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翎在清朝是地位和榮譽的的標志,最尊貴的是三眼花翎,其次是二眼花翎,再次是單眼花翎。
有學者統計,從乾隆年間至清朝滅亡,能夠得到皇帝賞賜三眼花翎的大臣《不包括皇室宗親》,隻有乾隆時期的傅恒、福康安、和琳等3人,道光時期的長齡、禧恩等2人,清末的李鴻章和徐桐等2人。
被賜雙眼花翎20餘人。
一、什麼是花翎?
花翎是清代官員的帽子上的特有的裝飾物,常用帶有『目暈』的孔雀翎,綴在帽子後面。
『目暈』就是孔雀上的像眼睛一樣的花紋,一個圓圈就算作一眼,孔雀翎有單眼、雙眼和三眼三種,其中三眼花翎代表的地位最高,榮譽最高。
二、誰有資格得到花翎?
入關以前,統治者將花翎賞給立功的滿族官員佩戴,相當於現在的各種榮譽證書。
順治入關後,統治者將它作為區分等級、地位的標志物,判別的標準就是看翎眼的數目。
那麼哪些人可以享有佩戴它的資格呢。
1.三眼花翎
親王、郡王、貝勒——
清朝初年是禁止他們佩戴此物的,這類人屬於宗室貴位,戴翎子有損身份。
地位低一級的貝子和固倫額附,有資格戴三眼花翎。
乾隆以後,逐漸放松對親王、郡王、貝勒等佩戴三眼花翎的管制,親王、郡王、貝勒佩戴三眼花翎成為常態。
立有特殊功勞的人——
乾隆開此先例,將三眼花翎賞賜給有卓越戰功的人士,如傅恒、福康安、和琳。
和珅雖然受乾隆的寵信,因為沒有戰功無緣此物,這一點他還不如弟弟和琳了。
到清朝末年,能得到三眼花翎的大臣隻有禧恩、李鴻章和徐桐,可見其尊貴程度。
2.二眼花翎
清朝宗室和藩部中被封為鎮國公或輔國公的親貴、和碩額附有資格享戴雙眼花翎。
為皇室作出重大貢獻的大臣也可以獲得佩戴資格。
3.單眼花翎
五品以上的內大臣、前鋒營和護軍營的各統領、參領隻有資格戴單眼花翎。
後來一些外官因戰功特別大而得賞花翎。
如施瑯,因為平定臺灣,被封為能夠世襲的靖海侯。
但是施瑯請求,用侯爺換戴花翎的資格。
康熙帝破例答應了他的要求。
以世襲侯爵換取一眼花翎,足見當時花翎之地位之尊崇。
後來,賞戴花翎的標準越來越低,此物常被用作鼓勵臣下效力的一種獎賞手段。
花翎的佩戴在清朝有嚴格的規定,違反了要受到處罰,此外退休或者離職了要歸還。
三、花翎的末路
清朝後期,隨著1840年鴉片戰爭爆發,清政府腐敗無能,對列強不斷的割地賠款,導致國庫入不敷出,清政府開始賣花翎彌補虧空,美其名曰『捐翎』。
廣東洋商伍崇耀、潘仕成是花錢買花翎的試水者,二人花了十多萬白銀。
由此開端,清初極為難得的花翎,被明碼標價,單眼花翎每枝一萬兩白銀。
後來降到七千兩,最後用二百兩就能買到。
此時的頂戴花翎,雖然仍然有榮譽象征的作用,但完全喪失了最初的意義,花翎隨著清朝的沒落而沒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