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憂是指朝廷官員家中長輩去世,按照規定應辭官回家守喪。
古代的丁憂對官員的仕途顯然是有很大影響的,例如一個官員正官運亨通,步步高升,卻在此時辭官丁憂了。
等他丁憂結束回來,此前的官職早被別人取代,隻能等朝廷重新委任官職,其前途變得未卜起來。
如果是高級官員,丁憂還能拿到一半的俸祿,而中低級官員丁憂是沒有俸祿的,連生活都成問題。
所以,一些官員為了自己的仕途,可能會想方設法避免丁憂。
一般采取的措施有兩種:一種是隱瞞家中長輩去世的情況;另一種是奪情,即由皇帝下旨以國事為重為由要求官員停止丁憂,為國效力。
前者比較常見,後者為一些權位比較高的大臣因政治需要而提前結束丁憂,例如宰相富弼就曾在丁母憂期間被皇帝下旨奪情,但富弼反對奪情,而是堅持繼續丁憂,富弼也因此得到贊揚。
歐陽修與蘇軾
熙寧二年《1069年》,王安石在宋神宗的支持下開始變法。
他有一個得意門生叫李定,被舉薦入朝為官,任監察禦史裡行。
正在李定要大展身手之時,卻被臺諫官員彈劾逃避丁憂。
原來,李定的生母仇氏去世了,李定瞞而不報,也不守喪。
李定為什麼不守喪呢?
原來這個仇氏在嫁給李定的父親李問之前就有過丈夫,且生過一個兒子,即佛印禪師。
嫁給李問後,仇氏又生下李定。
後來在李定還很小之時被李問休了,改嫁給一個姓郜的,生成一個女兒。
原則上,仇氏跟李家已經沒有任何關系,李定跟仇氏除了血緣上的母子關系之外,也並沒有母子之情。
不過,按照宋朝時的規定,生母去世,親生兒子是必須守喪的,即便生母已經改嫁也不例外,所以李定必須為仇氏守喪。
司馬光
南宋史學家陸遊《老學庵筆記》:『仇氏初在民間,生子為浮屠,曰了元,所謂佛印禪師也。
已而為廣陵人國子博士李問妾,生定』『《仇氏》出嫁郜氏,生蔡奴。
故京師人謂蔡奴為郜六』
李定支持王安石變法,既然有此污點,反對變法的人就會攻擊李定,例如司馬光、曾公亮等,認為李定人品有問題,不配為官,並要求李定應回家重新守喪。
在攻擊李定的人中還有一個在後世非常有名的人物,就是大文豪蘇軾。
蘇軾於嘉祐二年《1057年》考中進士,當年逢母喪,回家守喪2年多,於嘉祐四年《1059年》十月回京並參加制舉。
考中之後任鳳翔府判官,四年後升官回到朝廷,任判登聞鼓院。
回京僅一年有餘,他的父親蘇洵病逝,蘇軾又回家守喪,直到熙寧二年《1069年》才回京,正好趕上王安石變法。
想想蘇軾從考中進士到熙寧二年《1069年》的12年間,居然有5年多在守喪,這顯然對蘇軾的仕途肯定有一定的影響。
即便如此,蘇軾仍以孝道為重,按照規定老老實實守完喪。
那麼對李定這種以匿喪投機取巧的方式升官的人,蘇軾自然就看不過去了。
所以,蘇軾屢次上書攻擊李定,直到李定辭官回鄉。
宋朝官員
也是因為如此,蘇軾與李定結下梁子。
元豐二年《1079年》,蘇軾被調為湖州知州,向宋神宗寫了《湖州謝表》,被禦史臺官員彈劾以作品誹謗新法,這就是歷史上有名的、改變蘇軾命運的烏臺詩案。
而在烏臺詩案中,充當急先鋒的正是當年被蘇軾攻擊匿喪的李定。
比較有趣的是,蘇軾與仇氏另外一個兒子佛印禪師交情很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