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朝早期,官員大多租房,按照朱熹的說法,官員無論級別高低都沒有私產房,即便是宰相也要租房子住。
按說國家應該給高級官員提供官邸,在崗時住進去,離任時交出來,既照顧了高官的職務形象,又可以防治假借職務占據房產引發腐敗。
官邸確實有,但不是每個官員都有住的機會,像王安石這種牛人就享受到過。
據《萍州可談》記載,王安石在江寧府做官時,住的就是國家提供的住宅。
離任的時候,房子還要交出來,隻不過王安石夫人特別喜歡一把椅子,順手帶走了。
不想當地官吏在收房檢查時對照固定資產清單,發現少了一把椅子,竟然不顧老領導的顏面,趕來索要,直到把椅子搬回官邸供下一任官員使用才罷休。
如此看來,官邸裡面的陳設相當完備,家居用品一應俱全,隻是離開時任何東西都不能帶走,務必保持原樣。
賜宅也是官邸的一種。
天禧五年,宋真宗聽說樞密使曹利用家裡居住條件較差,在委派專人尋找合適的地段給曹大人擴建住宅的同時,賜予老曹一座宅子暫且安身,既然是過渡性住房,將來肯定也是要收回的。
據《宋史》記載,早年跟隨宋太祖和宋太宗征戰的將軍劉福也有官邸。
子女擔心官邸遲早會被收回,於是勸老爹利用手中尚有資源,蓋棟豪宅給家人居住。
劉將軍聽了勃然大怒。
遇上倔脾氣的爹,子女們隻能忍耐。
結果劉福去世後,官邸收歸國家,孩子們連個遮風避雨的住所都沒有。
皇上聽說之後很感動,撥款五千兩,讓他們買房子住。
王安石名氣大,樞密使權力重,將軍是國家股肱,朝廷賬面上有官邸可以提供時,他們肯定是皇帝優先考慮的對象,隻不過這樣的人堪稱鳳毛麟角。
即便是翰林學士這樣令人敬仰的人物,比如王禹偁,也沒有官邸住。
他曾作詩《賃宅》感慨:『老病形容日日衰,十年賃宅住京師』,京城的房子貴得買不起,皇上又不給官邸,隻能租房子住,一租就是整整十年。
就連歐陽修這樣的名流,同樣要租房子,當然不是心甘情願,也是一肚子牢騷,他曾感嘆:哪怕破房子都沒有一套,隻能租他人房屋住。
官邸還有臨時性的。
宋神宗在位時,規定『管軍、步軍副都指揮使以上死,許借空閑官宅居之,毋過三十楹,服闕還官』。
這些公房免費提供給符合條件的軍官家屬使用,但隻供辦理軍官喪事期間使用,一旦喪事結束則必須離開,不能賴著不走,更不能出租。
嚴格來說,這種福利性待遇誰都不喜歡,稱作官邸也有些勉強,姑且算作國家對官員提供的一種關懷性待遇吧。
兩相對比之下,如今的官員要『幸福』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