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鞅一生3大壯舉,其中一項領先世界1400年,我們至今仍在受惠。《網路歷史》

關於商鞅功過的爭論,自秦朝的二世而亡起,如今已有2200年的歷史了。

否定商鞅的人,主要認為:《商君書》中愚民、弱民、疲民、勞民的思想,不僅造就了秦朝的二世而亡,甚至流毒千年、貽害至今。

而認可商鞅及其變法功績的人,則認為:商鞅變法造就了秦孝公以來,秦國的所有輝煌;秦國一掃之前的亂政頹勢,自秦孝公、秦惠文王、秦昭襄王以來愈發強盛;最終,由秦始皇嬴政橫掃六國,開創了中國歷史上的第一個大一統王朝。

此間種種爭論、數不勝數,但多有偏頗局限之論。

直到教員一篇《商鞅徙木立信論》橫空出世,才全面地肯定了商鞅及其變法的歷史功績:

商鞅之法,良法也。

今試一披吾國四千餘年之紀載,而求其利國福民偉大之政治家,商鞅不首屈一指乎? ——《商鞅徙木立信論》

商鞅變法後的秦法,無疑是一種良法!縱觀中國四千多年的歷史,在追求國富民強的政治家中,有比商鞅做得更好的人嗎?他鼓勵耕織促進民富;崇尚軍功增進國力;推崇秦法保障民眾權利,這對百姓不都是好事嗎?

可是這樣的好事,百姓為何不相信,還要讓商鞅煞費苦心徙木立信才能推行?不過是此前的民眾,都被貴族壓迫得連正常的權利都不敢爭取了啊!

那麼商鞅究竟偉大在哪裡?商鞅一生至少三大壯舉,其中一項領先世界1400年,我們至今仍在受惠:

推行變法而使民眾富饒

《史記.商君列傳》中,這樣描寫秦國民眾,對商鞅變法的真實感受。

在商鞅變法的第一年,大量的秦法約束,使得民眾極其不滿,無數人因不知秦法而獲罪,民眾隻是不得不服從秦法。

但等到商鞅變法的第十個年頭,秦國民眾都熟悉了秦法的時候。

整個秦國出現了路不拾遺、百姓富足;民勇於公戰,怯於私鬥的『大治』現象;秦國空前繁榮,國力飛速提升。

《史記》載:

行之十年,秦民大說,道不拾遺,山無盜賊,家給人足。

民勇於公戰,怯於私鬥,鄉邑大治。

——《商君列傳》

而對於讓秦孝公時期的秦國,迎來了脫胎換骨般變化的『秦法』。

《史記》這樣記錄下了它的內容:改革戶籍制度、廢除貴族世卿世祿制度、獎勵軍功、獎勵耕織、嚴懲私鬥、允許私有土地買賣、推行郡縣制、統一度量衡、父子兄弟成家必須分居等等。

可以說,商鞅主持下的秦國變法,在公元前400年的時間節點上。

從政治、軍事、經濟、文化等多個維度,全方位將秦孝公時期的秦國,由奴隸制、分封制並行的時代背景下,迅速向大一統的帝國時代推進,並在秦國內部形成了一個強有力的古典集權國家。

而後歷經秦孝公、秦惠文王、秦昭襄王等七代國君努力,於秦始皇嬴政時期一統天下,建立了世界上第一個大一統、郡縣制而非城邦制的帝國,郡縣制並且一直綿延至今。

這在公元1000年以前都是史無前例的壯舉,而秦國在公元前400年——200年時已經完成,這就是商鞅變法的超前性!

摧毀魏國霸權,拉開秦國東出序幕

秦國的國恥,自魏國重用吳起,訓練魏武卒開始。

吳起以超強的軍政能力,早早在戰國初期,就建立了魏武卒這支全職業化軍隊。

並於陰晉之戰中,以5萬精銳魏武卒擊敗50萬秦軍,第一次向世人展示了職業化軍人對民兵戰力的碾壓態勢。

陰晉之戰的慘敗,導致秦國自秦穆公以來的霸業灰飛煙滅,河西之地盡皆淪陷。

擊敗魏國、收回河西之地的國恥,也是秦孝公重用商鞅變法的根本原因。

所以在商鞅變法有成之後,擊敗宿敵魏國,就成了秦孝公的最大心願。

公元前354年,魏國主力圍困趙國都城邯鄲,河西之地防禦力量空虛。

秦軍趁機偷襲魏國,殲滅魏國河西守軍7000,拉開了秦國東出、收復河西之地的序幕。

公元前353年,魏國、趙國再起爭端,趙國不敵魏國,向齊國求援。

齊國以孫臏為軍師,在桂陵之戰中取得了,殲滅魏軍10萬人的光輝戰績。

自此,如日中天的中原霸主,魏國開始走向衰落。

公元前341年,秦孝公、商鞅君臣見魏國連連戰敗、國力大損,最終決定發動收入河西之地的決戰。

商鞅為主帥的秦國軍隊,與公子卬為主帥的魏國軍隊,於河西之地正式決戰。

商鞅以故友身份,詐騙公子卬簽訂盟約、各自退兵。

結果派甲士扣押公子卬,並趁機猛攻魏軍。

魏軍主力群龍無首,最終慘敗於秦軍之手,魏國痛失河西之地。

商鞅此舉雖然談不上光明正大,但一戰定河西, 徹底摧毀魏國霸權也當為一大壯舉。

商鞅眼中的法治與人治

商鞅作為中國古代,唯一一個變法完全成功的孤例,在法治與人治的根本性問題上自有其獨到見解。

比如前文講到,在商鞅變法第一年,很多民眾不理解秦法,隻是被迫遵守而已;等到了第十年的時候,秦國在變法富足之後,民眾都樂於接受秦法;有這麼一群人,他們初言秦法不好轉而又言秦法極好,對於這種面對法治、態度首鼠兩端的人,商鞅的做法是一律遷徙到邊境。

秦民初言令不便者有來言令便者,衛鞅曰『此皆亂化之民也』,盡遷之於邊城。

其後民莫敢議令。

——《商君列傳》

商鞅這種近乎偏激的做法,就是為了維護法治的純粹性,使其不受太多人治因素的幹擾。

在這個問題上,商鞅從未有過妥協,甚至面對一國儲君,商鞅都為自己的法家理想做到了以命相搏。

於是太子犯法。

衛鞅曰:『法之不行,自上犯之』將法太子。

太子,君嗣也,不可施刑,刑其傅公子虔,黥其師公孫賈。

——《商君列傳》

在面對太子犯法的問題上,商鞅並未沿用儒家『刑不上大夫,禮不下庶民』的約定成俗。

而是直面權威,堅持天子犯法與庶民同罪,執意問罪後來的秦惠文王嬴駟。

最終,令秦孝公的兄長贏虔、太子的老師公孫賈都受到了嚴重的懲罰。

而商鞅為了維護法治權威,直面太子嬴駟、公子贏虔的舉措,也為秦孝公死後的商鞅無人庇護而死埋下了伏筆。

因法生、為法死,就是商鞅最偉大的地方!這種深入的要法治、不要人治的變法根基,也是商鞅變法能夠人死、法不廢的根源。

往事越千年,當我們再回首兩千四百年前的風風雨雨時,我們至少要承認商鞅是秦法的殉道者,自秦以後兩千年來郡縣制早已融入中國這片土地,並讓我們統一、受惠至今就足夠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