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朝官員跟我們一樣無奈,想在大城市掙高薪,可房租都占工資一半。《網路歷史》

宋仁宗時,有位學者型官員叫穆修,是個很有才華也很有個性的士大夫,很多人都想請他寫軟文。

亳州有個名聲不太好的土豪,捐資修了一座寺廟。

廟成,知州大人請穆修寫了篇《修廟記》,其中沒提到土豪的名字。

土豪捐資本就想圖個流芳百世,如此一來豈不是白捐了?

於是土豪送給穆修500兩白銀,請他補上自己的名字。

穆修堅決不答應,還扔下一句狠話,『我寧願喝稀粥度日,也不能讓你的名字玷污我的文章!』

當朝宰相聽說穆修的大名,也想結識他,便將他提拔為某個學校的校長。

但穆修一直不去拜訪宰相,校長也就當不成了。

可以想象,以穆修的個性,生活必定比較清貧。

他晚年寓居京城,等朝廷安排職務,每到交房租時都要犯愁。

他給友人寫信發牢騷說:『手頭的錢基本都用於買米、交租了』

為補貼家用,穆修刻了一部柳宗元的文集,印了幾百冊,在東京大相國寺擺攤出售。

幾個讀書人走來,也不問價錢,拿起書就翻看。

穆修一把奪過書,鄙夷地說:『你要是能從頭到尾讀一遍,且不出錯,我就白送你一冊』結果顧客都被嚇跑了,一年下來,一本書也沒賣出去。

宋仁宗時還有一位叫章伯鎮的學者型官員,跟歐陽修、司馬光等學術大腕都有往來,還當過翰林學士。

他也為交房租而犯愁,說:『等發工資的日子,總覺得時間過得好慢;到交房租時,又覺得時間過得好快』可謂道盡工薪階層的心聲。

他們為何要為交房租而犯愁呢?

原因無非有兩個:

第一,薪水微薄。

平心而論,唐宋時期的官員俸祿確實要比明清時期優厚,但真正能領到高薪的隻是政府高層,廣大中下層官員的薪水並沒這麼高。

王安石曾在嘉祐年間上疏,建議給中下層官員加薪。

穆修晚年被任命為『文學參軍』,隻是個閑職,月俸才7貫錢,加上其他津貼,估計也就十幾貫錢左右。

而按司馬光的說法,當時在京城有一套房子放租的中產之家,每月收到的租金就有15貫錢。

以穆修的收入,肯定付不起太高的房租。

第二,房租偏高。

在穆修生活的時代,京城一套豪宅少說也要上萬貫錢,普通住房叫價1300貫錢。

顯然,尋常人家都買不起房,隻好租房居住。

但房租也不便宜啊,一般的住宅每月租金至少也要幾貫錢。

宋仁宗皇祐年間,有個叫蘇頌的下層文官給自己算過一筆賬:月薪17貫錢,其中1/3用於供房、養馬,每月房租需要三四貫錢。

假設穆修租的房子跟蘇頌差不多,房租也是三四貫錢,即意味著他每月要掏出約1/3的工資用於供房,日子過得捉襟見肘也是可以理解的。

不過穆修也用不著抱怨,首先,他是個有情懷的學者,不太在乎物質享受;其次,當時像他這樣租房的官員非常多,包括宰相—朱熹考證說:『且如祖宗朝,百官都無屋住,雖宰執亦是賃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