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前面的文章中,我們曾不止一次提到,雖然在封建社會,一直是男尊女卑的狀態,但是在在唐朝之前,世人對女子的要求,並沒有我們想象中那麼變態,反而非常寬容。
例如,漢末三國時期,人們對女子改嫁等事,接受程度比現在還要高,『大門不出,二門不邁』更是不存在的。
按理說,在那樣的時代,雖然女子的社會地位比男子低很多,卻依舊可以活得很自由、灑脫,甚至自強自立。
可是,就像當今社會,依舊有人願意花錢去讀『女德班』,受人磋磨,在漢末三國時期,同樣有甘願被封建教條所束縛,從而作死的女人,例如我們今天要說的主人公。
之前,我們曾提到,雖然虎毒不食子,卻也有例外,例如漢末三國時期,就有一個母親,為了國家大義,不顧兒子在馬超手中為人質,堅決的勸說丈夫起兵反抗馬超,最終導致了兒子被殺。
那個人令人驚訝的母親,不是別人,正是趙昂的妻子王異,有的史料中,也記作『士異』。
我們今天要說的主人公,同樣是她——用如今的話說,王異就是一個『寶藏女孩』。
這是怎麼回事呢?
原來,在勸說趙昂配合楊阜,反抗馬超之前,她有一次更加兇險的經歷。
早年的時候,趙昂被任命為羌道令,王異和孩子們則被留在了老家天水。
當時有一個叫梁雙的人,發動了反叛,並大肆屠殺,趙昂和王異的兩個兒子,就死在了叛軍手中。
作為一個女子,在那樣的情況下,很可能受辱,所以王異當時就打算自刎,可能很多女子,在這樣的情況下,都會做出同樣的選擇,勉強還能被理解。
不過,王異當時並沒有死成,因為她並非孤身一人,身邊還有六歲的女兒趙英。
所以,因為憐惜女兒,她穿著用糞水浸泡過的麻衣,保護自己,同時通過絕食等方式,讓自己變得形容枯槁,避免了受辱,堅持到了趙昂派人來接自己和女兒。
故事進行到這兒,可能大多數人都松了一口氣,覺得接下來就是大團圓結局,皆大歡喜了。
可是,別忘了,我們前面已經說過,王異是三國最作死的女人——就在趙昂到來之後,她竟對自己的女兒說,古代的烈女,沒有丈夫的準許,不能出房門,如今因為憐惜你,我竟然在戰亂中茍且偷生一年多,現在你父親終於來接你了,你去吧,正好我可以安心的死了,否則日後黃泉之下,有何顏面面對先賢?
於是堅決的服下了毒藥。
幸好趙昂帶來的人中,有人攜帶了解藥,才將其救了過來。
《列女傳》記載:趙昂妻異者,故益州刺史天水趙偉璋妻,王氏女也。
昂為羌道令,留異在西。
會同郡梁雙反,攻破西城,害異兩男。
異女英,年六歲,獨與異在城中。
異見兩男已死,又恐為雙所侵,引刀欲自刎,顧英 而嘆曰:『身死爾棄,當誰恃哉!吾聞西施蒙不潔之服,則人掩鼻 ,況我貌非西施乎?
』乃以溷糞涅麻而被之,鮮食瘠形,自春至冬。
雙與州郡和,異竟以是免難。
昂遣吏迎之,未至三十裡,止謂英曰:『婦人無符信保傅,則不出房闈。
昭薑沈流,伯姬待燒,每讀其傳,心壯其節。
今吾遭亂不能死,將何以復見諸姑?
所以偷生不死,惟憐汝耳。
今官舍已近,吾去汝死矣』遂飲毒藥而絕。
時適有解毒藥 良湯,撅口灌之。
雖然,站在王異的角度,我們可以理解,她深受之前的賢媛影響,不肯做任何出格的事情,於是不惜自盡。
可是,如果站在她丈夫趙昂的角度來看呢?
如果站在她女兒趙英的角度來看呢?
為了一個所謂的賢良名聲,不顧家人的想法?
這到底是一種偉大還是自私?
因此,小編認為,王異的所作所為,並不值得歌頌稱贊,反而是作死的典型,應該被引以為戒。
本文所有資料均來自於《列女傳》等書,小編保證內容之真實性,同時無任何影射、不涉及任何政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