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山好漢能大吃牛肉要還感謝宋徽宗:林沖那把寶刀,可以換三十二點五噸牛肉。《網路歷史》

看了很多網文,幾乎都說施耐庵先生描寫梁山好漢大塊吃牛肉,是破壞宋朝農業生產,也是對《宋刑統》的藐視。

這種說法看似有一定道理,因為在古代禁止私自屠宰耕牛,真是寫進律條的。

但是上有律條,下有辦法,且不說其他朝代如何,我們細看宋朝史料就會知道,梁山好漢吃牛肉根本就不犯法:宋朝有一個奇葩規定,讓牛肉變得物美價廉,正好讓收入不高的江湖人物大快朵頤。

讀者諸君可能想象不到:宋朝的牛肉是限價的,有些牛肉,每斤不得超過二十文銅錢,按照這個限價計算,林沖那把寶刀,能換五萬斤牛肉《一貫錢按規定是一千文,能買五十宋斤牛肉》——宋朝一斤折合現在六百八十克到六百二十克,取中按六百五十克計算,一千貫錢能買三十二點五噸牛肉!

宋朝禁止屠宰耕牛是事實,上至帝王將相下至士農工商大嚼牛肉,也是事實,這就叫法不責眾。

《宋會要輯稿·第一百五十四章·食貨一》記載了這樣一件事:大中祥符九年八月,內廷太監從洛陽傳旨後返回汴梁,沿途所見『鬻牛肉者甚眾』,宋真宗趙恒就下了一道詔書:『藪牧之畜,農耕所資,盜殺之禁素嚴殺,阜蕃之期是望。

或罹宰割,深可憫傷!自今屠耕牛及盜殺牛罪不至死者,並系獄以聞,當從重杖』

趙恒的詔書剛頒佈一年就執行不下去了,江南提點刑獄《跟大宋提刑官宋慈是同行》范應辰、知杭州府薛顏、越州楊侃《曾任江州監稅、提舉開封府諸縣鎮事》先後上書:『江浙之間,犯禁者眾,悉以上聞,即刑獄淹系』

這三個地方官的上書並不是表功,而是在向皇帝施壓,那意思就是誰殺牛就抓誰,監獄就要爆棚了,宋真宗無奈『遂罷此詔,止如舊敕施行』

趙恒所說的『舊敕』指的是大中祥符七年五月四日的詔書:『兩浙諸州有屠牛充膳,自非通議烹宰,其因緣買者,悉不問罪』

趙恒之所以會下這樣的詔書,是因為當時的司勛員外郎孔宗閔采取了江南提點刑獄范應辰同樣的辦法《范、薛、顏等人可能是跟他學的》反對處罰吃牛者:『浙民以牛肉為上味,不逞之輩競於屠殺,事發即逮捕滋廣,請釋不問罪』

趙恒把孔宗閔的意見轉發給兩浙轉運使陳堯佐,陳堯佐舉雙手贊成,於是江浙地區的牛肉就可以公開售賣了。

這裡順便提一句,我們學過的《賣油翁》裡,那個擅長射箭的陳堯咨,就是陳堯佐的親弟弟。

宋朝的皇帝打仗不行,制定奇葩律條可是一個頂倆,北宋真宗趙恒在大中祥符九年八月四日下詔禁止京城殺雞,南宋孝宗趙昚淳熙三年五月八日也下了一道詔書,連田雞也不許捕捉了。

宋真宗禁止牛肉交易無果而終,到了宋徽宗趙佶上任,君昏臣奸之下,老牛可就倒了黴,牛肉限價每斤二十文,就是大觀四年三月二十七日開始的。

這件事跟趙恒的『吃牛不問罪詔』一樣,均記載於《宋會要輯稿·第二百二十五章·刑法二》,為了讀者諸君閱讀方便,半壺老酒下文將其譯成現代漢語。

宋徽宗趙佶這輩子,除了寫字畫畫搞園林建設,還比較喜歡改年號,他在位期間用了六個年號,依次是建中靖國、崇寧、大觀、政和、重和、宣和,宣和年間起事的梁山好漢,就是大觀年間『牛肉限價詔』的受益者。

宋徽宗駕前,不但有六大奸臣,還有更多的庸臣蠢臣,他們看見老百姓都很喜歡吃牛肉,私屠濫宰屢禁不止,就向趙佶建議限價,其目的是讓殺牛者無利可圖。

建議限價的大臣算了一筆賬:一頭牛售價在五貫到七貫《一牛之價不過五七千》錢,一頭牛能出二三百斤肉,一斤牛肉當前市價一百錢,也就是說,殺一頭牛能賣二三十貫錢,這是三四倍的利潤。

有三四倍的利潤,絕大多數商人都會鋌而走險,他們逃避處罰的辦法,就是『稱作病牛倒死』,滿大街都是賣『死牛肉』的《肉積幾案,羅列市肆》。

只要殺的時候不被官差看見,咋賣都沒事,一貫錢能買十斤,價格也不算貴,比吃羊肉便宜多了:吳中羊價絕高,肉一斤,為錢九百。

宋江請李逵吃飯,沒有牛肉隻好買羊肉,不是羊肉做得不好吃,而是李逵那樣的窮人,被羊肉的高價嚇怕了——他一年也吃不到幾次羊肉。

為了限制牛肉交易,趙佶和他的『能臣』頒佈了限價令:『下有司立法,凡倒死牛肉每斤價直不得過二十文。

如輒敢增添者,約定刑名,其買賣人並同罪,許人告捉』

此令一出,饕餮笑逐顏開,屠夫們也滿心歡喜:朝中那幫大佬,根本就是四體不勤五谷不分,一頭牛何止能出二三百斤肉?

除了精肉,頭蹄下水骨頭牛皮牛筋不是錢?

誰說二十文一斤我們就沒賺頭?

結果限價令不但沒有遏制耕牛屠宰,還讓買賣雙方都歡欣鼓舞:屠戶有了賣牛肉的法理依據,食客也不用再為錢袋發愁。

於是我們在《水滸傳》中看到了這樣的場景:吳用隻拿出一兩銀子《大約能兌換一千到兩千文錢》,就買到了三十斤生熟牛肉、一對大雞、一桶村醪、一甕好酒,這樣算起來,店家『新宰得一頭黃牛,花糕也相似好肥肉』,向官府報備的時候,肯定也是『病牛倒死』,賣的時候也是二十文一斤,並沒有違背限價令。

《水滸傳》中的描述是符合宋朝實際的:八十萬禁軍教頭林沖和鄆城縣押司宋江的酒桌上,是沒有牛肉的,隻有行者武松、黑旋風李逵和阮氏三雄那樣沒有灰色收入的人,才把吃牛肉當成一件快事。

大相國寺『菜頭』魯智深請眾潑皮吃飯,殺了一口豬一隻羊,牛肉卻一斤都沒買,就是因為『死牛肉』用來待客不禮貌。

林沖落難之後才開始吃牛肉,宋江刺配江州也是食不厭精,這就是宋朝的實際情況,所以我們看梁山好漢大塊吃牛肉,也不必想得太多,其中的原因實在是太簡單了——便宜!

便宜的牛肉成為梁山好漢的常吃之物,他們似乎應該感謝趙佶和蔡京高俅那樣的昏君奸臣,這就跟筆者在呼和浩特居家期間《現在也不許出門》,總有一些人『為了大家的安全』,『建議』不要購買米面糧油蔬菜水果一樣。

這種『何不食肉糜』的『好意』,就是未經他人苦,隻會勸人善,應該賞他們三千六百個大耳光。

宋朝史料和梁山好漢的飲食說完了,題外的話不多說,那些總以為梁山好漢吃牛肉是跟朝廷對著幹的文人不知想過沒有:二十文一斤的牛肉,和八九百文一斤的羊肉,老百姓會選擇哪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