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清朝時期,一些權勢人家犯了事,就花錢找窮人家的孩子頂罪,我們現在叫『替死鬼』。
但在當時這有另外一個說法,叫做『宰白鴨』,這個詞十分形象,官府對此也睜一隻眼閉一隻眼,這種行為就好像宰殺一隻在砧板上無法動彈的白鴨,殘忍卻無可奈何。
光緒初年的王樹汶一案,就是最荒唐又殘忍的奇案。
這個案情其實並不復雜,經過是這樣的:
光緒初年,在河南南陽府鎮平縣衙裡,有一個黑白通吃的班頭名叫胡體安。
班頭也就相當於現在的派出所所長,官職雖不高能量卻不小,黑白兩道暢通無阻。
為了創收他白天是捕快,晚上是盜賊,這種場景在電視劇裡出現過,但在晚清屬於司空見慣。
官府之所以能容忍胡體安這樣雙面人存在,也是出於保住烏紗帽的考慮。
比如縣裡發生了盜竊案,上邊追查得緊,真正的盜賊一時之間抓不住,縣官就讓老胡找個人頂包,案子限期破獲了。
如此一來縣官受賞,胡體安得實惠,頂包的人得到一筆錢,看似是雙贏,實則是一級騙一級,肆意破壞律法的公平和公正,真正的盜賊卻逍遙法外。
胡體安在黑白人生之路上狂奔,其能量越來越大,膽子也越來越大。
有一天,老胡指使手下的嘍囉,搶劫了鎮上的一位豪門巨富。
這富人是做玉雕生意的,來往的都是一些有頭有臉的人物,對於官場上的一些潛規則心知肚明,他早就猜透了是胡體安在背後搞的鬼。
從破案進度也證明了他的猜測,案子久拖不破。
富人為了追回錢財,隻好越級上告胡體安就是罪魁禍首!時任河南巡撫塗宗灜就下令縣衙火速抓捕胡體安。
這時胡體安尷尬了,想不到自己一手策劃的盜竊案露馬腳了。
怎麼辦呢?
焦急萬分的老胡就和師爺商量,師爺捋了捋山羊胡說:『胡班頭,你是不是蒸饅頭的餓肚子,咋就忘了宰白鵝?
不應該啊老胡,這可是你的拿手好戲啊』
經師爺一點撥,老胡恍然大悟,手拍額頭說,我咋就忘了找隻『白鵝』頂罪這招了。
經過協商,胡體安就找其家童王樹汶冒名頂替。
胡體安對王樹汶說:『你冒充我進去待上幾天,然後我在外面把你運作出來,期間的工錢我照發,然後再另給你一筆錢,你看如何?
王樹汶當時隻有15歲,心想『胡體安手眼通天,反正縣衙也不會把我怎樣,我在裡面呆幾天
還能掙錢,何樂而不為呢?
』於是就滿口答應了。
就這樣,王樹汶冒充胡體安被關進了大獄,審問他的是新上任的鎮平縣令馬翥。
馬翥新官上任三把火,想大展拳腳開辟一片新天地,這本無可厚非,但他過於急功近利,沒有心思甄別案件的真假。
為了邀功請賞,馬翥葫蘆僧斷葫蘆案,草草把王樹汶盜竊案結了,王樹汶最後被判處為死刑。
王樹汶不知道這個結果,他更不知道的是,胡體安已經調任其他地方當班頭去了。
到了秋後問斬,王樹汶這才如夢方醒,敢情自己被騙了,一分錢也沒得到還搭上一條命。
他心有不甘,就在奔赴刑場的路上,大喊我是鄧州的王樹汶,不是胡體安!胡體安你出來,你答應我坐幾天牢就出去的,還保證我不死,你說話不算話!』
監斬官大吃一驚,莫非案情有蹊蹺,於是就把王樹汶轉押回了大獄。
鑒於此,河南巡撫塗宗瀛將案子發回重審,命令。
說實話,明眼人一眼就能看透這是一個頂包案,因為案犯王樹汶隻有15歲,並且長得幹枯消瘦,與30多歲的胡體安外形相去甚遠。
即便如此明顯的漏洞,各級官員誰也不想把這個案子糾正,審來審去沒有結果,案子一拖再
拖。
轉眼三年過去了,原來的河南巡撫塗宗瀛調任兩湖總督,接任他的是河道總督李鶴年。
按照司法管轄規定,既然王樹汶聲稱他是鄧州人,他的父親名叫王繼福,這個案子自然就發到了鄧州重審,只要證實王樹汶是鄧州人,父子相認,就說明這是一個頂包案。
朝廷對這個案子很重視,光緒下旨讓鄧州知府朱光第親自審理。
還沒等審案,朱光第就接到了一封威脅信。
寫這封信的是前任南陽知府任愷。
原來任愷審理過此案,接受了胡體安的行賄,一旦案子被定性為頂包案,那麼他就會受到朝廷的追責,所以他不讓朱光第找王樹文的父親王季福,最後還說『咱們都在官場混,彼此要相互關照』。
朱光第看罷信怒火沖冠,憤怒道:『民命生死所系,曲直自當別白』,他不為官場潛規則所動,堅持秉公辦案,最終找到了王繼福,他讓王繼福與王樹汶當堂對峙,最終證實王樹文就是王繼福之子。
案子眼看水落石出,任愷深知此案一旦平反,自己定會被追責。
為了維持原判,他挑唆巡撫李鶴年與各級官員之間的矛盾。
原來李鶴年是軍旅出身,喜歡直來直去,不喜歡拐彎抹角,也就是說對那些在背後指指點點說愷,堅持原判。
總的來說,出於個人的好惡,李鶴年就偏離了司法公正,如此一來,就助長了此案中暗箱操作,行賄受賄官員的氣焰。
這些官員隻有把王樹汶判罪,他們才無責。
於是翻書據典尋找依據,最終認定王樹汶雖非胡體安,但亦是從犯,按照律法,盜賊不分首從,都應判重罪斬立決,原審官員並無罪。
二審的這個結論震驚了滿朝文武,如此明顯的冤案,5年來審出這樣的結果,簡直是荒唐至極。
言官禦史紛紛彈劾李鶴年包庇任愷。
鑒於此,光緒發諭旨改令河道總督梅啟照復審此案
此時梅啟照年事已高,眼看到了退休年齡,他不想樹敵得罪人,最後還是認定王樹文是從犯,當斬,認為李鶴年任愷並無過錯。
三審依然沒有糾正錯誤,王樹文再次被押赴刑場,就在行刑的時刻,時任刑部尚書潘文琴發出了止殺令。
原來潘文琴經過明察暗訪,了解了案情的經過,於是奏請刑部再行審問。
就在案情再次澄清的時候,李鶴年指使下屬遊說潘文琴,意思是讓他不要得罪同僚,來日方長必當相報。
潘文琴心動,就收回了釋放王樹汶的判決,等候秋後問斬!
這個案件兜兜轉轉,經過了多次復審,依然回到了原點。
從案發到現在9年過去了,各級官員
竟然審不出一個頭緒,光緒皇帝為之震怒,著令限期結案。
此時的刑部尚書是張之萬,還沒等他再審,已經調任的潘文琴給他寫了一封信,大意是說,『之前我的判決有誤,王樹文應該無罪,應予糾正』。
張之萬就把這封信交給了光緒皇帝,光緒帝下令釋放了王樹汶,然後把審理此案的官員 過濾,最終判定一審官員馬翥草菅人命,發配充軍;河南巡撫李鶴年、梅啟照等承辦此案的官員分別給予降職處理。
光緒九年,王樹汶頂包案最終落下了帷幕,個簡單明顯的冤案,耗費了10年的功夫才得以糾正!
清朝晚期從上到下對政務都是慵懶倦怠的態度,隻想通過不正當的渠道獲取不義之財,也就為『宰白鴨』事件制造了溫床,由此可以看出晚清官場多麼的黑暗,不出奇案才怪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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