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論經濟、技術、文化、人口等指標,宋朝的實力那是杠杠的。
它的弱,在於因制度而導致的效率低下。
具體來說,可以分為三個方面。
第一,在中央層面,權力分散、過度牽制。
在宋以前,那些強盛的朝代/時期,能臣的作用甚至比帝王更重要。
為人荒唐的齊桓公,有了管仲幫他操持朝政,可以成為春秋首任霸主;戰國時期的燕國差點被齊國滅亡,而在請來樂毅主政後,不僅政通人和、國富兵強,還有機會反噬強齊。
至於明君賢臣,那更是盛世的標配,如隋文帝與高颎,唐太宗與房謀杜斷和魏征,李隆基與姚崇宋璟張九齡……
這種現象,是古時政治生態中權力分配傳統的功勞:皇室作為天下的擁有者,選用宰相為『職業經理人』,賦予其管理政府、協調資源的權力,皇權、相權互相配合、制衡,往往能集中力量辦大事。
在宋朝前,歷朝歷代也許會對相權進行拆分,比如,隋朝設左右仆射、唐朝群相制,但宰相對人事、財政、政府管理乃至軍事具有總攬全局的權力,這一宗旨是一脈相承的。
但宋朝卻不一樣。
宋朝也設宰相,專指中書省長官,他隻負責行政,其機構也稱政事堂。
至於軍事,則另外歸樞密院,宰相無法參與。
政事堂、樞密院並稱『兩府』;
而在過去歸屬宰相總攬或兼任的財政權,則分別歸屬戶部司、鹽鐵司、度支司,它們相互獨立、互不統屬;
政府的人事任免權,向來歸屬宰相統領的吏部,但宋朝則另外設立了一個考課院,將這一權力侵占。
另外,諫官一職由來已久,他們在以往朝代是專門用來發現、匡正皇帝的言行舉止,歸宰相管理《在漢代屬於九卿,在唐代歸門下省》。
但在宋朝,諫官的任用權力從宰相轉移到皇帝之手,屬於單獨存在的部門。
如此一來,諫官的職責變成了隻監督百官、尤其是宰相。
以上轉變就造成了這麼一種現象:北宋朝廷的軍、政、財、人等各項權力分散,且互不統屬,如果皇帝本身不夠強勢、出色,其他官員想要協調各項資源相當困難。
這自然保證了皇權穩固,但同時也帶來了權責不明、推諉扯皮、效率低下等弊端。
王安石變法時就曾試圖整合三司、提高效率,但卻遭到了司馬光等人的強烈反對。
更為嚴重的是,由於諫官的矛頭轉為盯著百官,加上宋朝『誓不殺士大夫及言官』的祖訓,導致諫官這一崗位出現了『變異』:他們一些人專門盯著百官的毛病大做文章,甚至變成了為了反對而反對、以跟高官唱單調為驕傲。
但任何政策都很難保證隻有利而無弊,但一些諫官總是以找茬為榮,這就導致朝廷很難辦成什麼大事、好事,范仲淹、王安石變法的會流產,這類人『功不可沒』。
第二,地方幾乎被榨幹。
從漢到唐,地方制度較為簡單直接,漢代分郡縣兩級《唐朝為州縣》,地方長官手握財、政權力,接受中央督查;財政收入一部分歸中央、一部分留在地方。
這種模式管理簡單、職權分明,且地方有餘力、有財力自我發展,這就是唐朝在安史之亂中,為何幾乎整個河北淪陷、長安洛陽相繼失手,朝廷卻能擁有反攻且取勝的實力——因為地方也足夠強大,每座城池都存有海量的糧食、器械、裝備,以至於張巡能夠僅憑幾千人、背靠小小的睢陽城,就能把十幾萬叛軍牢牢釘在江淮以北。
但萬事皆有兩面性,各地方的均衡發展,是唐王朝實力強盛、國家富強的主要原因,但這也為中晚唐藩鎮割據提供了可能。
因此,為了改變這一問題,宋朝創立了另一套制度。
首先是將地方機構復雜化,行政單位分為三級,最高級為路,中級為府/州/軍/監,基層為縣;中央派到地方的監察官,不像漢唐那樣隻有刺史或觀察使,而是分為了帥《軍事相關》、漕《轉運使,管財政》、憲《司法》、倉《賑災相關》,也就是說,地方官要同時應付四路長官的督查。
其次,宋朝的地方財政收入全部歸屬中央,其目的跟軍事方面類似——強幹弱枝,抽調地方的財力,徹底斬斷藩鎮割據的經濟基礎。
但這種模式的弊端也顯而易見。
以北宋為例,朝廷抽調全國的財力供養汴京,結果京師一旦被金國拿下,整個王朝幾乎瞬間崩盤,地方不具備組織抵抗的實力,隻能退往南方、依靠天險才得以茍延殘喘。
第三,養兵不但沒有強國,反而吸幹了國力。
從秦漢到唐,中原王朝的開國模式很一致:首先攜初期的優勢軍事實力對外進攻,給外敵《主要是北方》以有效打擊威懾後,減少軍隊編制、減輕財政壓力。
西漢初年,劉邦的嘗試雖沒成功,但隨後果斷對外和親、對內休養生息,待到國力、軍力雙雙恢復後,再由漢武帝對外算總賬;唐朝初期,面對強勢的東突厥,李世民曾以便橋之盟穩住對手,其後趁對方內部出問題來了個致命一擊。
但宋朝卻以一種最糟糕的方式開國。
與漢朝的全民皆兵、初唐的府兵制不同,宋朝采取的是募兵制。
這種模式其實也有可取之處,職業化的軍人,理論上更具戰鬥力。
像當初東晉的北府兵、李隆基年間的幾大節度使兵馬,都是戰鬥力強悍的職業軍隊。
但這種模式的弊端在於無法持久,大量成年男子常年脫離生產,會給國家財政帶來巨大壓力。
因此,若采取募兵制,就應當抱著盡快擺平敵人的初衷,本著『長痛不如短痛』的原則,短期內投入大量人力物力、高效地解決問題。
但宋朝卻不這樣。
由於失去了地利、對內重文輕武,宋朝無論對遼還是對金,正面戰場都打不過;但即使議和,為了對抗對方的威脅,宋朝采取了以數量抵消質量的思路,常年保持著海量規模的軍隊,巔峰時期的軍隊達到120多萬人《唐朝十大節度使兵馬也才49萬人,已經被人指責窮兵黷武》;而且軍人一旦入伍、終生當兵,帶來的財政壓力可想而知。
因此,就出現了這麼一個搞笑的現象:宋朝兵員雖多,但卻不是用來打仗的,而是用來預防打仗,結果規模龐大的軍隊未能解決外患,反而造成了沉重的冗兵問題;軍隊規模越大,對朝廷的害處反而越大。
縱觀歷史,好像僅有宋朝如此。
總而言之,我們之所以認為宋朝積貧積弱,並不是指它沒錢、沒實力,而是空有一身本領,卻被自身的機制束縛了手腳。
不過,也許這就是矯枉過正的代價,宋朝一掃五代十國黑暗的軍人當政時期、恢復了文官政治,趙氏兄弟功不可沒;但所謂物極必反,任何制度若隻看到有利一面,卻不註重與時俱進,必定有不可承受之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