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元1126年前後,『靖康之變』發生後,難以計婁物北方人背井離鄉,輾轉逃難到東南丘陵地帶。
顛沛流離、風餐露宿的人群中,就有日後被推崇為宋朝第一女詞人的李清照和她的丈夫、金石學家趙明誠。
公元1129年,趙明誠不幸病逝,留給李清照的隻有十五車古籍文物、完成的半部《金石錄》以及無盡的思念。
此後,四十六歲的李清照孤獨一身,流離於江浙皖贛一帶。
『隻恐雙溪舴艋舟,載不動許多愁』,晚年李清照的詩詞中總是不經意間透露出淡淡的憂傷,這段不長久的美滿婚姻讓後人為之惋惜,也讓後人贊嘆她的忠貞。
此時,一陣不和諧的聲音傳出:李清照晚年曾改嫁張汝舟!
事實究竟如何?
最早記載李清照再嫁之事的,是宋代人趙彥的著作《雲麓漫鈔》。
其中存有李清照的一封信——《上內翰綦公啟》。
李清照寫這封書信的起因是,她為了擺脫與張汝舟的婚姻關系,舉報張汝舟『妄增舉數入官』《虛報參加科舉考試次數以獲取官職》。
按照宋朝刑法規定,妻告夫,即使情況屬實,仍要被判徒刑兩年。
由於時任兵部侍郎《後改翰林學士》的綦密禮的援助,李清照僅僅被拘禁了九天就得到釋放。
於是,李清照寫了這封信向綦密禮表示感謝。
自然,信中交代了事情的前因後果,其中有『忍以桑榆之晚節,配茲駔儈之下才』等語。
除了趙彥衛的《雲麓漫鈔》以外,宋人著作中引用這一說法的共有七八家之多,其中包括著名史家李心傳的《建炎以來系年要錄》。
也就是說,這些人都認為李清照曾經改嫁於張汝舟。
對於這樣一位多才的女詞人,人們怎能容忍她的身上存有這樣的不雅之事?
所以,很多人都認為改嫁之事不可信。
在明代,一位名叫徐勃的學者最先提出李清照改嫁不可信,他的推論主要是基於李清照年老,且為官宦世家出身,是不可能改嫁的。
不單是徐勃的質疑,到了清朝,許多學者都為李清照改嫁『辯誣』。
他們主要有如下各種論據:
一、李清照當時年歲已高,不可能改嫁。
二、李清照的公公、丈夫都是有地位有身份之人,趙家勢力尚盛,李清照沒有改嫁的道理。
三、趙明誠、李清照夫婦生前愛情深篤,李清照不可能在丈夫死後不久就馬上改嫁。
四、趙明誠的表甥謝伋在《四六談麈》中從未提到過清照改嫁之事,仍然稱李清照為『趙令人李』。
如果李清照真的改嫁,謝伋怎會不知?
五、當時李清照因避亂南渡,輾轉各地,時間上不允許。
六、《雲麓漫鈔》雜記瑣聞,記載失實之處頗多。
李清照改嫁一說,很可能是張汝舟為報復李清照舉報他『妄增舉數』之仇篡改所致。
近年來,又有學者認為,過去爭議的焦點皆因為人們錯誤地理解了《上內翰綦公啟》中『官文書』一詞。
在其中,李清照述說事件經過之時,說道:『爾蒼皇,因成造次,信彼知簧之說,惑茲似錦之言。
弟既可欺,持官文書來輒信。
身幾欲死,非玉鏡架亦安知』這些學者認為『官文書』應該是『判決書』。
李清照曾因『頒金通敵』冤案被官府問罪,其出路可能會淪為官婢強賣於人。
張汝舟手持『官文書』,對李清照自然具有威懾力,可以『強以同歸』,占為已有。
改嫁,是以女方為主。
一個寡孀因為錯判而被人所強占,能說是改嫁嗎?
因此,就李清照再婚性質而言,『改嫁』與『未改嫁』這兩種說法都不能成立。
以上幾種說法,孰是孰非,很難斷言。
李清照的晚年生活究竟是怎麼樣的呢?
因為缺乏資料記載,我們很難清楚地整理出她的生活軌跡。
至於這改嫁是與否、真與假,我們也無從辨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