桓公與諸侯們正式舉行了會盟,並提出五項盟誓:
其一、毋雍泉——會盟諸國不能在本國內對水流任意實施截流、造壩、蓄水,而使下遊的國家取水不足;
其二、毋訖糴——饑荒之年時,各會盟國不能故意囤積糧食以居奇,必須平價糶出;
其三、毋易樹子——已經正式冊立的太子,沒有過錯的話,不能隨便更換;
其四、毋以妾為妻——諸侯正妻之位因故空缺時,不能將媵妾、侍妾扶立為正妻;
其五、毋使婦人與國事——這裡要特別說明,不是說不讓女人參與國家大事《這一條放到現在,就有挑撥性別對立、歧視的嫌疑》,而是不允許諸侯的後宮女眷,包括君太夫人、君夫人、側夫人、侍妾等人幹涉國事;這也是延續到後世的宗法原則。
關於葵丘之盟中,齊桓公所提出的五項盟誓,《春秋榖梁傳》記載的就是上面的內容,而《孟子.告天下》篇中的記載卻有所不同《不涉及本次文章主意,就不詳細介紹了》;最權威的《左傳.僖公九年》,卻一反常態地沒有任何文字記錄,隻記載了齊桓公在面對天子使者的代賜時,‘下、拜、登、受’的全過程。
至於為什麼會有這種情況出現,我也不知道,就不再展開猜測、推論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