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坊市制度存在千年,到唐朝時,有何特殊之處?《網路歷史》

坊市制度,是指中國古代官府對城區規劃和市場管理的制度,亦稱市坊制。

其實在西周時,便已開始處於萌芽狀態。

『凡居民,量地以制邑,度地以居民』

世人皆欽慕宋代《清明上河圖》中商業化街市的盛景,又被影視劇中坊市所誤導,總認為歷史上的坊市,就該充滿著叫賣聲,甚至覺得盛極一時的唐朝,也定然毫不遜色,可事實絕非如此。

春秋戰國時期,坊市制度逐漸形成,『匠人營國,方九裡,左祖右社,面朝後市』

而到唐朝時,便已呈現一派『百千家似圍棋局, 十二街如種菜畦』的景象。

唐朝坊市制,表面上看是對商業的集中和維護,實則是限制了商業的發展,將其拘泥於市這個封閉式的空間。

東市西市

長安城是唐朝時期最繁華的地界,是泱泱大國揚於世界的門面,它的面積約87平方公裡《包括唐代新建大明宮、西內苑、東內苑》,是漢長安城的2.4倍,明清北京城的1.4倍,是當時世界上面積最大的都城。

城內街道縱橫交錯,將分為星羅棋佈的108坊,縱橫南北的朱雀大街與承天門大街如中軸線般,將長安城分為東西兩部分,兩邊各有東西二市,這便是古代的商業中心。

東西二市商賈雲集,商號薈萃。

《長安志》中記載『萬年領街東五十四坊及東市;長安領朱雀門街西五十四坊及西市』。

東市南北居二坊之地,占地極廣,是唐長安城的經濟活動中心,也是當時全國工商業貿易中心,還是中外各國進行經濟交流活動的重要場所。

位置又靠近西內太極宮、東內大明宮、南內興慶宮,是達觀顯貴之所。

在故市內貨財二百二十行,四面立邸,四方珍奇,皆所積集。

相比而言,西市遠離三內更加平民化,東市皆是琳瑯滿目的珍品,而西市多為衣、燭、餅、藥等日常雜物的交易,故西市比東市要有人氣,被人稱為『金市』。

故李白《少年行》就有『五陵少年金市東,笑入胡姬酒肆中』的詩句。

且西市靠近絲綢之路,居於坊間的胡商,也樂於參與西市的交易,西市儼然已成了小型國際商貿場所。

坊市制度

唐朝坊市制將坊和市嚴格劃分開,高墻外,是氣派的街道成蔭的老樹,高墻內,則是層臺累榭錯落有致的房屋。

坊內制度嚴格,唯有王公貴族和朝中大官才有資格將門對著大街開。

也有些特殊的坊如平康坊,它主營業秦樓楚館,縱使在晚上,也會聽到才子佳人淺吟低唱。

因胡商聚集,故平康坊中也可見帶有異域風情的胡姬。

坊內夜禁制度不嚴格,故夜晚時分,平康坊內紅燭高照,充斥著歡歌笑語。

崇仁坊是住宿中心,此坊四通八達,西面是皇城,東南方向是東市,南面則是平康坊,自古便是趕考才子落腳之處。

長安城內雖繁華昌榮,其制度卻非常嚴格。

《唐會要》中記載:『凡市,以日中擊鼓三百聲而眾以會,日入前七刻擊鉦三百聲而眾以散。

越官府廨垣及坊市垣籬者,杖七十,侵壞者亦如之』

中午時分,兩市擊鼓三百下,店鋪才能開始營業。

日落前七刻,敲鑼三百下,店鋪必須關門,兩市大門隨城門坊門一同關閉。

夜禁制度

唐朝夜禁制度針對三十八條主街道,若有人趁夜行亂,則會被武侯拘禁,施以刑罰。

這看似嚴密的制度,卻忽略了百姓的應急性。

表面上看,百無一疏,實則給人帶來諸多不便,所以人們除了在東西二市交易之外,坊內交易也開始流行起來。

唯有在正月十五上元節,才會允許夜遊兩市,故影視劇中多會出現小姐公子於鬧市中猜燈謎、放河燈這一景象。

唐朝坊市制不僅在時間上嚴格,在質量把控方面也嚴格調控。

《唐律疏議》中記載『諸造器用之物及絹佈之屬,有行濫、短狹而賣者,各杖六十;得利計贓重者,計利準盜竊論。

販賣者,亦如之』

由此,東西二市才得以繁榮昌盛。

坊市分開

唐朝坊市制將坊市嚴格分開,杜絕了流寇作亂的可能,極大地保障了百姓的安全,可坊市制也存在其不足。

坊市規格完全按城市階層劃分。

《唐會要》中記載:唐朝前期規定,諸非州縣之所,不得置市。

可此項規定,卻忽略了百姓的實質需求,幹擾了居民交易的權力。

長安有108坊,極盡繁華,但沙洲卻僅僅有四坊,這樣的不平等性,極易加重百姓的不滿,且坊市制讓百姓脫離商品,阻礙了商業的發展,讓無數商人有苦難言,故宋朝時期,便將坊市制廢除了。

唐朝坊市制雖有缺點,卻是千百年傳承而來,於當時而言,它保障了城內安全,讓雞鳴狗盜之徒,無所遁形,也是精華之所在。

可隨著歷史發展,它越發不適應新的潮流,甚至說阻礙了社會的發展,故隻能被當做糟粕剔除。

參考文獻:《中國風俗通史隋唐》《唐會要》《唐律疏議》《長安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