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軍士屯田
人們一提到三國時的屯田,就說:『吳不如魏,蜀不如吳』。
實際,這話也未必很中肯,無論從封建統治者所花費的心思、難度和效果看,蜀漢的屯田都未必不如魏、吳。
劉備在時,常征伐在外,諸葛亮鎮守成都,足食足兵。
劉禪繼位,事無大小皆由諸葛亮做主。
後主建興十二年《234年》亮死後,蔣琬、費禕相繼執政,都遵守諸葛亮的成規行事,後主延熙十六年《253年》費禕遇刺身死,此後至蜀亡也隻剩下十年,掌握軍國權柄者,尚有大將軍薑維及尚書令董厥、樊建等人,均為諸葛亮生前精心培養者。
隻因劉禪昏暗,晚年政治受到宦官黃皓幹擾,至於衰敗不振。
由於以上情況,談論蜀漢屯田便不能不集中研究諸葛亮對屯田及農戰等的態度和具體措施。
盡人皆知,諸葛亮出來輔佐劉備,乃『受任於敗軍之際』,後來亮病死於渭濱前線,也是在兩軍對峙之時,所以諸葛亮一生事業,一直與戰爭相始終。
亮之平生素志乃是為了給劉備父子重建劉漢政權,進而統一中國,其任務可謂至艱至巨。
其一生所籌劃經營的也以務農運糧和練乒作戰為主,非戰無以達其宿願,不重視農業生產與軍事運輸就不能支持其以弱攻強的戰爭。
從亮之治國行軍措施看,他不僅多次進行北伐,而且在每次出征之前,都致力於務農殖谷,令軍民衣食足而後用之。
建安十三年《208年》,劉備收荊州江南四郡,始有一塊立足之地,他使亮『督零陵、桂陽、長沙三郡,調其賦稅,以充軍實』。
蜀章武二年《222年》,劉備伐吳,大敗於猇亭,次年備死,亮輔政,『務農殖谷,閉關息民』。
後主建興三年《225年》,亮南征四郡,『軍資所出,國以富饒』。
建興五年《227年》,亮率諸軍出屯漢中,從此至亮死,他的主要任務是出師北伐和勸農積谷。
他的事業固然建築在役使農民當兵納糧的基礎上,但他先農後戰的政策也是昭然若揭的。
實際上,亮搞軍士屯田早已開始了。
如《水經註》卷27《沔水上》說:
亮與兄謹書雲:『前趙子龍退軍,燒壞赤崖以北閣道……頃大水暴出,赤崖以南橋閣悉壞。
時趙子龍與鄧伯苗一戍赤崖屯田,一戍赤崖口,但得緣崖與伯苗相聞而已。
建興六年《228年》春,亮第一次北伐,揚聲由斜谷道取郿,使趙雲、鄧芝為疑軍,據箕谷。
魏大將軍曹真舉眾拒之。
亮身率諸軍攻祁山,前鋒馬謖敗於街亭,趙雲、鄧芝亦失利於箕谷。
故趙雲退軍時,不得不燒壞赤崖以北閣道。
至次年,趙雲即逝世。
故知赤崖屯田系於諸葛亮出屯漢中後不久,即已興辦。
《通鑒》胡註雲:『赤崖即赤岸,蜀置庫於此,以儲軍資』。
這幾句話表明,屯田之地,往往設置糧庫,反過來說,有糧庫之地,也往往是屯田區。
赤岸在今陜西留壩東北褒水西岸,往北距魏境之散關已不很遠,故諸葛亮選擇為屯田地點之一。
漢中地區土質肥沃,氣候溫暖,雨量充沛,物產富饒,自然條件之優越,雖略遜於蜀郡,並不下於魏之淮河兩岸。
從蜀往漢中運送軍糧,需翻高山,越峻嶺,遠遠不如在漢中就地屯田。
但當劉備從曹操手中奪得漢中時,漢中人戶已被曹操及其將領遷走很多,故史稱劉備得漢中,隻『得地而不得民』。
在這種情況下,諸葛亮如想在漢中募民屯田,是不可能的,所以隻能在漢中盆地和通往魏國的用兵要道興辦軍士屯田。
諸葛亮北伐,動用的兵力達十萬以上,而從事轉運糧草物資的兵民又要兼倍於此。
所以諸葛亮在漢中地區興辦的屯田地點,必然不在少數。
《三國志》卷33《後主傳》載:蜀後主建興十年《232年》,『亮休士勸農於黃沙,作流馬木牛畢,教兵講武』。
黃沙在今陜西勉縣東、褒城南,當褒水流入漢水處。
史既言亮在黃沙休士勸農,則黃沙為軍士屯田之要地,且屯田規模亦必甚大,故陳壽於《後主傳》敘及。
在亮北駐漢中的六七年中,除了屯田、練乒、修橋、築路、制造運輸工具木牛、流馬以外,還建造了存貯糧谷的斜谷邸閣,集糧於斜谷口。
為了彌補運糧的不足,甚至在軍事前線也分兵屯田,如《三國志》卷35《諸葛亮傳》載:
《建興》十二年,亮悉大眾由斜谷出,以流馬運,據武功五丈原,與司馬宣王對於渭南。
亮每患糧不繼,使己志不申,是以分兵屯田,為久駐之基。
史既言亮將所能調動的軍隊全部調出斜谷,並分兵屯田,則屯田地點,當不限於一處。
《三國志》卷26《郭淮傳》言:『諸葛亮出斜谷,並田於蘭坑』蘭坑當在離五丈原不遠處。
亮當懸軍深入敵境,與強大的敵人作殊死戰鬥之際,猶分兵屯田,以支持長期戰爭,說明其對屯田的重視,不僅不下於曹魏,且為史冊所罕見。
這樣,怎能說蜀漢忽視屯田呢?
亮在渭南屯田所使用的一切工具和種籽等,均需由後方攜往,而在刀光劍影、弩張馬嘶的狀態下耕作,自然難度很大,然而亮卻能使『耕者雜於渭濱居民之間,而百姓安堵,軍無私焉』。
如此正正堂堂而富有紀律的軍隊,戰鬥力不可能不強,而亮羽扇綸巾、指揮若定的從容安詳態度,也表明蜀軍的糧食供應已大有改善。
所以我們對蜀漢屯田的估價不能過低。
當建安二十二年《217年》,法正向劉備建策進取漢中時就已說過:『今策淵、郃才略,不勝國之將帥,舉眾往討,則必可克,克之之日,廣農積谷,觀釁間隙,上可以傾覆寇敵……中可以蠶食雍涼……下可以固守要害』。
連法正都有此主張,飽受缺乏軍糧之總的劉備自然更知道興農積谷的重要。
至於蜀在漢中興辦的屯田,就其效果看未必即遜於魏之淮南屯田,更肯定超過了魏在雍、涼二州舉辦的屯田。
隻緣史書失載,所以不為後人所知罷了。
《三國志》卷44《薑維傳》註引《華陽國志》曰:
維惡黃皓恣擅,啟後主欲殺之。
後主曰:『皓趨走小臣耳,往董允切齒,吾常恨之,君何足介意!』維見皓枝附葉連,懼於失言,遜辭而出。
後主勅皓詣維謝。
維說皓求沓中《今甘肅臨潭縣》種麥,以避內逼耳。
不管薑維在沓中種麥出於什麼動機,當時蜀漢駐守今隴南及漢中諸將多從事屯田以自食,則屬於情理中事。
三國時蜀漢史跡失載者最多,而屯田一事尤為陳壽等史家所忽略。
關於趙雲、鄧芝在赤岸屯田事,若非亮與兄瑾書中提及,亦不會為後人所知。
就曹魏軍士屯田之成效言,最卓著者為淮穎屯田,然其對滅吳究有多大效用,並不很明顯,晉將王淩樓船下益州所載軍糧乃益州民戶所繳納,已足為滅吳之用而有餘。
然蜀之漢中屯田則確實起了支持大軍北伐的作用。
因此,對於蜀漢的屯田事業,未可予以忽視。
二、自耕農和地主經濟概況
劉備少時孤貧,他投靠曹操時,曾『將人種蕪菁』;『使廝人披蔥』。
到荊州依劉表時,亦『手自結毦』。
諸葛亮少時,流浪荊州,住的是『草廬』,『躬耕於野』。
二人以情投志合,契成君臣。
正因二人顛沛流離,了解一些民間疾苦,故日後治理荊、蜀,亦較能注意民間疾苦。
劉備自樊城南逃時,不忍舍棄十餘萬難民,說明他同百姓的關系與其他軍閥有很大差別。
及在荊南,劉備以來陽縣令龐統在縣不治,即免其官;入益州後,又幾乎殺掉『眾事不理』的廣都長蔣琬,足證他對地方官的盡職與否,極為關注。
這種態度和作法,自然有利於乎民百姓。
劉備策封諸葛亮為丞相時說:『朕遭家不造,奉承大統,兢兢業業,不敢安寧,思靖百姓,懼未能綏』這話雖似官樣文章,但劉備提到『思靖百姓』,總算知道安定百姓生業的重要性。
諸葛亮在隆中時指責劉璋『不知存恤』,可知他對百姓的態度是先『存恤』,後役使。
劉備在政治經濟措施上,雖亦有放任將士搶掠和殺戮異己之事,然究無重大之屠城濫殺等事件。
大體說來,蜀漢統治者既不像吳主孫晧那樣『肆行殘暴……虐用其民,窮淫極侈』;也有別於曹叡之大治宮室。
蜀漢國小力微,常主動攻魏伐吳,諸葛亮又連年北伐,『國內受其荒殘,西土苦其役調』。
供役調的自然主要是個體農戶,說明個體農戶負擔很重。
晉人袁準稱亮之治蜀,『田疇辟,倉庫實,器械利,蓄積饒』。
這又反映蜀漢農民雖然賦調負擔很重,但仍有一定餘力維持簡單的生產和再生產,從而使蜀漢境內土地得到開墾,國家的租調收入也隨之增加。
前已述及,陳壽在《諸葛亮傳》中反復稱頌亮的德政,如『吏不容奸,人懷自厲,道不拾遺,強不侵弱,風化肅然』等語,其中『強不侵弱』句所指弱者當然主要是自耕農。
這雖不能理解為農民真的不受強暴者欺侮,但豪強欺壓農民的情況在諸葛亮輔政時有所減輕,也是不容否認的;另外,‘’道不拾遺』句,也不能解釋為真的無人拾取道旁遺物,但也說明餓肚子的貧窮人家少了些,否則,還談什麼『路不拾遺』呢?
我們把『路不拾遺』解釋為很少有人攔路搶劫,在封建社會也就算不錯了。
因此史書上雖然不見有什麼關於蜀漢農民經濟情況的具體記述,但從人們對諸葛亮的稱贊,可以窺知當時個體農民經濟確實有一定的發展,生活也比較安定。
總的說來,在劉備、諸葛亮等人的統治下,蜀漢個體小農雖然力役、兵役和賦稅的負擔並不輕,但所受官吏豪強的額外役使和榨取還是有所減輕的。
他們利用這種喘息機會,努力生產,從而使自耕農的經濟得以維持和發展。
至於蜀漢地主階級的經濟概況是怎樣的?
由於材料十分缺乏,難以舉出大量事實,這裡隻能約略言之:
蜀漢統治者始終沒有觸動過益州地主官僚的固定房地田產,如同《三國志》卷36《趙雲傳》註引《趙雲別傳》所載:
益州既定,時議欲以成都中屋舍及城外園地桑田分賜諸將。
雲駁之日:『霍去病以匈奴未滅,無用家為,今國賊非但匈奴,未可求安也。
須天下都定,各返桑柞,歸耕本土,乃其宜耳。
益州人民,初罹兵革,田宅皆可歸還,今安居復業,然後可役調,得其歡心』。
先主即從之。
蜀漢統治者不沒收原益州官吏地主的土地財產,以換取其為蜀漢政權效力的政策,是講求實際的。
本書第七章第二節已談到過益州外來地主與土著地主間的矛盾比較緩和及蜀漢政權比較上軌道等情況,同時指出蜀漢政權通過賞罰分明的法治措施,既限制又利用地主豪強,使蜀漢政權較穩定。
這些得益最大的自然還是地主階級。
蜀漢滅亡時,共『領戶二十八萬,男女九十四萬,帶甲將士十萬二千,吏四萬人』。
其中著籍人數由於蜀漢末年政治衰敗,可能有很大程度的隱瞞,但官吏人數則沒有隱瞞的必要。
所以『吏四萬人』可能接近實際。
無論怎樣說,蜀漢這樣小的國家,官吏人數竟如是之多,表明農民百姓的負擔是夠重的。
官吏的眾多,意味著地主階級政治地位和經濟利益均有所擴張。
《華陽國志》記述蜀郡各縣的『冠冕大姓』、『冠蓋』、『甲族』、『姓族』、『望族』、『首族』,多為作官為吏的大姓豪族。
越是富庶的縣,大姓越多。
如蜀郡之武陽縣,『特多大姓,有七楊五李諸姓十二』。
漢安縣有『四姓:程、姚、郭、石;八族:張、季、李、趙輩。
而程、石傑立,郡常秉議論選之』。
言程、石二姓最為冠冕,郡府常根據當地輿論選二姓之人為吏。
廣都縣『大豪馮氏有魚池鹽井』;郪縣『高、馬家世掌部曲』。
建安二十三年《213年》,高勝、馬秦皆叛,合聚部伍達數萬人,被李嚴平定。
說明有的大姓豪族在經濟和人力上很有勢力。
但總的說來,蜀之大姓,較之吳、魏世族大姓仍有遜色。
他們既比不上吳之顧、陸、張、朱四姓,『多出仕郡,郡吏常以千數』;更遠遜於魏之穎川荀氏、河內司馬氏之宮位亨通。
梁、益大姓擁有的部曲及活動能力亦不及魏、吳的強宗豪右。
從蜀漢統治集團的上層來看,他們一般比較廉潔,少有兼並。
劉備、諸葛亮身家孤單,子弟幼弱。
諸葛亮在成都僅有『桑八百株,薄田十五頃』,無法與當時豪姓大族相比。
蜀漢大臣中隻有李嚴和劉琰比較富有和奢侈,李嚴有『奴婢賓客百數十人』;劉琰『車服飲食,號為侈靡,侍婢數十,皆能為聲樂』。
其他的就很少能與他們相比。
如蜀漢大將軍費偉,『家不積財,兒子皆佈衣素食,出入不從車騎,無異凡人』;大將軍薑維,『宅舍弊薄,資財無餘』;曾與諸葛亮並署左將軍、大司馬府事的董和,『死之日,家無儋石之財』;尚書令劉巴,『躬履清儉,不治產業』:車騎將軍鄧芝,『終不治產業,妻子不免饑寒,死之日,家無餘財』;尚書令呂乂,『治身儉約』。
綜上所述,蜀漢政權既沒有觸犯地生階級的土地占有關系,也不曾奪取他們已有的部曲和奴婢。
事實是蜀漢地主大姓當官為吏者很多,他們的政治地位和經濟利益均有所擴張。
但蜀漢政權在一定程度上實行法治,其統治集團上層較能躬履清儉,不多治產,史書上少有兼並土地和勞動力的記載,蜀漢地方豪族的勢力也遠不及魏、吳世族地主那樣強大,因而地主經濟的擴張並沒有成為十分嚴重的社會問題。
三、水利和農業
諸葛亮在荊州隱居時,即『躬耕隴畝』,說明他看重農事,並不視之為賤業。
劉備得益州後,自己常征伐在外,而委亮以足食足兵的重任。
諸葛亮自建安十九年《214年》進入成都,至建興五年《227年》上表北伐,移駐漢中,在蜀中施政治國達十三年之久,他著重處理的『務農殖谷』、『育養民物』諸事中,首先是維修與保護著名的都江堰水利工程。
在古代,流經今四川灌縣的岷江由山地進入平原,常有水災發生。
戰國時,秦蜀郡守李冰在人民的協作下,以竹籠裝石堆砌成都江魚嘴,把岷江分成內外二江,既調濟了水量,又便利了澆灌,築成著名的都江堰。
都江堰古稱『都安大堰』,亦稱『湔堰』。
左思《蜀都賦》名之為『金堤』。
至西漢文、景二帝時,蜀郡守文翁,又加以整修,於是工程更臻完善。
《水經註》卷33《江水》說:『蜀人旱則借以為溉,雨則不遏其流,故記曰:水旱從人,不知饑饉,沃野千裡,世號陸海,謂之天府』。
《水經註》接著又說:『諸葛亮北征,以此堰農本,國之所資,以征丁千二百人主護之,有堰官』。
可知諸葛亮對此偉大工程是十分珍視與維護的。
諸葛亮之興修水利,主要著力在漢中方面。
漢中盆地西起令陜西勉縣,東至洋縣,東西長百公裡,南北寬十至三十公裡。
《華陽國志》卷2《漢中志》稱:『厥壤沃美,賦貢所出,略侔三蜀』。
劉邦為漢王時,都於南鄭,劉邦東伐,蕭何居守漢中,足食足兵。
漢末,張魯據有漢中,史稱他『雄據巴、漢垂三十年』,『民夷便樂之』。
史又言:漢中『戶出十萬,財富土沃……韓遂、馬超之亂,關西民從子午谷奔之者數萬家』。
足證漢中是三國時比較安定富樂之區。
及建安二十年《215年》曹操攻降張魯,多次北徙漢川之民。
劉備於建安二十四年《219年》雖奪得漢中,但史言其『得地而不得民』。
今人撰文亦有言漢中人口幾被操遷徒一空者。
實際上,操之移民北遷決不會如是之多。
但漢中盆地靠近南北交通要道地方的居民較前減少,則是促使諸葛亮必須在漢中興辦軍土屯田的原因之一。
漢水自西而東橫貫於漢中盆地,其眾多的支流也給興辦屯田和修建水利工程提供了方便條件。
據《清一統志》言:蕭何曾在今漢中市北修築了山河堰,以截流褒水,灌溉農田。
諸葛亮勸農於黃沙時,又對山河堰進行『踵跡增築』。
其他市縣地方志亦有諸葛亮修建和整治水利工程的傳說,我們雖不敢指出何者為真,但諸葛亮為了供應急需的軍糧,在漢水及其支流附近興修水利自屬意料中事。
據近年考古發掘出的古堰渠、陂池遺址和陶制陂池、陶稻田等文物證實:蜀漢時期漢中水利事業還是相當發達的。
特別是在臨近北伐要道上的堰渠遺址,更可斷定與諸葛亮的修建整治有關。
由於蜀漢統治者注意興修水利,加上前面所說的諸葛亮積極推行屯田,自耕農因所受官吏豪強的額外役使和榨取有所減輕,從而使他們得以維持簡單的生產和再生產,所以蜀國的農業生產獲得了一定的發展。
袁準稱贊蜀漢『田疇辟,倉廩實,器械利,蓄積饒』《已見前引》,即可說明蜀漢社會經濟當然主要是農業經濟呈現出的一派繁榮景象。
左思在《蜀都賦》中盛贊成都平原『溝血脈散,疆裡綺錯,黍稷油油,粳稻莫莫……夾江傍山,棟宇相望,桑梓連接,家有鹽泉之井,戶有桔柚之園』反映了成都平原溝渠交錯,稼穡興旺,稻浪滾滾的如畫景象。
當時的廣漢、綿竹一帶,是農業高產區,稻稼能夠畝收30至50斛。
據《晉書》卷47《傅玄傳》載傅玄言曰:『近魏初課田,不務多其頃畝,但務修其功力,故白田收至十餘斛,水田收數十斛』北方水田猶能畝收數十斛,則作『為蜀淵府』的綿竹等地畝收30至50斛,當非誇大之辭。
不過那時斛小,所謂畝產30至50斛,也不過當今之畝產780—1160斤左右而已。
諸葛亮所以能把蜀國治理得很好,除了他本人的主觀努力以外,也賴有益州殷富作為物質基礎。
兩者相互推動和影響,當然更重要的還是廣大勞動人民的汗水滴灌著益州的大地,從而在三國紛擾的戰爭年代,蜀漢的農業仍有一定的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