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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史朝代的興衰與更替,一個個鮮活的歷史人物,在歷史長河中留下了深深的印記,接下來小編帶您走進商鞅變法廢井田開阡陌的故事。
在戰國時期生產力水平的提高,鐵器的使用和牛耕的推廣,為人們開辟廣闊的山林,興修大型水利工程,開辟和耕種大量私田,需要大批勞動力。
而用奴隸制的辦法已不能調動生產者的勞動積極性。
而商周時代施行的井田制,土地名義上為國家公有,實則歸國王所有。
所以商鞅在秦國推行變法,廢除了井田制,確立了土地私有制。
首先我們先了解下井田制,井田制是古代中國社會的土地國有制度,最早出現在商朝時期,到了西周的時候發展的已經非常的完善了。
井田制是把耕地劃分為多塊一定面積的方田,周圍有經界,中間則是水溝,阡陌縱橫,就像是一個井字。
在周朝,按照規定一切土地歸國家所有,也就是都歸周王所有,周王是全國最高的統治者,也是最高土地的擁有者。
周王把土分封給了諸侯,諸侯把受封的土地賜給卿大夫,卿大夫再把土地分賜給其子弟和臣屬。
周王對所有土地擁有予奪之權。
各級受封的貴族對土地隻有使用權,沒有所有權,隻能世代享用,不能夠出售和轉讓。
到了春秋戰國時期,由於鐵制農具和牛耕的普及等多種原因,導致井田制逐步瓦解。
這種土地的國有制度不是一般意義上的土地公有制,它是主要是由國王代表整個奴隸主階級控制著全國的所有土地,然後再把這些土地分配給大大小小的奴隸主使用,而占據人口絕大多數的奴隸和普通的庶民則被排除在外。
所以,奴隸制國家以及周王朝,代表的是少數人的利益,也就是奴隸主階層,所謂奴隸制的土地公有制實際上是一種土地私有制。
在貴族受封的土地上,奴隸們和庶民集體耕種。
使用奴隸集體耕作是奴隸制經濟繁榮的根本原因。
而它的目的就是為了鞏固奴隸制的統治,維護奴隸主們的利益,性質則是奴隸制的土地國有制,這種制度也是奴隸社會的經濟基礎。
據《史記》中記載:商鞅『為田開阡陌封疆而賦稅平』,而《戰國策》說商鞅『決裂阡陌,教民耕戰』,所謂『阡陌』,指『井田』中間的灌溉渠道以及與之相應的縱橫道路,縱者稱『阡』,橫者稱『陌』。
『封疆』就是奴隸主貴族受封井田的界限。
『開阡陌封疆』就是把標志土地國有的阡陌封疆去掉,廢除奴隸制土地國有制,從而在法律上廢除了實行多個朝代的井田制度。
井田制就是奴隸制度的生產關系,把奴隸們集合在一起進行勞作,沒有積極性。
而秦朝在商鞅變法後,規定允許人們開荒,土地可以自由買賣,賦稅則按照個人所占土地的面積來平均承擔。
雖然在此之後秦政府仍擁有一些國有土地,像一些山川河流,新占領他國的土地等,但是後來又慢慢轉為了私有。
這便從根本破壞了奴隸制的生產關系,促進了封建經濟的發展。
開阡陌封疆明顯比井田制更有優勢,也更得民心,商鞅變法後使得秦國國力產生質的變化,一躍成為七國之首,從而一統中國,而其中廢井田、開阡陌封疆則占了極為重要的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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