隋開皇二年(582年),原州總管元孝整接到一個商人的報案。
商人的一批貨物在住所被偷走了,於是懷疑是和他住在一起的某人幹的,就拉著那人來到公堂之上,請求元孝整為他做主。
元孝整經過仔細盤查,發現那個被懷疑的人沒有偷竊的嫌疑,就當場把他釋放了。
商人大為不滿,逐級上告,一直告到了京城,隻是上告對象已變成了元孝整,說他收受賊人賄賂,徇私枉法,放縱賊人。
朝廷對這起民告官的案件很重視,派專人來到原州進行查處。
來人責問元孝整:『你為什麼貪圖金銀賄賂,使賊盜恣意妄為?
』
這句指控的分量可不輕,輕則丟掉烏紗帽,重則入獄判刑。
照理說,元孝整一定會拼命辯白,為自己洗刷罪名,可事實是,他一句申辯的話也沒說,神色坦然地把所有的責任都攬在了自己身上。
結果可想而知,元孝整被免官除職。
此後不久,戲劇性的場面出現了。
一個盜賊在別的地方犯了案,為了立功贖罪,主動招認所做過的其他案子,其中就包括發生在原州的商人貨物被盜案。
隋文帝楊堅聽說了這件事,心裡有點過意不去,就把元孝整召進宮,不解地問:『你是朝廷的老臣,地位聲望都很高,你肯定知道收受賄賂、放縱盜賊不是一般的罪行,為什麼還要承擔這個責任,而不為自己申辯呢?
』
元孝整答道:『朝廷將治理一州事務的權力委派給我,我卻沒能消除州內的盜賊而使百姓受到損失,這是我的責任。
我處理案件失之草率,以致人家不服,因猜疑而誣告於我,這也是我的責任。
如果我不承認收受賄賂,朝廷必定深究此事,又會有無辜百姓受繩索捆綁、公堂盤問之苦,甚至受冤屈的百姓會因此家破人亡,這又增加了我的罪過。
我寧肯自己受點冤屈,也不願百姓遭殃,而增加自己內心的不安』
文帝聽了,感慨不已,稱贊元孝整不愧為忠厚長者,當即恢復了他的官職。
吃虧,是任何人都難免遇到的事,但明知吃虧,還吃得那麼安心,這就是一種修養和學問了。
張之洞的一副對聯寫得實在精妙:『能忍耐終身受用,大學問安心吃虧』有一種吃虧,可能在外在物質上受點損失,但卻因無愧於心而得到了精神的安寧。
就像元孝整那樣,誰能說他失去的比得到的更多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