楊素蘊《1630~1689》,字筠湄,號退庵,宜君縣石堡村人。
清順治九年《1652》中進士,初任直隸大明府東明縣《原屬河北,現歸山東管轄》知縣。
後歷任四川道、川北道、湖廣提學道、軍務參議道、下荊南道《湖北境內》、山西提學道禦史職務。
繼被舉薦為通政司參議、都察院右副都循史,奉天《今沈陽》府丞,順天府《今北京》府尹,安徽和湖北等省巡撫。
素蘊出生於農民家庭。
其父楊清,為早年恩科貢士,性剛直,一貫痛惡官場醜行,隱居治家。
他自幼受父親的嚴正教誨,又受農村艱苦生活的磨練,目睹鄰裡百姓的疾苦,因而刻苦攻讀,立志做一個清廉正直的人。
素蘊中舉之後,雖身居封建王朝官臣,但不同流合污,每到一處,總是不忘體察民情,解除民苦。
他任東明知縣時,黃河決堤造成巨大災害。
全縣百姓四處逃難,僅有數十戶人家依山而居。
他感到內疚,便千方百計安撫民眾,號召逃難者返回故鄉,辛勤耕耘,恢復家園。
在他的召喚與關懷下,外出逃難的民眾紛紛返回家鄉,三年以後,這個縣的住戶就增加到一萬餘家。
明末清初,宜君、陜北一帶災情嚴重,赤地千裡,顆粒無收。
但官吏仍橫征暴斂,民不聊生。
當時,楊素蘊告病還鄉,睹聞此情,深感不安,便帶病赴延鄜《鄜即今富縣》察訪,並向清順治皇帝上奏《延屬丁徭疏》,請求朝廷減免陜北一帶田賦徭役,拯救黎民百姓。
順帝閱後批準,延鄜百姓對此感恩戴德不已。
康熙二十二年《1683》,他任安徽巡撫時,正遇當地遭受旱災、蝗災,人民群眾缺吃少穿。
他即上奏皇帝,請求開倉放糧,康熙批準,欽詔州縣開倉放糧賑濟,救活了萬名百姓。
他任湖廣巡撫期間,經察訪得知,湖北沔陽、江陵、江夏、武昌、通城等32州、縣有的糧食欠收,有的田賦太重,百姓甚苦。
於是,他就寫了兩份奏疏,未上呈就患了重病,但他仍吩咐下屬作為遺本上呈,說:『此疏行,吾目瞑矣!』
楊素蘊秉性剛直,不畏權勢。
任四川道禦史期間,曾疏言:『臣言官也,宜以言為事,然今天下所患正在議論多而成功少。
國家建官分職,各有所事。
誠使司舉劾,籌財用,任封疆,理刑獄,各舉其職,則平天下無餘事。
更願皇上推誠禦物,肅大閑,寬小眚《音shěng,過錯》,俾從得展其才,尤端本澄源之要也』他是這樣說的,也是這樣做的。
當時,西平王吳三桂鎮守雲南,持功倨傲,越軌用人。
各郡縣的官吏,他都自行選任,甚至各省朝廷的命官,亦同樣如此而毫無顧忌。
楊素蘊洞察秋毫,認為吳三桂有野心,便立朝直諫,呈《駁糾藩臣疏》《清官制把邊防大臣稱藩臣》,劾奏吳三桂『私封疆吏,別有深心』,勸朝廷當『防微杜漸,慎於幾先』等等。
吳三桂得知後,懷恨在心,依仗官勢上奏讒言,誣陷迫害素蘊,使其罷官回鄉。
楊素蘊對此坦然如故。
其父楊清更是欣然自慰說:『汝以忠直見放,無愧吾子』素蘊居家十年後,即康熙十二年《1673》,吳三桂果然在雲南舉兵叛亂,自稱周王,背叛了清朝。
後尚書郝惟訥等奏稱:『素蘊首劾三桂,雲當防微杜漸,在當日反狀未行,似屬杞憂,由今觀之,則素蘊先見甚明,且為國直陳,奮不自顧,其剛腸正氣,實有大過人者!亟宜優錄』康熙皇帝批準,官復原職。
因他政績卓著,康熙二十四年《1685》後,又晉升為都察院右副都禦史、安徽及湖廣巡撫等。
據史載,素蘊生前曾著有《見山樓文集》、《見山樓詩集》、《京兆奏議》、《撫楚治略》、《谷城水運紀略》、《曲徒錄》等。
但楊素蘊為封建官吏,為維護封建統治而效力,對人民群眾反抗封建壓迫,則竭力反對。
在他著的《延屬丁徭疏》奏文中咒罵農民起義領袖李自成、張獻忠為『賊寇』《詳見『附錄』《延屬丁徭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