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國古代,但凡家裡有點資產的,家裡都會蓄養奴仆。
這在古代非常普遍,即使是現在,也有人會花錢雇傭一些家政人員,來照顧家庭的生活起居。
說到丫鬟,這一職業據歷史資料,最早可以追溯到奴隸制時期。
一個丫鬟需要多少錢
在周朝時期,那時沒有仆人,隻有奴隸。
有人在西周時期出土的青銅器上,發現曾有記載貴族買五名奴隸的事,是用一匹馬加一束絲換來的。
在春秋戰國時期人,秦國著名的政治家百裡奚,就是用五張黑羊皮從市井之中換回來的,後來,秦始皇統一六國,統一全中國之後,規范了買賣的過程 ,也就開始使用了貨幣,當時一個普通的奴隸大約需要7500文錢,換算成現在的物價,大約是3萬元人民幣。
為什麼會有這麼高的價格呢?當時奴隸作為一種商品,價格的高低,主要看市場需求。
供大於求,價格自然就低,供不應求,價格自然就會水漲船高。
同時在奴隸充足的情況下,勞動能力強的男黑奴,自然價格比較高。
還有就是黑奴的反抗力度大,其販奴的成本和風險比較高,而且奴隸的供需當時的轉變,所以價格比較高。
秦朝,男性奴隸叫臣,女性奴隸稱妾。
在古代《裡耶秦簡》一書中,曾記載著成人奴隸值4300錢,而幼童值2500錢。
秦朝末年,老百姓遇上饑荒,當時秦朝規定,一石等於十鬥,一鬥等於十升,一升相當於0.7公斤,這樣換算下來,一石糧食相當於70公斤。
如果按照這個價格來算,一石米能買兩個幼年奴隸,能買一個成年健壯的奴隸,還能剩700錢。
漢朝時期,奴隸與財產,牧畜是一樣的,是可以買賣的。
據有關的史料記載,漢桓帝時期總人口是5006萬多人,而奴隸總數就能達到1347萬人,可見人數之多。
在兩漢時期,大概有上百年的和平時期,其奴仆的價格相對就高一些,美婢和壯奴價格大概2-3萬錢;一般奴仆差不多也有1萬錢左右。
而東漢時期,奴婢的價格漲到了每人4萬錢,晉時,奴隸的價格又降到了每人值五千到七千錢。
唐朝時期,人口買賣是正常合法的交易,當時唐高宗時,一個壯年奴隸的價格大概值7500文。
用米價換算後,唐朝一兩銀子大概現在6000元,一個奴仆的價格大概4萬人民幣。
當時有兩種價格特別高的奴隸,像昆侖奴,就有價格高達十萬錢。
還有一種就是有著特殊技藝的人,常扮演小醜,像這樣的人大都隻有達官貴族,才可以買得起,他的價格雖然要比昆侖奴低一點,但要是好一些的,也得要從十萬錢起。
宋朝時期,在朝廷法令中規定是不允許蓄奴,所以就沒有了單純的奴隸,而是有著雇傭關系的仆人。
一般是幹一個月活,給一個月酬勞。
在宋朝,因為其皇帝就是不思進取的人,所以比較貪圖享受,一般用來納妾,而家中的妻妾多了,自然要找人伺候,所以又要買一些小丫鬟,其價格也是相應地便宜一些,一般都是50-300貫。
這些人的買賣都是靠賣身契,只要有它在,就可以將這些人當禮物送人,或是再次買賣。
明清時期,首先肯定的是,基本上沒有奴隸的存在,仆人和主人都是雇傭關系。
妾和丫鬟可以買賣,一般要經過她們本人的同意,不能強迫。
明清兩代的普通粗使丫鬟,就是幹體力活的丫鬟,每一個人的價錢,折合人民幣不過2000元到5000元左右。
隻有極個別的情況下,會達到上萬元。
明代的一些小說中提及過一件事,裁縫給客人做衣服,但是自己不小心裁壞了,因為自己賠不起,隻有將自己的女兒賣了當丫鬟,也就抵了三兩銀子,按明代白銀一兩約合人民幣660元計算的話,這個女孩子一共就值1980元。
在明清時期,如果遇上當時著名人物,納妾的價格也就會相對高些,普通人納妾的價格就要低一些,大概幾十兩到上百兩不等,遇到天災人禍等,老百姓也就插標賣首、葬父葬母的就更低了,10兩、20兩買副薄棺材,找塊地幫著埋了,便可以領回家了。
清朝光緒年間,1兩銀子相當於現在的人民幣750元左右。
而那時13歲以下的丫鬟需要4-5兩銀子,而一個16-18歲的丫鬟大約10-50兩銀子,也就是說,買個丫鬟的價錢在3000-37500元區間。
對於長得漂亮的,價錢比較高的,可以達十幾兩。
康熙、雍正年間,普通丫鬟,一般隻賣五兩銀子。
乾隆四十八年前後,有人可以用二十五兩銀子,買到『連父母帶兒女,一家共四口人』為奴。
買來的丫鬟做什麼
買來的丫鬟能幹什麼,這主要還是取決於主家。
家中的一切雜活都可以讓她們來做。
這種的是體力活,不需要太高的技術。
如果長得漂亮的,可以用來做貼身丫鬟,如果還有一些技能的,像會做飯,會管理家,那麼她們的工資也就會高一些,當然對於這些人,年齡上也會比其他丫鬟要限制得少一些。
像《紅樓夢》中,王熙鳳身邊的平兒,就不僅當貼身丫鬟,還有委以重任,讓其管理家業。
通常買賣的丫鬟分為兩種,一種就是賣身,另一種就是雇傭。
一般地說,花大價錢買回來的丫鬟,主人家不會好吃好喝地伺候著,管家會根據這些丫鬟的力氣、品性、能力等特點綜合考量她們的工作內容,力氣大的,不出意外都是出身貧賤人家的,就會被分配去洗衣服、掃地等粗活。
等這批人年紀大了之後,基本上會被趕出家門,再換一批年輕有力氣的人。
那些心靈手巧的,又有良好品性的,大多會安排伺候主家的主人,大多是小姐。
賣身的人,地位一般都比較低,另外平常幹活是不需要給錢的,而雇傭的不一樣,通常是按月給的,有的因為幹活得到主人的認可,會說話讓主人心情好的,主人會不定時地發些賞錢,而這錢與月底的錢是分開的,給多給少都在於主人心情好。
如果仆人與主人的關系搞好了,其有時主人也會睜隻眼閉隻眼,對於犯錯誤等時,會酌情考慮。
這些仆人一旦進了主家,一般都是全天後的服侍,也沒有探望父母的時間,如果與主人關系好的情況下,有一些開明的人,會同意仆人是看自己的父母的。
這些人的命運也有不同。
有的人會被主家看中,那麼就有可能轉為偏房,也就我們一直所說的通房丫鬟。
也有的人因為犯錯,遭到毒打的,但是除了簽過死契的,主家是不能隨意處死這些丫鬟的,在當時丫鬟也是受到法律的一定保護的。
還有一些丫鬟,是可以選擇與主家小姐一起出嫁的,如果跟著小姐過去的丫鬟,其身份就要比買來的丫鬟高。
還有一丫鬟在年長後,如果看中普通人家,或是家中的男性仆人,女主是可以為其牽線的,但如果與男性仆人結婚後,那麼生下來的孩子,也成為仆人,其命運是要伺候主家的。
它是有『世襲制』的,她們已經成為主粗的財產,而主人是有絕對的權力,可以買賣,典押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