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戲曲中的包公臉譜,為黑臉白眉白鼻、額有白色月牙形疤紋、泰山眉丹鳳眼,日斷陽夜斷陰,為國除奸為民除害,是百姓心中的青天大老爺。
但史實記載包公的臉其實不黑,頭上也沒有月牙印記。
其一生秉公執法、斷案無數、為民請命、不懼強權、是清廉的象征,更是中國歷史上為數不多的名臣。
嘉祐七年,包拯病逝。
在送殯當天,7個城門竟然抬出了21口棺材,分別去往了7個不同的地方,結果最終屍骨還是沒能保住。
而盜墓賊看見後,從此立下了一條特殊的規矩。
這是怎麼回事?這其中到底發生了什麼?盜墓賊又立下了一條怎樣的規矩?
這一切還要從包拯的生平開始講起。
【極重孝道,辭官十年】
包拯,字希仁。
包公,是人們對他的尊稱。
包拯於宋真宗咸平二年出生於廬州合肥,即現今的安徽地區。
父親包令儀刻苦讀書,中過進士、做過知縣,因此對包拯也寄予厚望。
少年時期的包拯飽讀詩書,像《詩》、《書》、《左傳》等儒學經典都讀過。
之後包拯的仕途還算順利,28歲中進士,隨即被授予官職。
因父母年事已高,想對父母盡孝道的包拯希望自己可以留在廬州,即今天的安徽合肥。
對此,朝廷這邊很認可包拯的孝心,改任他為和州監稅。
就這樣,包拯留在了離父母不遠的地方。
但包拯的父母不願離開老家,於是包拯在仕途和孝道之間,選擇了辭官回家專心贍養父母。
在當時的大背景下,考取功名、報效祖國是每一位士大夫的理想,辭官不做需要很大的勇氣。
對此,一代文豪歐陽修對包拯的行為大為贊賞,道:『少有孝行,聞於鄉裡』。
一個人在家孝順父母,品行端正,言有信行必果,必然家風正,行為端。
可見,這正是包拯一直被後人敬仰的原因之一。
這一辭官,便是十年。
這十年時間,他做了什麼呢?
辭官回家第二年,包拯遇到了自己的恩師劉筠,於是他陪伴恩師三年。
又過幾年,包拯的母親去世,他守孝三年。
守孝期滿之後,包拯仍久久不願離去,他深深懷念著逝去的母親。
可見,包拯重孝道,是用實際行動表達出來的,而不像一些貪官污吏隻會紙上談兵。
直到景祐四年《1037年》,包拯才再次走上仕途。
【為官清廉,為國為民】
包拯從政二十多年,歷職期間,每一刻都在盡心盡力、為國為民。
慶歷元年《1041年》,包拯被調往端州,出任知州,即現今廣東省肇慶市的市長。
當時的知州雖盛產硯臺,但制造硯臺的數量隻滿足朝廷的貢數,包拯自己也從未拿走一塊。
而歷任端州知州官員以上貢為緣由,收取數十倍硯臺。
針對硯臺一事,包拯心中無限感慨,寫下了一首五律詩《書端州郡齋壁》,由此來表達對貪官的憤懣及自我勉勵之情。
前兩聯是:『清心為治本,直道是身謀。
秀幹終成棟,精鋼不作鉤』
後兩聯是:『倉充鼠雀喜,草盡兔狐愁。
史冊有遺訓,毋貽來者羞』。
詩文大意說的是:為官之道的根本要清心,剛正不阿是修身的原則。
要做到物盡其用,倉庫糧食太多,會招致老鼠和麻雀;沒有好處,貪官也會發愁。
史冊上已經記載了太多這些方面的教訓了,不要再做讓後人蒙羞的事情了。
他強調清心的根本、寧折不彎的剛直,用詞堅定有力,讀來振聾發聵,字裡行間更有堂堂正正之氣、磊磊落落之情。
而做清官,也是包拯一生所追求的目標。
慶歷三年《1043年》,44歲的包拯因地方政績突出,被調回京城,先後擔任殿中丞、監察禦史裡行、監察禦史等職務。
其中,殿中丞代表包拯的級別和俸祿。
慶歷五年《1045年》,包拯出使遼朝,擔任契丹正旦使,完成使命。
此時澶淵之盟已簽訂40餘年。
回朝後,針對遼朝的真實情況,包拯提出了一些加強邊防的建議。
包拯後任龍圖閣直學士、河北都轉運使,歷權知開封府、權三司使等職務。
其中,龍圖閣直學士是一個職,彰顯了包拯的政治地位;三司則管理財政。
嘉祐元年《1056年》,包拯歷權知開封府。
任職期間,他為百姓做了很多實事,頗享清譽。
值得一提的是,歷史記載的包拯不是影視劇中描述的那樣。
當時的開封是北宋首都,即今天我們首都北京。
包拯任權知開封府也隻是暫代,權力也不是很大,是不是如影視劇中演繹的那般先斬後奏?
實際上,真實記載中的包拯身邊沒有公孫策、展昭,沒有尚方寶劍,也沒有王朝、馬漢、張龍、趙虎,更沒有皇帝親賜的龍頭鍘、虎頭鍘、狗頭鍘。
例如民間傳聞的怒鍘陳世美等案件也是虛構的。
這個案件的主要內容是陳世美追求物質享受,高中狀元後,拋棄自己的糟糠之妻。
其妻秦香蓮狀告開封府,包拯查明真相後,怒鍘了陳世美的故事。
歷史真實的陳世美果真如此嗎?
其實不然,歷史原型的陳世美,又名陳年谷,出生於清朝,而且順治八年《1651年》中進士,沒有拋妻棄子,為官期間清正廉潔,也是當時的清官之一。
『陳世美被醜化』源於其同窗胡夢蝶在趕考期間。
胡夢蝶曾救濟過陳年谷,後私下找陳年谷求取官職,被拒絕。
胡夢蝶心生報復之心,於是虛構了陳世美忘恩負義、拋妻棄子的故事。
真實的秦香蓮原型則是陳年谷的第二任妻子。
兩人沒有像故事中杜撰的那樣,而是相敬如賓、白頭到老,更沒有反目成仇。
諸如貍貓換太子等劇情更不可能發生了。
由此可見,影視劇隻是把包拯的形象擴大化和理想化了,同時這也是百姓心中無限的希望和對清官包青天的最高認可。
真實情況下,包拯在開封府任職期間,管理有方、不懼權貴的地位,處置刁民也有自己的一套方式,短短一年半的時間,開封府便換了一種模樣。
其中,包拯做了這兩件實事。
一、簡化百姓上訪流程,及時處理冤假錯案。
包拯上任開封府之前,百姓狀告冤情,隻能四處求人托關系,底層百姓的權益不能得到基本保障。
包拯上任之後,直接打開府衙正門,和百姓面對面交流,及時處理他們的案件。
這一做法對普通百姓無疑是最好的解決問題的方式了。
二、不懼強權,維護百姓。
包拯在職期間的一年夏天,雨水尤其多。
河水得不到疏通,而且有一條朝廷規劃的惠民河正被一些達官貴族霸占。
他們竟將其占為己有,修建違規建築。
包拯得知,下令拆除,這才有了泄洪的道路。
另外,包拯還敢於進言,心中不僅有百姓,更有江山社稷。
當時宋仁宗膝下無子,朝中大臣都紛紛上奏立儲君。
一日,宋仁宗問包拯:『你覺得立哪位合適?』
包拯了解宋仁宗的所想,便從自己的角度解釋進言的理由。
他答道,自己無能,已經是六十歲的人了,而且沒有兒子,並沒有要為自己後代邀寵的打算。
宋仁宗聽後大喜,知道他是一位忠臣,立儲君之事將慢慢商議。
此外,包拯在諫言的路上從未停止,其著名的一次勸諫是罷免張貴妃的伯父張堯佐。
其起因是宋仁宗下令封張堯佐為宣徽使,包拯卻諫言宋仁宗罷免他。
一是因為張堯佐沒有什麼作為,不能擔此大任;二是靠著張貴妃的關系獲得官職,不符合大宋律法。
包拯在諫言時,不免觸及到權貴的勢力,但他心中從未猶豫。
【不幸辭世,葬禮浩大】
嘉祐七年《1062年》,包拯突發疾病,終年64歲,追謚號『孝肅』。
包公歷經宋神宗、宋仁宗兩個朝代,做官經歷很豐富,總計升遷二十餘次,他的身上凸出彰顯了忠、孝、廉的高尚品質,形成了一種『孝肅之風』。
包拯除了為大宋為百姓做實事,更留下了寶貴的37字家訓。
『後世子孫仕宦,有犯臟濫者,不得放歸本家;亡歿之後,不得葬於大塋之中。
不從吾志,非吾子孫』
又雲:『仰珙刊石,豎於堂屋東壁,以詔後世』
其核心思想就是要為人正直,不能過於追求物質而迷失本心。
值得欣慰的是,包氏後代在身體力行地傳承包拯的家訓,形成了獨有的『孝肅家風』。
值得一提的是,包拯離世前專門交代了自己的身後事,他要求送殯之時,親人要抬21口棺材,分別從7個城門出去。
包拯一生為官清廉,為什麼葬禮要如此隆重呢?其實,這一切是無奈之舉。
包公生前辦案公正、為人正直、敢於諫言,且不畏懼權貴勢力,離世後難免會有恨之入骨的人從中作梗。
為了防止他人使壞,這21口棺材下葬的方法和禮儀分毫不差,其中僅有一口是包公的真身。
由此,包公究竟葬在何處,民間的說法莫衷一是。
也因此,盜墓界有了一條不成文的規定:不盜包公的墓。
一方面,民間流傳的包公有陰陽眼,白天可以判定案件,黑夜更能分辨鬼神;另一方面,這正是對包公的敬仰與尊重的表現。
至於包公的真實墓葬到底位於何處,直到上世紀六七十年代才有了一些線索。
而在確定包公墓葬之前,它就已經遭到破壞。
1973年4月,合肥鋼鐵二廠將要擴建,周圍的墓葬需要遷走,包公墓葬也在其中。
歷時四個月的考古挖掘收獲很多,考古專家總共發現了12座包公家族墓葬,50餘件隨葬物件。
令人不敢相信的是,出土的墓志銘中記載了包公的一生及怎樣回到家鄉合肥的全過程。
這難道就是真正的包公墓?此時還未可知。
專家後來在繼續考古過程中發現該古墓有被盜掘的痕跡,通過鑒定,很可能是官盜。
雖然史實沒有明確記載包公墓被金朝盜掘,但是從墓葬的破壞程度來看,很可能是金兵入侵之時的所作所為。
後來在挖掘進程中,又發現了一尊男木俑,即宋代的『十二時神俑』,專家更加確定了此墓葬的主人。
根據北宋歷史記載,級別在二品以上的官員,才有資格陪葬『十二時神俑』,而包公辭世前最後的官職是三司使,因此身份與官職剛好符合。
因此這才有了包公屍骨未能保住的說法。
包公一生為國為民,無論在當時還是後世,都得到了一致的稱贊和認可。
可辭世後,雖逃過了權貴勢力的報復,卻未躲過被盜掘的魔爪。
可謂是民安需國強,百姓安居樂業的前提是國家昌盛,百姓世世安定的前提是國家強大。
【小結】
包拯為官二十餘載,37字家訓便是他的座右銘。
在官場時,他秉公執法、公正剛直、敢於諫言、始終堅守初心,為此得到宋仁宗的重用;在百姓心中,他則是一位斷案如神、廉潔公正、為國為民做實事的清官。
在教育子孫方面,在他的諄諄教誨下,更形成了獨有的家訓家風。
他的一生正是如此,對父母孝道有加、對後人字字珠璣、對大宋盡職盡責。
最後,大家對包拯這個歷史人物有什麼看法呢?請在評論區暢所欲言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