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首2021年,許多當紅明星對待婚姻不忠,遭到妻子的檢舉。
一時之間,無數吃瓜群眾大飽眼福,似乎掌握了娛樂圈許多不可告人的秘密。
誠然,現代社會人類思想高度自由,若夫妻雙方沒有感情,或因為其他瑣事導致二人經常吵鬧,離婚也不失為是個好選擇。
如今夫妻二人想要離婚,如果沒有財產和撫養權方面的糾葛,就可以準備好材料去民政局登記協議離婚。
情況復雜點,則是需要通過離婚訴訟才能正式解除關系。
然而,古代沒有民政局,更沒有類似的民政部門,那古人離婚時需要辦理哪些手續才能解除關系呢?
中國歷史上的著名才女,也是宋代大詩人的李清照,與第二任丈夫張汝舟離婚後,為何又會被關押起來呢?
在中國,男婚女嫁秉承『父母之命,媒妁之言』。
社會想要發展,國家想要進步,就需要適齡男女結婚,繁衍子嗣。
歷史上,各個朝代為了提高結婚率與生育率,還專門設置了管理男婚女嫁的官職『媒氏』。
晉朝時期,若是女子年滿17周歲還沒有嫁出去,負責婚嫁的官員就有權力替那些未婚女性分配丈夫。
唐宋時期,朝廷頒佈了『養胎令』《對剛剛生完孩子的產婦有一定特殊照顧的律法》,將地方婚配情況作為選拔官吏的標準。
總的來說,封建社會因為戰亂,還有社會環境等客觀因素,男女婚嫁前必須要經歷一整套繁瑣的程序。
現如今,許多古裝電視劇裡都會有這麼一個橋段,夫妻間爆發矛盾,二人過不下去,男方只要一紙休書,就可以正式結束這段婚姻。
可是,這種場景隻會在電視劇裡出現,真實歷史上幾乎不可能發生。
古代夫妻若想離婚,必須要有充分的理由。
離婚理由大致可分為『七出』、『義絕』、『和離』。
何為『七出』?
《禮記·昏義》有雲:『將合二姓之好,上以事宗廟,繼後世也』 《禮記·本命》載:『婦有七去:不順父母去,無子去,淫去,妒去,有惡疾去,多言去,竊盜去』
這兩段話的意思是,若是妻子不孝順父母,生不出來孩子,且水性楊花、喜歡嚼舌根,還有盜竊等不良嗜好,丈夫就可以將實際情況稟告給官府。
當地官員審明情況後,可以判定夫妻二人離婚。
若是妻子沒有犯錯卻被丈夫無故休妻,那丈夫則會受到刑罰,一頓板子肯定少不了。
還有一種特殊情況,即使妻子犯了『七出』錯誤,丈夫也不能休妻。
這種特殊情況即為妻子親生父母離開人世,家中沒有可依靠的親戚;妻子嫁給丈夫後,曾侍奉過公公婆婆三年,且披麻戴孝送走二位長輩;與丈夫同甘共苦,男方先貧後富的也不能休妻。
除了『七出』這些正式離婚理由之外,還有一種叫做『義絕』。
『義絕』最早出自東漢時期,主要是規范丈夫的行為。
《白虎通義˙嫁娶》:『悖逆人倫,殺妻父母,絕綱紀也,者也,義絕,乃得去也』
比如說,丈夫殺害自己的嶽父嶽母,或有不倫行為,無故毆打妻子,當地官員查明情況之後,可以強制讓夫妻二人離婚。
用現在的話來說,『義絕』屬於家庭暴力范圍,這種情況在古代並不多見。
民間常說:清官難斷家務事,家醜不可外揚。
即使丈夫虐待妻子,為顧及臉面,女方也不會輕易稟告官府把事情鬧大,最終還是會選擇與丈夫一起湊合過日子。
『七出』和『義絕』就是古代對於夫妻想要離婚時給出的詳細理由,妻子和丈夫需要共同遵守相關法律法規。
除以上兩種離婚理由之外,還有一種就是夫妻二人『和離』,即為和平分手。
根據《唐律》規定,夫妻雙方都有離婚意願,對小孩撫養權和財產分配情況達成一致,雙方長輩皆同意離婚,丈夫就可以先準備一份文書。
然後夫妻雙方及父母簽字畫押後,再將這份文書上交官府,經過官員詳細審理,夫妻二人更改戶籍,而後正式離婚。
1900年,敦煌出土了一批唐代文獻,其中有十幾份『放妻書』,這些文書與電視劇中的『休書』有異曲同工之妙,大致意思是夫妻二人婚姻難續,沒有感情還不如好聚好散。
以上就是古代三種正式離婚的理由,不僅可以和平分手,還有同時規范丈夫與妻子的相應法規。
那作為中國歷史上最有名的才女李清照,為何她與第二任丈夫張汝舟離婚後會被官府捉拿,並押入大牢呢?
李清照第一任丈夫是趙明誠,夫妻二人相敬如賓,感情十分好。
靖康之變後,趙明誠突然去世。
紹興二年《公元1132年》,李清照與第二任丈夫張汝舟結為連理。
婚後不到4個月,李清照看清了張汝舟的真實面目。
原來,她和第一任丈夫趙明誠收藏了許多寶物,這些寶物有前人留下的墨寶,還有一些金石玉器,包括珍貴的飾品。
張汝舟之所以會娶人老珠黃的李清照,就是貪圖她手裡的這些寶貝。
看清楚張汝舟的真實面目後,李清照與他協議離婚。
張汝舟自然不幹,便對李清照拳腳相加。
後來,李清照通過多方搜集證據,找到了張汝舟參加科舉考試時的舞弊行徑,報告給朝廷。
按照宋代律法規定,丈夫若是有罪,被逮捕入獄,女方可以與其自動離婚。
於是李清照一手搜集證據,將第二任丈夫張汝舟送入大牢,她也獲得自由身。
可是,《宋刑統》規定:『妻告夫罪,雖得實,徒兩年』。
李清照告發丈夫,讓其獲罪,二人雖然可以自動離婚,但妻子也得坐兩年牢。
所以,李清照雖如願離婚,卻也被官府捉拿,並押入大牢。
這件離婚訴訟案最後還驚動了宋高宗,而李清照在監牢裡待了不到10天的時間,便重獲自由。
通過這件事來看,李清照不愧為奇女子。
能夠克服諸多條件,不僅保全了自己的財產,還讓第二任丈夫張汝舟繩之以法。
但翻看歷史,像李清照這樣不顧一切離婚的女子還是寥寥無幾。
除李清照之外,宋朝詩人陸遊也曾因『莫須有』的理由休妻。
孟子也曾經想休妻,卻被其母親攔阻。
綜上所述,『一紙休書』隻是藝術渲染,是影視作品裡才會出現的虛構橋段,根本不會存在於真實的歷史當中。
古代社會非常看重家族倫理與家族利益,夫妻二人即使感情破裂,或者一方有家庭暴力,為了顧及臉面,還是會得過且過。
隻有當丈夫或妻子犯下了十惡不赦的罪過,違反了相應法規,一方迫切想離婚,將事情鬧大時,才會經過官府的公正審判,判夫妻二人正式離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