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常看電視裡面有包拯出現,除了膚色、腦袋上的月牙之外,最讓人難忘的,就是他在開封做府尹時候,發生的一些事情。
看電視裡面的包拯,覺得此人實在是威風,什麼官都敢殺,連皇帝的事情都敢過問,讓我們好生欽佩。
不過看得時間久了,不免會有點疑問:包拯敢這麼幹,固然有性格正直不怕死的原因,但是能插手這些事情,那恐怕他的官職是很大的吧。
可是開封府的府尹,聽起來也一般,像個縣令一樣,難道這裡面另有玄機?這個時期的包拯,他的官銜和丞相差了多少級別呢?
其實開封府的府尹是個很大的官職,在北宋的初期,所有的皇帝在繼位前,都曾經做過這個官職。
宋人不立太子,但是能夠做到這個位置上的,後來基本都做了皇帝,後來這個官職經常由親王來擔任。
由儲君擔任的時候,這個官職就是有實權的,但是由親王擔任的時候,這個官職是沒有實權的。
這個時候,朝廷會另外選派一位非皇族的官員,去處理實際上的政務工作,這就是權知開封府。
這個官職的名字看起來有點奇怪,那它有什麼玄機呢?其實這個官意思就是,暫時調某個官員去這裡做府尹。
也就是說,這個官職是臨時的,而且帶有一定的目的由皇帝委派去的,做完事後就會被召回。
那我們說的包拯,其實壓根就沒做過府尹,因為他既不是儲君,也不是親王,所以他隻是做了一個管事實的『權知開封府』。
那個官職是什麼級別呢?如果是由儲君來幹這個工作的話,那他的官職就是一品的,但要說別人的話,那這個官就是從一品,或者是二品。
包拯在擔任這個官職的時候,是從二品,其實已經算是高官了,因為在當時正一品的都是些虛職,雖然名頭大,實際上沒有實權。
王丞相的官職有是個什麼情況呢?其實那時候已經沒有了丞相一說了,而是用宰相來稱呼。
宰相在前面的朝代裡,權利非常大,有的時候也被成為是丞相,就是那種內政軍事一把抓的存在。
但是到了宋朝,為了制衡宰相的權利,先是將它的職能就分配到了樞密院和三司那裡,於是宰相的權利一下子被削弱很多,後來又出來了一個參知政事的官職,也是用來制衡宰相。
不過即便是被削弱,宰相依然是當時的一品大員,而且是有實權的那種,至於制衡它的另外的官員,基本都是從一品。
所以雖然宰相的權利被分化,還有官職和它分享權利,但是它卻依然是朝廷裡面最有權利的職位。
不過相比於它的巔峰時期,這個階段的宰相並麼有軍事大權,隻有內政上依然有著巨大的權利。
所以包拯的官職固然高,但是說到底隻是個從一品,而宰相卻是個一品的官。
不過因為是臨時派去辦差的,這個權利也夠大,如果是高官犯了事,也有權利辦他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