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朝火器霹靂炮是誰發明的?《網路歷史》

說到這個宋朝的火器問題很多人應該也都是知道的,非常的厲害,很多人以為隻在明朝有火器,但是其實早就宋朝就有了。

那麼這個宋朝火器霹靂炮是誰發明的呢?

還有這個宋朝的霹靂炮到底是怎麼樣的呢?

這些問題也比較有意思,下面我們一起來簡單相信的學習分析看看吧!

1、宋朝火器霹靂炮是誰發明的

宋朝火器霹靂炮並不誰單獨一個人發明出來的,而是北宋整個政府。

北宋開寶三年(970年)馮繼升發明火箭法,開寶八年(975年),宋朝在攻打滅南唐時使用了『火炮』和『火箭』。

1000年唐福制造了火箭、火球、火蒺藜,1002年石普制成火球,火箭。

北宋政府在建康府(今江蘇南京)、江陵府(今湖北江陵)等城市建立了火藥制坊,制造了火藥箭,火炮等以燃燒性能為主的武器,宋敏求在《東京記》載,京城開封有制造火藥的工廠,叫『火藥窯子作』。

靖康元年(1126年)李綱用霹靂炮擊退金兵,『夜發霹靂炮以擊賊,軍皆驚呼』。

南宋紹興三十一年(1161年),宋軍已經將霹靂炮裝備在水師艦船上。

金海陵王完顏亮撕毀《紹興和議》伐宋時,虞允文在采石磯反擊金軍渡江,『舟中忽放一霹靂炮,蓋以紙為之,……自空而下,……其聲如雷,紙裂而石灰散為煙霧,瞇其人馬之目,人物不相見。

……逐大敗之』。

後來蒙古南侵之時,金軍也學會類似的方法抗蒙。

金天興元年(1232年),赤盞合喜駐守汴京,『其守城之具有火炮名‘震天雷’者,鐵礶盛藥,以火點之,炮起火發,其聲如雷,聞百裡外,所爇圍半畝之上,火點著甲鐵皆透』。

南宋軍隊也同樣以之抗蒙。

元至元十四年(1277年),元兵攻靜江(今廣西桂林),靜江外城被攻破,守將『婁鈐轄猶以二百五十人守月城不下』。

元軍圍之十餘日,『婁乃令所部入擁一火炮燃之,聲如雷霆,震城土皆崩,煙氣漲天外,兵多驚死者,火熄入視之,灰燼無遺矣』。

2、宋朝火器霹靂炮詳細介紹

南宋文人楊萬裡的《海鰍賦後序》中對霹靂炮如此描繪:『舟中忽發一霹靂炮,蓋以紙為之,而實以石灰、硫黃。

炮自空而下,落水中,硫黃得水而火作,自水跳出,其聲如雷,紙裂而石灰撒為煙霧,瞇其人馬之目,人物不相見。

吾舟馳之壓賊,人馬皆溺,遂大敗雲』此後,明人方以智的《物理小識》,清人趙翼的《陔餘叢考》,陳元龍的《格致鏡原》 ,基本都按照楊萬裡的記載來描述霹靂炮。

這段文字經翻譯,更引起許多外國漢學家的興趣。

法國漢學家伯希和認為,霹靂炮未必是火炮,但無疑是一種爆炸物。

而梅輝立則認為,霹靂炮屬於火藥武器的爆炸物。

美國漢學家富錄特及中國作者馮家升合寫的論文,把霹靂炮理解為炸彈。

而普魯塞克從原著中沒有提到藥料內含有硝石這一點出發,判斷薛靂炮不含火藥,所以不是火藥武器。

帕廷頓把霹靂炮解釋成西方早已掌握的『自動火』,就是與古代『希臘火』類似的引燃物,且主張它經由阿拉伯傳入中國。

其實,『自動火』不是火藥混合物,它應該與霹靂炮沒有關系。

日本學者有馬成甫的研究較為細致,覺得楊萬裡所述『硫黃得水而火作,自水跳出』之句,讓人看了莫名其妙。

他說,當石灰遇水時可產生一定溫度,但隻有達到硫的燃點才會發火。

而硫在空氣中的燃點是二百六十一度,石灰遇水不可能產生這樣的高溫。

同時,『紙裂而石灰撒為煙霧』也無法使石灰與水產生反應。

所以史料雖然可靠,但是難以理解。

原因在於楊萬裡戰後雖親臨現場采訪,他也是戰役指揮者虞允文的朋友,但他對於兵器制造肯定不甚了解,對火藥武器更是沒有多少知識,因而對霹靂炮的構造、性能的描述就不確切,以致使讀者不得要領或迷惑不解,使研究者對霹靂炮的認識產生眾多歧義。

中國學者張子高認為,霹靂炮『是利用火炮的爆炸力量,把石灰粉末噴射成為煙霧,使敵人失去戰鬥力』但不清楚其結構究竟是如何的。

馮家升後來猜測說,霹靂炮可能『上節裝火藥,下節裝石灰』,『紙制的炮始於此,它是日後花炮的原始形式』其實,相關的煙火炮仗應早於此數十年,所以霹靂炮應是紙制『花炮』的發展形式。

值得注意的是,前蘇朕學者沙皮羅認為,霹靂炮及宋代煙火中的地老鼠應屬於火箭裝置。

中國學者董師彥等人也同意這一觀點,問題是他們隻提出結論,而沒有具體論證和說明。

中國學者潘吉星指出霹靂炮確應是火箭武器,並進行了詳細論證。

認為根據楊萬裡的描述,霹靂炮升空後發生爆炸,用一般縱火劑是難以產生如此作用的,隻有火藥的爆炸才有這種效果,所以斷定其紙筒內的藥料除硫磺、石灰外,還應有硝石和木炭,後兩種成分為楊萬裡漏記。

中國古代非軍事性質的一般作品,在談到火藥成分時往往隻舉其一二,而略其餘,有關例子不少。

這樣,紙筒中火藥點燃後,騰空而起,接著便在空中或從空中下降到水面的過程中爆炸。

在水面爆炸時,紙筒『自水跳出,其聲如雷』,就很自然了。

北宋末、南宋初盛行的娛樂煙火中的『起火』就是這樣的,因此料想這霹靂炮就是大型『起火』,也就是將娛樂用的起火紙筒再制造得粗大一些,內可裝更多的發射藥和炸藥即可,這是宋代將民間娛樂品轉用為軍事武器的一個實例。

也就是說霹靂炮是一種能散出煙霧、借火箭原理推進的炸彈,或者說是散發煙霧的原始火箭彈。

這一說法雖有一定道理,但令人不解的是,這一有如此威力且大有發展潛力的火箭彈,為什麼宋代軍民沒有進一步發展其在軍事方面的應用力度,以增強國防軍力呢?

可以肯定的是,宋代的火藥武器基本隻停留在用人力或機械力投擲的炸藥包、燃燒器階段,最多有一種竹竿火藥噴射器,所以對於這火箭彈的說法,還是令人頗感懷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