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古代禮典以《三禮》《《儀禮》《周禮》《禮記》》為基,後世也陸續有以五禮《吉、兇、嘉、賓、軍》為名的制作。
修成於開元二十年《732》的《大唐開元禮》《以下簡稱《開元禮》》150卷,是現今所見年代最早、保存相對完整的一部中古官修禮書。
在其之前,已有兩晉南北朝歷代的五禮編修,隋唐以來,又有《開皇禮》《貞觀禮》《顯慶禮》繼而踵之,故《開元禮》可謂集中古前期五禮制度之大成。
這部記載著一代國家盛典的傳世之作,不但著稱於當時,影響於後世,也成為中古時代禮制變遷的見證。
『折衷』《貞觀》《顯慶》二禮的制作方式和內容
史書記述《開元禮》制作時,提到開元十年始設主持修訂禮儀的禮儀使。
開元十四年,通事舍人王喦上疏,以『請改撰《禮記》,削去舊文,而以今事編之』為要求修禮,遭到宰相張說反對。
以為《禮記》『歷代不刊之典,今去聖久遠,恐難改易』,故請改為將貞觀、顯慶『五禮儀註』加以『折衷』的做法,獲得批準。
盡管如此,《開元禮》仍因難於措手而『歷年未就』。
直到開元十九年,蕭嵩代替張說主持修撰而任用王仲丘,才最終成書,而『折衷』之說也成為制禮的依據。
實現『折衷』,首先是以天帝祭祀為中心對學術理念加以調和。
由於《貞觀禮》從《開皇禮》宗鄭玄,延續北朝而主張『六天』說《昊天上帝與五方帝》;《顯慶禮》卻因受武則天支配刻意改變方向,宗王肅而吸收南學的『一天』說。
故王仲丘采取了以《顯慶禮》為主、《貞觀禮》為附的做法,亦即郊天全然以昊天上帝作為天帝獨祀,取消原來依五行學說建立、被認為是皇帝家族起源的感生帝,改以五方帝作為陪祀,並以體現《禮記》精神的所謂『有其舉之,莫可廢也』『二禮並行,六神咸祀』作為總體指導方針。
這一做法打破了兩晉南北朝相沿的學術壁壘,也使學術爭端的解決最終服從於疆土的歸並和政治的統一。
其次是全面吸收《貞觀》《顯慶》二禮的儀目和內容。
以儀目而言,如唐史料所言《貞觀禮》比照隋禮所增加的『皇太子入學及太常行山陵、天子大射、合朔陳五兵於太社、農隙講武、納皇後行六禮、四孟月讀時令,天子上陵、朝廟、養老於辟雍之禮』等名目,很多在《開元禮》中能找到蹤跡。
而《顯慶禮》因武則天而增的『臨軒冊命皇後』『皇後上陵』『內冊皇太子』『皇後《婚禮、正至》受群臣朝賀』等新創儀目也在《開元禮》中得以存續,更不用說從諸禮的程式細節中可以隨時發現來自前二禮的匯集。
『折衷』的原則既決定了《開元禮》的來源,又決定了它的取舍和意向。
『唐《禮記》』的經典打造及其特色
《開元禮》雖然以折中調和為主要方式,但並不等於『改撰《禮記》』的內涵已被消除。
恰恰相反,此說意味著《開元禮》在建樹當代之制以新代舊的同時,仍須保留《禮記》框架,而不能完全脫離古禮的軌范。
而試圖實現這一點的正是皇帝本人。
據說開元十年《唐六典》始修時,玄宗拿出《周禮》六條交付大臣,可知當時《唐六典》立意以《周禮》為準繩;而《開元禮》的『改撰《禮記》』卻是試圖取法《禮記》,兩者顯然都是希望通過對上古經典的改造,鑄成當世的新經典,也就是創作唐朝標準的《禮記》和《周禮》。
對經典的『改撰』其實早自隋朝王通撰寫《續六經》已開始。
貞觀、開元中相次出現的魏征《類禮》和元行沖《禮記義疏》,用其對正統經學章句『註移往說,理變新文』的批判,提供了『改撰《禮記》』之說的來源和依據。
由此可知,《開元禮》雖外表折中《貞觀》《開元禮》,但內裡卻是配合經學的變革。
而『改撰』與『折衷』兩者結合,代表了統治者意欲通過禮制實現古『今』、新舊結合的思想趨勢。
與《貞觀禮》和《顯慶禮》皇帝即位即修禮不同,《開元禮》修於唐朝統治取得穩定後。
玄宗開元十年前後,一方面重用宇文融取得財賦的增收,另一方面禮儀也相繼做了多項準備,其中包括郊廟和封禪。
玄宗開元十年建立九廟、開元十一年祭廟和行郊禮祭天,協調了宗族關系而完成了最重大的禮儀實踐。
繼而乃因獲鼎祭後土,開元十三年封禪成功,這一切都成為《開元禮》與《唐六典》成書的先決條件,也表明,玄宗以雄才大略的漢武帝為榜樣,在開疆拓土、武力征伐的同時,努力為自己打造開元文治的豐碑。
與《三禮》相比,《開元禮》除因襲前儀之外,也體現了中古禮制的新特色。
其一,建樹一切以皇帝為中心的格局,以皇帝和皇帝家族作為禮的主體和對象。
例如,吉禮天、地、社稷的配祀乃至宗廟祭祀對象都是皇帝的先祖,主祭者也是皇帝本人或代表皇帝攝祭的大臣有司。
軍、賓、嘉禮的中心和主導者也同樣是皇帝,施行對象包括皇《太》後、皇太子及皇子、公主等皇帝親眷戚屬,僅有少數是按照官品劃定等級的官員。
唯有兇禮喪葬儀,因附從《顯慶禮》以『《皇帝》兇事非臣子所宜言』為名取消《國恤》,故隻留有親貴和不同品級的官員喪禮,但這仍然是崇奉皇權獨尊的結果。
另外所有的禮儀活動也以朝廷所在為重點而波及地方,顯示了中央高居地方之上和全國內外上下一體的強勢統治。
可以認為,《開元禮》是中古皇帝統治下國家禮制成熟和定型的產物。
其二,《開元禮》註入一些以往儒家禮儀中沒有的新篇。
這些內容均以令式及新定格敕為基本依據,例如屬於《開元禮·序例》所說『新加』『新撰享禮』就有『肅明皇後廟、孝敬皇帝廟』『諸太子廟』,『仲春享先代帝王』中的帝嚳氏,『先聖』孔宣父祭祀中的新加七十二弟子與『釋奠於齊太公』,特別是玄宗潛邸的『興慶宮祭五龍壇』與『皇帝千秋節受群臣朝賀』的嘉禮名目。
這些名目或仍為皇帝及皇家所建,或迎合皇帝的旨意,例如新建齊太公武廟和張良配祀,與玄宗大事拓邊是分不開的。
更重要的是,包括肅明、孝敬、太子廟、千秋節在內帶有私禮、家禮性質的內容,也被作為公禮執行。
不僅如此,為了體現皇帝意志,諸如五龍壇,社稷、山川祭祀等還摒棄血祭甚至采用真正的道教投龍儀式,不僅為道教融入國家典禮做了準備,也使皇帝私禮開始凌駕於國家公禮之上。
可見,《開元禮》已經提供了皇權獨尊下的國家禮制樣本,從而開啟了中古後期的禮制變化和思想變革之門。
這是《開元禮》不同於古禮甚至此前儒家禮典的最大變化。
《開元禮》修撰中遺留的問題
《開元禮》雖然力求實現皇帝的規劃,但寫作之際也有一些缺陷。
一是強自將《貞觀禮》《顯慶禮》統一,在理論上並不完全協調。
又因『折衷』在具體做法上將兩者混抄,甚至為了達到盡快成書、蒙混過關的目的,將『前後頗有不同』的內容集中在一道。
如關於五方帝的處理就是諸儀有別,而有個別卷竟與序例規定有所出入,導致無法自圓其說。
二是因為急於成書,造成了各種混亂和錯誤。
例如書寫方式的繁簡不同,有時皇帝親祀卷比照前面卷篇文字有大量刪減,但攝儀卻遵前不改,結果是攝儀反詳於親儀。
而親、攝儀用詞用語不一也形成對比。
又如郊祀神位以及主祭的皇帝太尉和輔祭者的站立方位與祭祀朝向,處理廢棄物品的柴壇、瘞坎,以及皇帝觀看的位置都有錯誤發生。
其原因或者來自編寫人員寫作分工、掌握標準和認識水平不同,但都與《開元禮》最後階段的成書倉促分不開。
編寫者急於按照皇帝的要求完成粉飾太平之作,所以隻舉大綱,未涉細節處理,甚至忽略其中的矛盾及齟齬之處,最後也未就全書加以檢查和協調,這樣就形成了禮典表面盛大宏偉和內裡實有諸多疏漏的巨大反差。
總的來看,作為皇帝打造盛世工程意旨下的產物,《開元禮》確實對古禮前儀都有廣泛的繼承吸收,陳寅恪先生即曾因《開元禮》折中二禮而間接襲用隋禮,得出唐禮承繼南北朝三源的結論。
《開元禮》反映時代特征的、前所未有的開創性工作,直接導致了中古後期禮制的變化。
但《開元禮》由於自身的創作宗旨和某些歷史原因也有諸多缺陷。
無論如何,《開元禮》在《三禮》之後,對於中古中國承先啟後的作用極其深遠,對於認識和理解中國傳統文化有著特殊意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