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歷史自有君臣之別,就有忠奸之辨。
何為『奸臣』?
奸臣是指『不忠之臣,多指營私舞弊、結黨弄權的官僚』『不忠於君主,弄權誤國之臣』。
中國自古多奸臣,而奸臣尤以宋代居多。
《宋史》中《奸臣傳》收錄『奸臣』15人。
而相比之下,《新唐書》、《遼史》、《元史》和《明史》中的《奸臣傳》各為9人、11人、6人和6人,人數均遠遠不及《宋史》。
縱觀《宋史·奸臣傳》所收錄人物,他們有著一些共同特征就是媚惑主上,百般逢迎、結黨弄權、妒賢害能、欺壓百姓、巧取豪奪、對外求和、投降誤國。
如,蔡京投合徽宗藝術之所好,才得以備受青睞,恩寵日增;秦檜迎合高宗求和之本意,才得以深受寵信,穩居相位十九年
如,黃潛善驅逐李綱、秦檜謀害嶽飛、丁大全彈劾董槐。
如,蔡京倡『豐亨豫大』之說,興花石綱之役,大興土木,濫改幣制,搜刮民財,竭盡民力;秦檜為緩解財用不足,暗增民稅七八,致使百姓濟困潦倒;賈似道推行『公田法』。
如,萬俟卨尾隨秦檜,對金議和,謀取私利,為人不齒;賈似道名為抗蒙,實卻暗中求和,謊報戰功,出賣國家。
《宋史》的編纂者把宋王朝的覆滅歸咎於奸臣當道、禍亂國家。
不過,《宋史·奸臣傳》裡的奸臣也未必都是奸臣。
蔡確、邢恕、呂惠卿、曾佈、安惇、蔡卞這些都被列入了奸臣行列,原因就是他們都是王安石變法的支持者和追隨者。
深究背景,靖康之恥,北宋亡國,責任首推宋徽宗和蔡京的腐朽統治。
作為徽宗的代理人,蔡京假借變法之名,大肆迫害異己,橫行無忌,禍國殃民,以致北宋王朝灰飛煙滅於金人鐵騎之下。
後人為此將蔡京誤國的源頭直指王安石,認為王安石的變亂祖宗家法,終釀靖康之禍。
程朱理學思想作為《宋史》編纂的指導思想,所以王安石變法在《宋史》中被列入《奸臣傳》也就順理成章了。
而以正直敢言著稱的章惇也被列入奸臣。
哲宗即位後,高太後垂簾聽政,司馬光被重新啟用並委以重任,不分青紅皂白,武斷廢除新法,章惇毅然挺身而出,據理力爭,維護新法,甚至憤恨地與司馬光爭辯導致高太後大怒,將他罷黜。
在哲宗皇帝駕崩後,在商定繼承人問題上,章惇毅然反對立端王(趙佶),認為其『輕佻不可以君天下』,此事不但無法說明他是奸臣,卻顯示其先見之明。
其實,宋徽宗和蔡京雖然標榜新法,以改革派自居,但卻不過是一個打著變法幌子的腐敗分子。
他推行的新法,實為害民之法,已完全背離王安石變法的原旨,從而加劇北宋王朝的腐敗,使其最終走向滅亡。
靖康之難後,高宗趙構於風雨飄搖中建立了南宋,自立國以來就處於強敵入侵的威脅中,縱然在抵禦外侵的過程中,湧現出諸如嶽飛、文天祥等可歌可泣的英雄人物,但這同樣也是一個奸臣當道的時代。
黃潛善、汪伯彥、秦檜、萬俟卨均有著對金和議投降的主張;丁大全、賈似道對內飛揚跋扈,對外抗蒙則軟弱無能,屈膝妥協,直接推動南宋王朝走向覆亡。
這些人被《宋史》列入《奸臣傳》應是理所當然。
在這批人中最為典型者當屬秦檜。
秦檜南歸後事事迎合高宗,深得高宗信任,因而最終竊據相位,謀求和議,提出『如欲天下無事,須是南自南,北自北』的主張。
秦檜始終堅持奉行求和投降路線,甚至經高宗同意代行接受金詔書的跪拜禮,完成了對金投降賣國的第一次和議。
即使後來在金人撕毀和約,發兵南侵的情形下,秦檜仍舊堅持投降主義,並串通萬俟卨等人以『莫須有』罪名殺害嶽飛,最終促成屈辱的『紹興和議』。
秦檜求和的目的已經達到,但他仍不罷休,繼續誣陷忠良,制造冤獄,清洗抗戰派,並遍樹黨羽,甚至構成對皇權的極大威脅。
南宋末年,內有朝政腐敗,外臨蒙古入侵,滅亡已是必然趨勢,而權奸賈似道胡作非為,倒行逆施,無疑是南宋王朝日薄西山的一個標志。
賈似道面對蒙古軍隊貪生怕死、委曲求全,派使臣向元求和,戰敗後被押送官鄭虎臣殺死於被貶押送途中。
賈似道一生作惡多端,早已是天理難容,民心皆怨,正所謂多行不義必自斃。
雖然以『忠』、『奸』作為評價歷史人物的標準不甚合理,而且被列入《奸臣傳》者也多有不當,但《奸臣傳》之立,卻體現了傳統的是非觀、正邪觀,成了中國最普通最廣大民眾判斷是非、褒貶人物的最樸素的辦法。
國家的治亂並不在於是否有奸臣,而在於君主是否能夠識別奸臣。
因為自古以來,君子、小人就是並存的,問題在於君主如何擇而用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