戰國時期,衛國人商鞅在秦國實行了一系列變法運動,史稱商鞅變法。
下面趣歷史小編就為大家帶來詳細的介紹,一起來看看吧。
戰國時期,秦國的秦孝公嬴渠梁即位以後,決心圖強改革,便下令招賢,商鞅自魏國入秦,並提出了廢井田、重農桑、獎軍功、實行統一度量和建立縣制等一整套變法求新的發展策略,深得秦孝公的信任,任商鞅為左庶長,在公元前356年和公元前350年,先後兩次實行以『廢井田、開阡陌,實行縣制,獎勵耕織和戰鬥,實行連坐之法』為主要內容的變法。
經過商鞅變法,秦國的經濟得到發展,軍隊戰鬥力不斷加強,發展成為戰國後期最富強的集權國家。
經過
醞釀變法
舌戰群儒
公元前359年,秦孝公打算在秦國國內進行變法,又害怕國人議論紛紛,所以猶豫不決。
於是,秦孝公召開朝會,命臣工商議此事。
舊貴族代表甘龍、杜摯起來反對變法。
他們認為,利不百不變法,功不十不易器。
『法古無過,循禮無邪』
商鞅針鋒相對地指出:
『前世不同教,何古之法?
帝王不相復,何禮之循?
』、『治世不一道,便國不法古。
湯、武之王也,不循古而興;殷夏之滅也,不易禮而亡。
然則反古者未必可非,循禮者未足多是也』
從而主張『當時而立法,因事而制禮』(語出《商君書·更法篇》、《史記·商君列傳》)。
這是以歷史進化的思想,駁斥了舊貴族所謂『法古』、『循禮』的復古主張,為實行變法作了輿論準備。
立木為信
商鞅變法的法令雖然已經準備就緒,但沒有公佈。
他擔心百姓不相信自己,就在國都集市的南門外豎起一根三丈高的木頭。
隨即便出示佈告:
『有誰能把這根木條搬到集市北門,就給他十兩黃金』
百姓們感到奇怪,沒有人敢來搬動。
商鞅又出示佈告說:
『有能搬動的給他五十兩金(古時的『金』實際為黃銅)』
有個人壯著膽子把木頭搬到了集市北門,商鞅立刻命令給他五十兩黃金(黃銅)。
施展變法
頒佈墾草令
變法之爭結束後,秦孝公於公元前359年命商鞅在秦國國內頒佈《墾草令》,作為全面變法的序幕。
其主要內容有:
刺激農業生產;抑制商業發展;重塑社會價值觀,提高農業的社會認知度;削弱貴族、官吏的特權,讓國內貴族加入到農業生產中;實行統一的稅租制度等改革方略。
第一次變法
《墾草令》在秦國成功實施後,秦孝公於公元前356年任命商鞅為左庶長,在秦國國內實行第一次變法。
其主要內容有:
(一)頒佈並實行魏國李悝的《法經》,增加連坐法 ,輕罪用重刑;
(二)廢除舊世卿世祿制,獎勵軍功,禁止私鬥,頒佈按軍功賞賜的二十等爵制度;
(三)重農抑商,獎勵耕織,特別獎勵墾荒;規定生產糧食和佈帛多的,可免除本人勞役和賦稅,以農業為『本業』,以商業為『末業』,並且限制商人經營的范圍,重征商稅。
(四)焚燒儒家經典,禁止遊宦之民。
(五)強制推行個體小家庭制度。
第二次變法
咸陽(今陜西省咸陽市東北)位於關中平原中部,北依高原,南臨渭河,順渭河而下可直入黃河,終南山與渭河之間可直通函谷關。
為便於向函谷關以東發展,秦孝公於公元前350年命商鞅征調士卒,按照魯國、衛國的國都規模修築冀闕宮廷,營造新都,並於次年(即公元前349年)將國都從櫟陽(今陜西省西安市閻良區武屯鄉關莊和禦寶屯一帶)遷至咸陽,同時命商鞅在秦國國內進行第二次變法。
其主要內容有:
(一)廢除貴族的井田制, 『開阡陌封疆』,廢除奴隸制土地國有制,實行土地私有制,國家承認土地私有,允許自由買賣。
(二)普遍推行縣制,設置縣一級官僚機構;『集小都鄉邑聚為縣』,以縣為地方行政單位,廢除分封制,『凡三十一縣』,縣設縣令以主縣政,設縣丞以輔佐縣令,設縣尉以掌管軍事。
縣下轄若幹都、鄉、邑、聚。
(三)遷都咸陽,修建宮殿;
(四)統一度量衡制,頒佈度量衡的標準器;
(五)編訂戶口,五家為伍,十家為什,規定居民要登記各人戶籍,開始按戶按人口征收軍賦;
(六)革除殘留的戎狄風俗,禁止父子、兄弟同室居住,推行小家庭政策。
規定凡一戶之中有兩個以上兒子到立戶年齡而不分居的,加倍征收戶口稅。
[2] 這是對第一次變法中『異子之科』法令的補充,也是對社會風俗的規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