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夫自家的牛舌頭被割了,包拯:把牛殺了把肉賣掉,小偷會自首
宋仁宗景祐四年《1037年》至慶歷元年《1041年》,包拯任天長縣知縣。
任職期間,包拯審理了被後人津津樂道的盜割牛舌案。
關於此案,《宋史·包拯傳》等其他史料均有記載,唯字句略有不同。
茲錄墓志銘原文如下:
《包拯》方調知揚州天長縣。
有盜割人牛舌者,主來訴。
公曰:『第歸,殺而鬻之』尋復有人來告私殺牛者,公曰:『何為盜割牛舌?』盜即款伏。
下面,就讓我們來豐富一下這個故事的細節:
天長縣有個農民叫王二,家中最貴重的物品就是一頭耕牛。
一天清晨,他發現自家的耕牛倒在牛棚裡。
王二急忙前去查看,發現耕牛口吐鮮血、奄奄一息,他掰開牛嘴巴一看:呀,牛舌被人割了。
牛無舌活不長,他想趁耕牛還活著時殺掉賣肉,卻又不敢,私宰耕牛可是犯法的啊。
王二隻得告到青天包大人那兒,求他作主,幫他捉住割牛舌的人。
包大人叫他別聲張,先回家悄悄把牛宰了、以免耕牛死掉肉就不能吃了。
王二聽從了包大人的話,關上院門,將牛宰了。
不出一天,王二的鄰居李三就跑到包大人那兒,告發王二私宰耕牛。
包大人一聽,將驚堂木一拍,呵斥道:『你這刁民好惡毒,先割了人家牛舌頭,現在又來告發他私宰耕牛!還不從實招來!』李三一聽,嚇得立刻磕頭認罪。
原來,包公讓王二宰殺了被割去牛舌的耕牛,正好順應了割牛舌者的心理。
割牛舌者之所以割去王二家耕牛的舌頭,就是想讓王二冠上一個私自宰殺耕牛的罪名。
所以,告發王二私自宰殺耕牛的李三就是那個割牛舌的人。
有人曾以為『割牛舌案』是千古疑案,也就是虛構出來的,我覺得這是無稽之談。
包拯為官剛正不阿,敢於為民請命。
所謂『包希仁《拯》笑比黃河清』這樣廣傳民間的當時俚俗語,就是對這位封建社會罕見的『清官』的贊詞。
如果說,歷史上根本就沒有一個『鐵面無私』的包拯存在,那麼可以肯定,後世是不會生造出一個『包青天』來的。
見之於宋代朱熹的《五朝名臣言行錄》的『關節不到,有閻羅包老』,正是在包拯生前,人民群眾對他秉公斷案事跡的熱情肯定。
『審牛舌』一案,不僅見於《宋史·包拯傳》,宋人所編《國史本傳》、《五朝名臣言行錄》也均有記載,應是可信的。
除了善斷奇案,包公的另一個典型特征——黑臉,又是怎麼來的呢?
在現存的歷史典籍中,幾乎沒有對包拯的外貌描寫,所以我們可以猜想,包拯的外貌應當是沒有什麼特別之處,就是一張普通到不能再普通的宋朝『路人臉』。
就像如今流傳下來的故宮南薰殿包拯畫像與安徽合肥包公祠內的泥塑和石刻像,二者都是白臉長須的面龐,而清代一位廬州知府去香花墩參拜包公像時則是驚嘆包公『和藹溢於眉睫』,不生恐懼反倒觀之可親,非是外界普遍塑成的黑臉兇巴巴樣貌,使人奇也怪哉。
對包公外貌的描寫至少要追溯到元代,元雜劇中包公曾被罵作『包臘梨』,但也僅是如此而已。
《明成化刊本說唱詞話叢刊》中的作品則開始用較為細致的筆觸誇張包公樣貌的醜陋,比如『面生三拳三角眼』、『一雙眉眼怪雙輪』、『八分像鬼二分人』。
文藝作品中塑造的包公,十分猙獰可怖,可卻在此同時,又賦予了他兩耳垂肩、鼻直口方、天倉飽滿、臉上有安邦定國紋的形象,這些都代表著他的忠誠正直、德行高潔。
為什麼在賦予包公正面面相的同時,又要將其樣貌塑造得奇醜無比呢?
在這裡就不得不提到另一位面孔醜陋的正面人物形象——鐘馗。
在神話傳說裡,鐘馗相貌奇醜無比,因為面貌醜陋,他在高中狀元之後竟被皇帝取消了狀元資格,一氣之下他憤而自殺,死後化作陰司判官,專門捉鬼斬鬼。
也就是說,鐘馗其實是一個和神鬼有關的人物,而並非普通人。
其實同鐘馗一樣,包公的形象,也有一種神化的趨向:他斷案時能與神鬼互通,甚至發展到後來竟有了陰司閻王的職權,主陰間刑獄。
由於鐘馗所管的陰司與包拯化身的閻王極其相似,二位的樣貌塑造也就出現了一致的趨向,即通過醜陋可怖的面貌給惡人小鬼以威壓震懾。
若兩位老哥泉下有知,定會看著對方與自己毫無二致的一張臉,抱拳大喊一聲:緣分啊!
演變到今天,包公的形象也就隨著一代代文藝作品的定型,成為我們熟悉的一張面孔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