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僖宗中和四年(884年)十二月,在一個名為高雞泊的地方,數百名強盜搶劫了一個三百多人的車隊,除了漂亮女人,其餘人統統殺掉。
這不是一幫普通的強盜,而是軍人,是魏博節度使之子樂從訓派出的。
被殺者也不是普通人,而是去就任義昌節度使兼中書令的王鐸。
樂從訓為什麼要派人劫殺王鐸?
一種說法是王鐸生活豪奢,『行李甚侈,侍妾成列』,特別是漂亮女人多,樂從訓眼紅,此舉劫色加劫財,一舉兩得。
當然,事情沒那麼簡單。
樂從訓劫殺王鐸之前有過密謀,其中一個人的意見起了主導作用,這個人是樂氏父子的謀士李山甫。
李山甫與王鐸有什麼深仇大恨,竟然慫恿樂從訓劫殺王鐸全家?
原來,王鐸當進士考試主考官的時候,李山甫參加考試沒有被錄取,因此懷恨在心,後來他又考了多次,但都未中,隻好投奔樂氏父子做幕僚。
如果進士考試的錄取是完全公平的,李山甫的這種行為就是小人行徑。
然而李山甫『詩文激切,耿耿有齊氣,多感時懷古之作』,似乎不是那種陰險狠毒的小人。
所以他的這種報復事出有因—晚唐政治腐敗,進士考試越來越不公平,被錄取者多為權貴子弟,才華突出的貧寒知識分子沒有了入朝任職的機會,個人價值的實現越來越困難,於是發泄怨氣的心態越來越嚴重。
像李山甫這樣懷恨在心而想報復的人,晚唐時不在少數。
李振是朱溫的謀士,因為累考進士不中而尤恨朝貴,後來他有了一個報復的機會,讓朱溫把一幫進士出身的人投入黃河。
詩人羅隱才華橫溢,但看不慣社會不公,對當時政權多有譏諷,於是被主流忌恨,屢考不中。
後來他投奔錢鏐,得到重用,為錢鏐割據東南做了貢獻。
從隋唐到明清的歷代科舉,錄取率少的不過百分之一二,多的也不過百分之六七,百分之九十幾的人是不能被錄取的。
不被錄取本來是正常的,但是,要使這種『正常』成為正常,而不引發社會心態的失衡,就必須保證科舉的絕對公正。
在王朝鼎盛時,政治比較開明,相對來說還能保證公正,失敗者還不會完全把責任推到社會不公上面,問題還不是很大。
一旦進入王朝的中晚期,政治腐敗必然帶來社會不公,有才華者受挫增多,這時候怨恨和報復等非理性情緒就滋長起來,並逐漸成為一種社會病態。
社會不公是一種危險品,它容易讓人心態失衡,不再遵循公認的道德底線。
要化解非理性的社會心態,從根本上說,社會必須公平,至少必須有實現公平的合法渠道。
否則,那種怨恨和報復的非理性心態就難以撫平或消除,而隻會越積越多,社會為之付出的代價,也會越來越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