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河被我們稱為母親河,但這位『母親』在古代對我們子孫可不『厚道』,根據相關記載,黃河在歷史上或泛濫或改道的次數多達一千五百多次,給兩岸百姓造成了極大的損害。
所以,在中國歷史上,大部分統治者都十分重視對黃河的治理,但由於治河既費錢又費力,還要『對症下藥』,因此,也是統治者們最為頭痛的事情之一。
歷史上,中國治河最見成效的時期,要數清朝初年的康熙治河,康熙堪稱治理黃河的佼佼者,經他一治,我們的母親河安定了百餘年。
但是治河的過程卻是一波三折,甚至上升為政治問題。
不就是治水嘛,要麼疏要麼堵,為何會如此復雜?
我們先從為何要治河說起。
康熙為什麼下定決心要治河?
為民除『害』
清朝初期,黃河頻頻發生水患。
據歷史記載,順治在位十八年,黃河先後有十五次決口;從康熙元年到十五年決口次數更是高達四十多次,有時一年就決口六次。
嚴重的水災給沿岸百姓的生命及財產都造成了極大的損害,為民除『害』,這是康熙治理黃河的原因之一。
破壞農業生產,嚴重影響稅收
古代封建社會是傳統的農耕社會,在商業不發達的情況下,清初財政收入的主要來源為田賦,黃河多次發生水患,嚴重破壞了沿岸的農業生產活動。
比如,康熙元年,開封黃河練口河決,祥符、中牟、陽武、杞縣等七縣受災,『田禾盡被淹沒』;康熙六年《1667》河決桃源,沿河州、縣受災,『城門堵塞,鄉民溺斃數萬』。
百姓生命得不到保障,田禾被淹,由此對國家穩定和收入都產生影響。
京師漕糧受阻
黃河在歷史上曾數次改道,宋朝之後,黃河下遊河道改折向南,從河南經江蘇北部,在淮陰附近與淮河會合,東註入海。
至元代,京杭大運河開通後,其淮陰以北的蘇北段運河要借兩百裡黃河河道。
黃河從青海流經中國西北的黃土高原,一路奔騰,像一匹桀驁不馴的野馬,從中遊攜帶了大量泥沙向下遊奔瀉。
而黃河中下遊,地勢平坦,河道開闊,水流緩慢,導致泥沙在此不斷沉積,從而抬高河床,逐漸形成『地上河』。
因此,中下遊河段全靠人工築堤束水,這樣就會出現一個問題,每每到雨季或汛期,那些年久失修的堤壩就會決口。
特別是在黃河、淮河、運河交匯處,災情最為嚴重。
黃河水強,淮河水弱,黃水灌入淮水,就會湧入運河,致使漕運受阻。
元代以來,封建王朝的政治中在北,而經濟中心在南,為了供應京師,朝廷每年都有大量的錢糧通過運河從南運至北京等地。
一旦漕運受阻,即有可能動搖大清王朝的統治。
這種情況在元明也一樣,所以在清代以前,其他王朝也治河,但成效不大。
也由此可見,治河直接關系到國家命運,成為立國之本。
康熙在上任後,把三件事作為關系帝國命運生死存亡的大事,即三藩、治河和漕運。
他也把這三件事都落實了,那麼,他是如何落實治河的呢?
治河要人才要技術還要錢
康熙親政初期,財政困難,沒錢治水,隻進行了一些小規模的治理工程,其目的也僅為保證漕運的通暢。
但每年花費的錢也不少,至少也得幾十萬投入。
至康熙十二年,治理黃河提上日程,但不料年末發生了三藩之亂,治河一事隻好擱置,王朝全部的人力和物力都用在了平叛上。
至康熙十五年《1676》各地又發生洪水,黃河與淮河又一次同時上漲,河水倒灌洪澤湖,高家堰決口三十次,漕堤崩潰,揚州府受災,宿遷、清河、山陽等都出現多處決口。
可以說,河道破壞嚴重,潛在隱患極強,如果再不加以治理,不但江南地區被淹沒、運河航道被淤泥阻斷,而且河南及山東也可能會被洪水淹沒。
在這樣危重的情況下,盡管三藩之亂還未平定,財政依然吃緊,康熙還是決定徹底治理黃河和淮水。
說到治水,要錢、要技術,更為關鍵的是要人才,選誰來治河成為康熙治河的重中之重。
清兵入關後,設有河道總督,稱總河,也是整治黃河的最高官員。
總督轄下有部隊,稱為『河標』,專門負責守汛、防險,服從隨時調配。
漕運也是一樣,設有漕運總督,轄下也有部隊,稱為『漕標』。
兩位總督皆屬二品大員,也是清朝時期的『肥缺』。
當時的河道總督叫王光裕,光拿錢不辦事。
朝廷一查,說是正在修建緊急工程,實際根本沒動;說是已經完工的工程,質量又非常差,新修的河堤還沒有舊堤的一半高,『肥缺』就是這麼來的。
於是,康熙二話不說就罷免了王光裕,最後選來選去,康熙選中了安徽巡撫靳輔,將其提拔為河道總督,令其徹底治理黃河水患。
那麼,靳輔有什麼特殊之處呢?
最大的特點就是學歷高,勤於政事,辦事腳踏實地,也善於識才用才。
康熙對靳輔寄予了很大的希望,而靳輔也沒有讓他失望。
靳輔於康熙十六年三月被任命,四月初即前往宿遷河工署上任。
到任後,他『遍歷河幹,廣諮博詢』,在實地考察了兩個月後,於六月就向康熙上交一份治河的『企劃書』,即《經理河工八疏》《以下簡稱『八疏』》。
在《八疏》中,他采取治河的理論源自明朝河道總督潘季馴的理論,即『築堤束水,以水攻沙』,並結合實際情況,提出將河道運道一體,合而治之,一改之前的僅『保運』的做法。
為此,他列出了五個項目和三個保證。
五個項目分別是:
其一,疏下遊河道:用兩百天時間疏清江浦到雲梯關下遊河道,並加築兩岸大堤;
其二,治上流淤墊:高家堰西至清口之小河兩旁各挑引河一道,引淮刷黃;
其三,培修七裡墩、武家墩等臨洪澤湖殘決堤岸;
其四,填塞黃、淮各處決口;
其五,疏清口至清水潭運河二百三十裡,並加固東西兩堤岸
三個保證分別是:
一:錢糧浩繁,須提前籌劃,治河所需經費約兩百五十多萬兩;
二:裁並冗員,以調賢員,嚴明職守;
三:竣工後,請設巡河官兵守堤,共計六營約五千八百多人。
康熙在收到靳輔的《八疏》後,馬上與議政大臣、九卿及科道等官員,開了個集體會議,官員們自然不同意大修,費錢太多不說,動用勞役數量也太大。
比如在第一項工程中,一天就要動用十幾萬人,易生事端。
所以,大臣們都認為,還是像之前一樣小修一下就可以了。
但康熙沒有聽從他們的建議,而是以河道關系重大為由,酌令靳輔『再行確議具奏』。
至同年九月,靳輔再次上疏,在前一次的基礎上做了修訂,但變動不大,比如第一項工程,人員每天可以從十幾萬人減少到三萬,相應工期則從兩百天延長到四百天等。
由於靳輔的治河方案全面貫徹執行了康熙『一牢永逸』的指導方針,最終得到了康熙的大力支持。
康熙十八年,靳輔的治河方案被批準,二月決定支給正項錢糧兩百五十多萬兩,工期限時三年。
整個治理工程相對比較順利,至康熙二十二年《1683》年四月,治河工程見成效,實現了『河歸故道』,下遊的山陽明、高郵等七州縣民田,皆出水可耕地。
治河治出了『政治問題』
對於靳輔的治河工作,康熙雖極力支持,但反對的聲音一直不斷。
康熙十九、二十年先後遭遇了兩場洪水,河道決口數次,比如楊家莊的堤壩決口了兩次,宿遷的徐家灣也決口一百多丈。
諸如此類決口,原本沒什麼奇怪的,但有人借此大作文章。
比如左都禦史魏像樞,他說花兩百多萬為『一勞永逸』,結果還沒竣工,就有堤壩決口,這叫什麼『一勞永逸』?
再如佈政史崔維雅,他更是認為應將靳輔的治河工程全拆了。
即便在他巡視完河工之後,還是提出所謂的二十四條責問靳輔,並再次上疏,說靳輔所修工程,多有不堅固,與一勞永逸大不相符,應將靳輔及監修各官從重治罪,並對不堅固之處,責令賠修。
但康熙沒聽一面之辭,他在研究了靳輔的治河方案,看了靳輔的答辯之後,還是選擇了支持靳輔,但內心也充滿矛盾。
有人曾提出開啟海運,但黃河運道並非隻濟漕糧,商賈百貨皆要通行,就算開挖海運,又要建造船隻,也要疏通河道,其費用更大。
還有人提出,要求康熙把靳輔給換了,但康熙尋思著,另用一人會出現責任相互推諉現象。
最後,在眾臣的參議下,康熙決定將靳輔革職,但仍留任,戴罪督修,其他修築各官也是如此,但並未責令賠修。
康熙二十二年七月,各大治河項目基本竣工;十二月,靳輔官復原職。
在康熙二十三年《1684》寒冬來臨之前,康熙決定親自巡視一番讓他耗費幾百萬兩銀子的河道治理工程,到底是個啥樣!
康熙要來親自巡視,這令靳輔有些意外,也十分激動。
這位唯一給他信任和支持,並給他主持公道的英明君主,此舉也令他感到萬分榮幸。
但這次的巡視也為之後靳輔的再次革職埋下了伏筆,康熙在肯定靳輔治河成就的同時,也提出了一個新的理論。
康熙對黃河治理十分重視,私下自己也做了很多功課,他六次南巡,黃河治理工程都是他的重點巡視項目。
這次他在巡視後,為靳輔題了一首詩:
防河紆旰食,六禦出深宮。
緩轡求民隱,臨流嘆俗窮。
何年樂稼穡,此日是疏通。
已著勤勞意,安瀾早奏功。
靳輔深受感動,叩首謝恩,心潮澎湃,所有治何的艱辛和委屈,都在此刻化為激動的淚水,並上疏表忠心:『臣惟有鞠躬盡瘁,以效犬馬之報』,他也的確身體力行,最後病死在任上。
康熙看了河工後,他明白離『一勞永逸』還有距離,事實上,這也是不可能辦到的事情,因為黃河流向不斷在變化中,隻能加以防患,何來永逸?
但在當時,康熙固執地認為,這個願望是可以實現的。
為此,他除了提出要靳輔再加大力度整飭易決口的堤壩外,還認為可以通過下挖海口,將積水排出,這樣雙管其下,才能達到『一勞永逸』。
於是,康熙返京後,馬上安排安徽按察使於成龍負責此案,並命靳輔給予支持,且不得有誤。
但這道旨令一經下達,就在朝廷中引發了一場關系到全局的爭辯。
靳輔和於成龍的觀點完全相反,或者說靳輔並不贊成康熙的治理方案。
靳輔根據多年的治河經驗及實地勘測發現,泛濫區域的地勢低下,大多在海平面以下。
一旦開挖海口,不但難以將積水排出,反而會引發海水倒流,由引發更大的災難。
而於成龍則固執地要執行康熙的方案,在這種情況下,康熙派人去實地勘測,之後得出的結論也是不開挖海口更妥當。
康熙雖然表面妥協了,但在行動上卻並未放棄。
幾個月之後那些實地勘測的官員被罷免,理由是勘察回奏與實情不符。
再之後便有官員開始大力贊同康熙的觀點,比如禮部尚書湯斌,說自己之前就同意開挖海口。
這樣一來,康熙更加認為之前的勘測官員有受人指使的嫌疑,而這個人在很大程度上就是靳輔。
靳輔治河的確有功,但他不能剛愎自用,更不能視聖旨如無物,假借他的寬和在暗中推行自己的意見,以公謀私。
康熙十分痛恨朝臣結黨營私,更不容朝臣操控朝政。
因此,在他的眼中,能不能開挖海口,這項治河的方案似乎已經成為了一個政治問題。
在這種情況下,朝臣們也紛紛猜測皇帝的心思,他到底是想挖呢還是不想挖呢?
是想治靳輔的罪呢還是不想?
在勘測官員被免的事件發生後,朝臣們終於找到了答案,哦,原來皇帝是想挖的,對靳輔也有點意見了,於是紛紛行動起來,先是贊成開挖海口,之後工部又全盤否定靳輔的成績,認為虛靡錢糧,應對其嚴回議處,甚至連大學士明珠都牽扯其中。
對於朝臣的意見,康熙也有所考量,他最終還是想實踐自己的想法,下令撥銀二十萬兩,遣孫在豐去督理此事,並囑咐他有什麼問題可以去問湯斌和於成龍。
在是否肯定靳輔的治河工程,以及下一步是否開挖海口的第二階段工作上,九卿的意見都表現得極不不穩,一會認可,一會不認可,這讓康熙也十分不滿。
最後,康熙又做出決定,依舊是罷免靳輔官職,但仍留任繼續進行黃河治理的完善工作。
但隨著事態的發展,治河之事逐漸上升到朋黨之爭,康熙究竟是有意借河道之事鏟除朋黨人員,還是真的認為治理河道的確存在情弊?
總之,借著河道之事,明珠、靳德洪的大學士頭銜被革除,李之芳、餘國柱罷官免職,吏部、戶部及工部都有相關人員停職。
靳輔最終也被罷官,幾位參與治河工程的一再反復的官員,如漕運總督慕天顏、兩江總督董訥及督理下河工部侍郎孫在豐等人,或罷官或降職,並任命了一位新的河道總督–王新民。
但是康熙為了查明治理河道的事實真相,不僅派人前去勘驗治河工程,並且他自己也於康熙二十八年《1689》春再次巡視了治河工程,最終從現實和百姓口中得出判斷,靳輔的治河理念是正確的。
於是,康熙三十一年《1692年》二月,康熙革除了王新民的河道總督,又令靳輔官復原職。
可惜的是,同年冬,靳輔死在了任了上。
靳輔死後,康熙不禁『臨軒嘆息』,賜其謚號為文襄,授予騎都尉的職位,世襲罔替。
至康熙四十六年,康熙第六南巡,仍對靳輔念念不忘,之後又追封為太子太保。
康熙新的治河方略
靳輔走了,然而黃河的治理還要繼續,康熙對靳輔的懷念,主要因為在靳輔之後,相繼幾任總河都毫無建樹,不僅無所作為,還把靳輔之前的治理工程搞壞了不少,這令他十分痛心。
比如董安國,在於成龍守孝期間,由他擔任河道總督,他試圖修建一座攔截黃河的大壩,這些工事純屬異想天開。
再如於成龍,他雖對靳輔的治河理念相左,但他自己也沒有一個治河的方案。
更讓康熙糟心的是,開挖了十幾年的下河後,他發現自己的治河理念是錯的,而靳輔所主張的不從地勢低下地區開挖的理念是對的。
此後,康熙潛心研究,提出了一個全新的治河理念,即『閉六壩以束淮敵黃,通海口以引黃歸海』。
靳輔修築堤壩、約束河水、沖刷泥沙,這個理念沒錯,但有弊端,就是『隻顧上河,不顧下河』,為保運輸,修築了許多減水壩,結果導致下遊七個州縣頻繁被淹。
而康熙的理念則是兼顧上遊、下遊,盡可能地減少減水壩的使用,或者將其改為滾水壩,以此減緩及預防下遊的災患。
但是他的治河理念及相關治河工程,後繼任總河的於成龍並未執行,之後也因病去世了。
後來江南江西上總督張鵬翮接任河道總督,他嚴格執行了康熙的指令,治河工程才又進入一個新的發展階段。
至康熙四十二年《1703年》,河臣報奏,經過數十年來的治理,『海口大通,河底日深,去路甚速,淮水暢出,黃水絕倒灌之虞。
下河等處窪下之區俱得田禾豐收,民居安晏』
綜上所述,康熙年間取得巨大的治河成績,與康熙的重視和努力是分不開的。
首先,他本人親自參與了研究和考察工作,采取以科學的態度取治河之法。
比如,他六次南巡,每次都親自勘察,取得了大量的一手資料。
再如,在靳輔死後的河工,基本都是由他本人設計,總河負責落實執行。
其次,康熙帝作用得人,特別是起用了靳輔為河道總督,對治理黃河起到了主導作用。
第三,康熙在人力、物力上大力支持治河,從根本上保證了治河的順利進行。
在康熙五十大壽時,他向黎民百姓宣佈:四海升平,百姓富裕,河工竣工,天下歸心,故而大赦。
他彷佛看見了『治隆唐宋』,在自己的餘生中迎來了超越前朝的太平盛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