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說開『封有個包青天』,為何專家卻在合肥發現了真正的包拯墓?《網路歷史》

大名鼎鼎的包青天是哪人,好像還是個問題,可是查資料之後,發現根本不是問題,倒是開封府的事,多多少少有點問題。

包拯是合肥人,這個沒有爭議,不管是包拯的墓志,還是南宋鄭樵的《通志》,還是脫脫主持修訂的《宋史》,都說包拯是廬州合肥人。

包拯墓志記載:

公諱拯,字希仁,廬州合肥人。

鄭樵《通志》記載:

包拯為樞密副使,廬州人。

脫脫的《宋史》記載:

包拯,字希仁,廬州合肥人也。

三處記載一致,可以認定包拯是廬州合肥人,就是現在的安徽合肥人。

這三種記載,最早的是包拯墓志,包拯墓碑在合肥東郊大興集雙圩大隊北宋包氏家族墓群出土。

與史料記載相符。

歷史雖是如此,但是小樓作為合肥人,墓志明確記載:墓志是由當時同為樞密副使《副宰相》的吳奎撰寫。

吳奎小包拯12歲,當時和包拯同為樞密副使,由他來寫碑文,再合適不過。

而吳奎和包拯關系莫逆,不可能搞錯包拯的籍貫。

碑文是由楊南仲書寫,墓志銘上的石蓋篆文是包拯的外甥文勛書寫。

也就是說,吳奎的墓志至少三人經手,三人盡心盡責,至少核對了三遍,不可能出錯。

尤其是包拯的出生地,更不可能寫錯。

所以,包拯出生在安徽是沒有問題的。

至於葬在合肥老家,也不會有問題,葉落歸根,這是傳統。

包拯坐鎮開封府,隻有一年半。

包拯是中國歷史上有名的清官。

除此之外,他還是斷案如神的人,平冤昭雪無數。

更有甚者,說他日斷陽,夜斷陰,額前的月牙就是證明。

張龍、趙虎、王朝、馬漢,南俠展昭,都對他言聽計從。

而實際上,包拯在開封府,幹了可能隻有一年半,還是個臨時的代理府尹。

包拯在嘉佑元年《1056年》十二月由江寧遷為右司郎中,權知開封府。

權知是代理的意思,也就是說,此時的包拯正職是右司郎中,因為開封府臨時無人管理,所以任命他暫時代理一下開封府尹。

這一職務,他總共幹了一年半。

嘉佑三年六月,六十歲的包拯升任為右諫議大夫,不再管理開封府。

四年後,包拯在樞密副使任上病逝,享年六十四歲。

任職開封一年半,流芳後世一千年。

在開封,包拯辦了一件懲治權貴,順應民心的大事。

蔡河流經開封城,為了漕運方便,引閔河水進入蔡河,導致水量大增,因為權貴跨河建亭臺樓榭,導致河道不通,河水暴漲,沖壞大量的官舍民房,包拯查明真相,拆除了河中建築,嚴懲了這些權貴。

這次包拯給人們留下了剛正不阿的形象。

加上他出任廬州時的不徇私情,出任端州時的清廉自守,出任天長縣時的機智斷案。

所謂為官一任,造福一方。

心中有百姓,老百姓心中自然也非常敬重他。

原本在開封府隻是一年半的代理府尹,卻成了他一生的標志。

『開封有個包青天,鐵面無私辨忠奸』成了他流芳百世的光輝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