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操、孫權經常打獵,隻是因為愛玩嗎?《網路歷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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孫權有兩個女兒,長女孫魯班,字大虎;次女孫魯育,字小虎。

以『虎』作為女兒的字,足見孫權對老虎的『喜愛』。

隻是,虎並非是孫權的寵物,而是獵物。

蘇軾《江城子·密州出獵》雲:『親射虎,看孫郎』說的就是孫權。

據《三國志·張昭傳》記載:『權每田獵,常乘馬射虎,虎常突前攀持馬鞍』孫權的一大愛好,就是騎馬射虎,有好幾次,老虎都撲到了馬鞍上。

為了保證人身安全,孫權還命人建造了一輛射虎車。

車內有『司機』,每次田獵時,孫權就坐在心愛的『玩具』中,對著老虎一頓猛射。

影視作品中孫權射虎。

來源/電影《赤壁》截圖

無獨有偶。

曹操父子也酷愛打獵,而他們的目標是——野雞。

王沈《魏書》雲曹操『才力絕人,手射飛鳥,躬禽猛獸』,曾一日連射六十三頭雉《野雞》。

受父親影響,曹丕也十分喜歡打獵。

年輕時,曹丕就曾換掉衣服和座駕,帶人偷偷跑到城外打獵;做了皇帝後,曹丕還效仿曹操射雉,一邊射,一邊樂道:『射雉樂哉!』

影視劇中,曹操攜天子出獵。

來源/電視劇《三國演義》截圖

從娛樂性來說,狩獵的確能滿足人的征服欲。

所以曹操、孫權經常打獵,確實能證明他們愛玩、會玩。

隻是,狩獵並不隻是個人出風頭用的;在更多情況下,它作為一種大規模集體活動,被賦予了更深層次的軍事、政治以及經濟意義。

軍事

上三代《夏、商、周》前,狩獵就十分常見了。

遠古初民在學會畜牧以前,主要依靠狩獵來獲取物資。

隨著原始公社制的逐漸瓦解,兼並戰爭時有發生,部落與部落之間要通過戰鬥來角逐勝負。

在很長一段時間內,人們用來狩獵的工具就成了他們的武器,他們把敵人當作『獵物』,采取與狩獵相同的方式進行戰爭。

所以,古人口中的『禽』與『貨』不僅是指獵物,也指敵人;將敵人俘虜,就是『擒獲』。

另外,古時作戰要陳兵列陣,打獵亦是如此。

故本義為『田獵』的『田』字也曾與『陳』字同音且通用。

《司馬法·仁本》中說:『國雖大,好戰必亡;天下雖安,忘戰必危』正因為古代田獵與戰爭方式基本相同,故而國家建立後,官方會采用田獵的方式進行軍事訓練與演習。

最具有代表性的,當屬周代『大蒐禮』。

它分四季,每季又分前後兩個部分,前半部是教練和檢閱之禮,後半部是借用田獵進行講武與軍事演練。

《爾雅·釋天》曰:『春獵為蒐,夏獵為苗,秋獵為狝,冬獵為狩』在農活不重時,官方就會組織田獵,以起到祭祀、演習之目的。

春秋戰國以來,朝綱崩壞、禮樂不存,狩獵的作用愈發多元化。

貴族階層將狩獵當成一種娛樂方式,並深深影響到後世,這是曹操、孫權等人酷愛打獵的一個原因。

但與此同時,田獵的軍事演武功能也被保留下來。

西漢文帝、武帝時,官方狩獵活動愈發頻繁。

司馬相如作《上林賦》一文,描寫了皇家狩獵之恢弘氣度,得到漢武帝的重視。

東漢時,對外戰爭仍持續不斷,官方狩獵活動的正式稱呼逐漸由『田獵』變成『校獵』。

『校』為考校、考察之意,可見此時的狩獵活動越來越重視軍事訓練與考核。

明 仇英《傳》上林圖《局部》,是後人依照《上林賦》描繪的上林狩獵情景。

來源/臺北故宮博物院

據《三國志·魯肅傳》註引《吳書》記載:『天下將亂,乃學擊劍騎射,招聚少年,給其衣食,往來南山中射獵,陰相部勒,講武習兵』漢末時,魯肅為應對紛亂時局,組建了一支部曲,狩獵即是其『講武習兵』的重要手段之一。

這並非孤例。

漢晉之際,世道大亂,一些想要自守的豪族強宗族紛紛招攬部曲、流民,自發組建起塢堡,這正是陶淵明筆下『桃花源』的原型。

由於人們聚居在塢堡內,農耕與狩獵就成了他們的主要經濟來源。

通過狩獵,堡民的戰鬥技巧可以得到增強,彼此之間的配合也會更加默契。

值得注意的是,當時的『精兵之地』如丹陽、泰山、南中等地,多在山林之間。

當地人靠山吃山,以打獵為生,大多射術高超。

因而他們被編入軍隊後,能擁有極為不俗的戰鬥力。

由此可見,通過狩獵來鍛煉、培養將士們的戰鬥力,是一種切實可行的方案。

而且,君王還能通過這種方式選拔軍事人才。

何谷清《三輔黃圖校釋》曰:『秋冬較獵其下,命武士搏射禽獸,天子登此以觀焉』西漢時,皇帝親自在上林苑檢閱兵遊獵,表現突出者,有可能受到重用;若日後與他人競爭,其在狩獵中的表現也是一項重要加分項。

影視劇中,漢武帝外出打獵。

來源/電視劇《大漢天子》截圖

漢末西涼軍閥韓遂敗亡後,其愛將成公英歸降曹操。

魏武見成公英大喜,加封其為軍師,讓他跟著自己打獵。

一日,曹操見三鹿走過,就有心考校成公英,後者不慌不忙,彎弓搭箭,『三發三中,皆應弦而倒』。

曹操見狀,頓出愛才之心,感慨道:『你可以為韓遂盡忠,難道就不能為我效力嗎?

』成公英通過獵鹿得到了曹操器重,這正是其他武將夢寐以求的機會。

軍事演習,往往能對敵人起到威懾性作用,狩獵也不例外。

建安十三年《208》,曹操輕取荊州,聽聞劉備竄逃,並與孫權達成聯盟,便送了一封書信過去。

裴松之註引《江表傳》載曹公與權書曰:『近者奉辭伐罪,旄麾南指,劉琮束手。

今治水軍八十萬眾,方與將軍會獵於吳』曹操會獵於吳是假,示威才是其目的;盡管他口中的『八十萬』隻是誇大其詞,但這種示威仍讓江東群臣『莫不向震失色』。

一些江東大族曾打算投降,未嘗不是因為這次莫須有的『會獵』。

政治

上三代以世卿世祿制為選官方式,貴族在享受身份帶來的優渥生活的同時,也要承擔起相應責任。

據《文獻通考·職官考》記載:『蓋古之天子,寄軍政於六卿,居則以田,警則以戰,所謂入使治之,出使長之之義。

其職在國則以比長、閭胥、族師、黨正、州長、鄉大夫為稱,在軍則以卒伍、司馬、將軍為號』上三代的貴族戰時為將,閑時為官,可謂文武並重。

大思想家孔子亦主張文武兼備,他說:『有文事者,必有武備;有武事者,必有文備』受先秦時期『文武兼備』思想的影響,宋代之前的文臣與武將並沒有涇渭分明,文臣領兵、武將執政的例子也屢見不鮮。

三國時代的將領,往往兼領州郡;地方長官,一般也有軍職。

在此情形之下,尚武傳統仍是一種主流。

而狩獵這項活動,就能很好表現他們的個人勇武,尤其是君王。

初,漢武帝以身作則,與熊羆搏擊,這在鼓勵將士們的同時,也宣揚其威武。

同理,曹操、曹丕、孫權等帝王愛好打獵,也能彰顯其個人勇武,維護君王威嚴。

曹丕曾多次強調自己的武力,他在《典論·自敘》中寫道:『餘時年五歲,上以世方擾亂,教餘學射,六歲而知射,又教餘騎馬,八歲而能騎射矣』其實在曹丕看來,狩獵不僅能鍛煉體魄、愉悅身心,還能協調各派、調整政治關系。

影視劇中,曹丕帶兒子曹叡出獵。

來源/電視劇《軍師聯盟》截圖

談及建安文學,世人首推三曹、七子與蔡文姬。

然而,作為北方實際掌權者的曹操,需要處理的政務實在太多,根本忙不過來;故而鄴下文人集團的真正主持者,正是曹丕。

建安十六年《211》,曹丕組織了一場『南皮之遊』,在這場集詩賦唱和、遊宴狩獵於一體的大型政治文學活動中,曹丕不僅成功獵得了獐、鹿、雉、兔等獵物,也創作出不少佳作。

如此一來,還沒有當上世子的曹丕,就通過狩獵與詩文創作等活動展示了他的文武雙全。

這次活動後,曹丕非但突出其政治地位,也為自己積攢了一筆政治資本。

需要補充的是,三國時代的一些法令、制度,也可能是在狩獵活動中完成的。

楊寬先生曾總結出周代『大蒐禮』的五點功能,分別是:建置與變更軍制、選定和任命將帥與執政、制定和頒佈法律、對違法者處刑、救濟貧窮和選拔人才及處理重大問題。

巧合的是,漢魏之際的一些制度變革,如九品中正制《詳見:

曹丕推行『九品中正制』,是對曹操『唯才是舉』的背叛嗎?

》、州郡領兵制《詳見:

涼州是曹魏地盤,劉備怎麼還能任命馬超為『涼州牧』?

》、質任制、都督制……大多創立於軍中。

囿於史料匱乏,這些制度創立的具體經過不得而知;那不妨假設一種可能:曹操利用狩獵這種相對輕松、具有娛樂性質又保存著幾分周禮遺風的活動,可以更加順利、高效地推進軍制的建置、變更以及法令的頒佈。

經濟

狩獵是人類最早的生產活動,也是古人獲取生活資料的主要手段之一。

充饑是捕獵的基本前提之一,人們可以直接食肉,也能用特殊方法將其制成臘肉保存下來;此外,獵物還能被制作成各種生活用品,如獸皮能制成鞋子、衣物,狼、兔之毛可以做筆,虎骨、鹿茸也有很高的藥用價值。

影視劇中,古人出獵的戰利品。

來源/電視劇《軍師聯盟》截圖

隨著社會的發展,農耕逐漸成為勞動生產的主體,但狩獵仍是一種重要的經濟手段。

漢末魏晉南北朝時,戰亂頻繁,作為農業中心的北方平原遭受到重大打擊,貨幣貶值,物價飛漲,打獵就成了獲取物資的重要方式。

據《三國志·呂佈傳》註引《九州春秋》記載:呂佈麾下有人想帶十五匹戰馬投奔劉備,後被其部將侯成及時追回。

為慶祝此事,侯成拿出自己偷偷釀的酒,又帶人出去獵了十幾頭豬,並將其中一部分酒肉進獻給呂佈。

侯成以獵物用來邀功,足見它是一種拿得出手的資源。

直到北魏前期,狩獵經濟仍是拓拔氏的主要經濟來源。

有些時候,君王或主公往往把狩獵所得作為一種恩典,賞賜給百姓或三軍將士。

《後漢書·禮儀志》載:『季冬之月,星回歲終,陰陽以交,勞農大享臘』東漢時,官方會把獵物分給辛勤勞動的農民;至於軍隊,當然也不例外。

至漢末三國時,這種風氣也被保留下來。

江東政權草創之初,領兵的將領要承擔養兵義務《詳見:

呂蒙自掏腰包給東吳養軍隊,圖什麼?

》,朱桓、陳武等人甚至為此『傾家蕩產』。

於是,孫權會給予這些將領家屬一定的經濟補償,其狩獵得到的獵物,正是其中一項。

除此之外,獵物還能起到調節經濟的作用。

漢武帝時,民間私人鑄錢經常偷工減料,導致錢賤物貴;為了遏制這種現象,漢武帝下令不再使用錢幣,而是將白鹿皮制成貨幣,『王侯宗室朝覲聘享,必以皮幣薦璧,然後得行』。

這裡用到的白鹿皮,即皇家禁苑中所得。

在一些緊急情況下,朝廷也會開放部分山澤供給百姓狩獵,從而減輕他們的生活負擔。

三國時,曹魏有獵禁,規定殺禁地鹿者當死,財產充公。

結果一段時間後,『群鹿犯暴,殘食生苗,處處為害,所傷不貲』,嚴重影響到了農耕。

當時,有大臣高柔上疏曰:『惟陛下覽先聖之所念,愍稼穡之艱難,寬放民間,使得捕鹿,遂除其禁,則眾庶久濟,莫不悅豫矣』高柔建議魏明帝曹叡放開獵禁,讓百姓通過捕鹿以維持生計。

盡管曹叡並沒有答應這個請求,但仍然能看出:泛濫的鹿群及其他獵物都是一種儲備資源,能在關鍵時刻『以為軍國之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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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 瀛洲海客

編輯 | 詹茜卉

校對 | 火炬 李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