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熱播的電視劇《天下長河》以治理黃河為主線,向觀眾展示了河道治理對於國家的重要性以及朝堂各方勢力的博弈過程。
回顧清朝歷史,對於河道的治理一直是貪腐的重災區,歷代帝王使出渾身解數都無法鏟除這個惡疾,那麼為什麼治河就一定伴隨著貪腐呢?
是人性的必然,還是君主專制制度無法克服的缺陷?
這些都是一部分原因,還有一個重要原因,就是清代僵化的財政體系逼迫官員不得不弄虛作假。
正所謂兵馬未動糧草先行,要做事得先有錢,清朝的財政來源主要是:田賦、鹽課、關稅和雜賦。
這幾項中關稅肯定沒指望,由於清朝對中外貿易的不斷管制,關稅總量有限,並且各地海關官員都是上三旗包衣,也就是皇帝的『奴隸』,這些人上任後最主要的工作就是搜刮錢財報效皇帝,清朝關稅收入一直處於聊勝於無的狀態,勉強有點,但是也不多。
雜賦也靠不住,雜賦就是各地亂七八糟的稅收,這有造紙就收點造紙稅,那有碼頭就收點過路費,因地制宜不統一,沒有固定標準的稅賦,這部分收入主要用於各級官員補充地方財政和中飽私囊。
所以,朝廷主要的財政收入就是:田賦。
種田繳稅在古代是天經地義的事情,然而康熙為了搞個好人設,立下一個千古flag:以康熙五十年( 1711年) 的人丁為常額,以後『滋生人丁,永不加賦』。
對於康熙來說,2500萬兩白銀就夠花了,節約一點還能省點錢出去玩、修園子,還能名垂千古,當個好皇帝,何樂而不為?
然而這一操作可把後面的皇帝坑慘了,康熙朝物價還算正常,但社會是不斷發展變化的,具體表現為:人口增加、環境惡化、物價上漲、官僚系統膨脹與腐敗,都在讓國家的治理難度直線上升,而康熙立下的『滋生人丁,永不加賦』這一政策,既是聖祖遺訓不容更改的鐵律,又是大清勤政愛民的具體表現,因此後世帝王隻能遵守不能修改,這樣一來國家的財政就變得格外僵化,再想幹點事就難了,尤其是治理河道。
治理河道完全就進入了一個惡性循環:河道問題越來越多——不治理天下大亂——治理沒錢——河道出現問題會問責——隻能造假。
那麼在這種情況下,清朝又是怎麼保證河工正常運轉的呢?
主要有以下幾個手段。
一、當官有風險,可能會賠錢:賠修制度
其實清廷對於治河是有一定預算安排的,每年都會對各大幹流撥付重資修繕堤壩,但是河道水勢並不是每年兇險,總有人賭明天會更好,於是該修繕不修繕,該加固不加固,反而對維護堤壩的專項資金上下其手,在修繕過程中偷工減料中飽私囊。
康熙也不是吃素的:既然我管不了過程,那我就抓結果,采取賠修制度,河堤在三年內發生損壞,負責官員要自己出錢賠償政府並將河堤修好。
能省下錢算你有本事,沒本事就從工資裡面扣。
這時清朝治河小能手靳輔出場了,他就是第一個要賠修的官員,不過靳輔這個人專業能力強,愛崗敬業,皇帝知道他是個好同志。
但是天不遂人願,護河大堤還是崩了,出事之後康熙對靳輔能不能賠得起表示懷疑,就沒有追究靳輔的賠修責任。
官員一看這是雷聲大雨點小啊,於是開始放飛自我。
制度定了,總要有人倒黴的,第一個倒黴的人就是董安國。
康熙三十八年,時家碼頭堵塞,造成重大險情,損失慘重。
康熙大怒,派於成龍前去調查,當於成龍將調查報告交給康熙之後,康熙大怒,認為董安國對此負有不可推卸的責任。
最後康熙決定:河員董安國等人應承擔河工賠修的全部用銀。
這哥們就成了自費上班的先驅。
其他官員一看玩真的了,就開始八仙過海各顯神通,有的工程款一到直接把要賠的錢扣出來,準備堤垮賠錢;有的遲遲不去赴任,不交接,就是一個拖,你能耐我何?
更有甚者,正常的維修堤壩就是不完工,我就是修不好,完不成,大水來了就完蛋哈,從而擺脫責任。
皇帝一看這不行啊,於是改變策略,根據實際情況劃定責任,從而讓盡心盡力的官員敢於做事,並且重新調整賠錢標準。
到雍正時期基本確定為賠四銷六,官員隻承擔40%的責任,再加上所有參與官員都要均攤,還可以拖拖打個折扣什麼的,官員的壓力就小了許多。
二、私加賦稅,橫征暴斂,我就直接要
賦役雖然是一個詞,但是由兩部分組成——賦和役。
賦就是交錢,役就是徭役幹活。
在清朝基本采取貨幣化賦稅,一切需求征收白銀,廢除了強制徭役,政府的大型工程通常采用貨幣引導的方式進行,給錢幹活,拿錢買料。
治河所需的原料都是通過朝廷撥款進行購買。
隨著清朝財政吃緊,工程造價不僅沒有升高反而下降了,以秫秸價格為例,康熙朝定價是每斤給銀1厘,到了雍正十二年竟然改為每斤7毫,出現物價上漲而經費下降的奇觀。
秫秸
治河所需秫秸用量巨大,乾隆二十二年黃河泛濫,一年之中所用秫秸高達『二十千萬餘斤』,當時各種物資所需浩繁,物價幾乎翻倍。
乾隆對此也是一籌莫展,大聰明阿桂出場了,他提出一個非常可行的建議:所需物資從沿河32州縣指定份額分攤購買,並要求百姓將物資運到工地。
名為購買,實為征派,當時官員也有自己的理由,那就是:治理河道沿河32州百姓受益,自然要分攤成本。
民助的數額巨大難以想象。
以偃師縣為例,共攤派麻14 萬斤、草80萬斤、秫秸50萬斤、橛木1400根、夫790名。
扣除朝廷撥款,該縣要幫貼數萬兩,還不包括秸麻草等物料本身的價值。
自此之後,各種『民助』一發不可收拾,從購買物資到修堤,無不攤牌,形同徭役,攤派的過程中各級官員上下其手,名為仁政,實為暴政。
三、虛報數額,制造假賬,蒙混過關
對於治河存在的問題,各級官員都有清醒的認識,知道這並不是某個或者某幾個官員造成的,是一種制度性缺陷。
但是在君主專制時代,哪個敢站出來批評皇帝,說天朝體制有問題?
更何況沒人能拿出解決辦法。
所以只要還能運轉,最好就讓這套制度繼續運轉下去,混一天算一天。
因此,官僚之間也要相互幫助,盡可能把這件事糊弄過去,畢竟官員輪流轉,今天你在工部坐辦公室,明天可能就要去修淮河了,你不幫別人還指望別人幫你?
而官僚集團的辦法就是在數據上弄虛作假,明明用了2000民夫就報5000,修了50裡河堤就報告修了100裡。
史料記載:河工應用夫土木石等項,向來因價值加增,承辦廳員詳請加價,該河督即照時價批準。
復恐不能按例報銷,遂任承辦之員虛估工段,寬報丈尺,以符部價。
是該河督明知所報不實,據冊咨部,部中亦即照所開工段核銷,竟系相率為偽。
這事從雍正朝一直延續到嘉慶,到嘉慶時期就算是虛報工程也填不上這個大坑了,已經到了不改就要暴斃的程度,嘉慶皇帝才開始研究怎麼解決,而解決辦法就是:工程造價翻一番。
嘉慶帝想這總可以了吧,然而實際情況卻更為復雜,這次改革沒持續幾年就有官員上表,要求工程款再漲50%,不然無法應對。
嘉慶一看勃然大怒,認為下屬官員不盡心盡力,一味貪財,將奏折駁回並大罵一頓,這事就不了了之了,官員隻能再次走上虛報的老路。
嘉慶
清朝從開國到滅亡,治河一直是頭等大事,不僅關系到航運交通通暢,也關系到沿河百萬人民的身家性命,但是僵化的體制與腐敗的系統並不能持續有效地維持河道的安全,各種制度性缺陷也導致官員主動或被動地走上腐敗的道路。
文史君說
治河是一件治國安邦的工程,但是一代代明主都沒有從根本上解決這個問題,這不僅僅是黃河的自然條件所限,也和中國古代政治制度有密切聯系。
在農業社會為基礎的中國古代,政府本身的動員能力與財政能力都不足以支撐長期的大規模的治河運動,因此在僵硬的體制下,就算是明君、能臣想要有一番作為,最後也會在日後幾十年甚至十幾年的時間後被僵硬的體制所束縛。
參考文獻
蔣波:《清代的河工與財政》,《清史研究》2005年第3期。
鄭荻:《清代河工賠修制度研究》,渤海大學碩士論文,2021年。
《作者:浩然文史·我好餓好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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