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道光年間重浚西湖起風波。《網路歷史》

何振岱《西湖志》之『西湖全圖』

孫爾準像

東南網6月28日訊《福建日報記者 謝海潮 文/圖》林則徐疏浚西湖的功績,誠如謝章鋌所述:『福州西湖,歷代皆有修浚,本朝以林文忠為尤著。

文忠以閩人治閩事,利弊了然,故成功久而固』然而,這個過程並非一帆風順,阻力主要來自沿湖的豪右,他們出於私利遂構蜚語,甚至倒打一耙,賄通閩縣知縣張騰誣告林則徐以公謀私……

丁憂期間出山

福州西湖曾經『大之至四十餘裡』,至清代『道光初丈量,隻有七裡』《郭白陽《竹間續話》》。

按照康熙以後的慣例,西湖『每屆四十餘年一修,皆動帑辦理』。

自乾隆五十三年《1788年》總督福康安、巡撫徐嗣曾重浚,至道光八年《1828年》恰隔40年,當時的狀況是『山水沖激,湖身淤墊』。

沿湖土豪奸民一系列卑劣行徑又加劇惡化,『沿湖小民貪圖小利,仍將岸上積土推入湖中,圍作田園,占為己業』《林則徐《清厘福州小西湖界址告示》》,『北閘每被土豪朋奸私放湖水,淺種菱菜,收采之後,敗根爛葉,壅積成泥,填淤日深,農田日涸』《陳壽祺《答陸萊臧縣尹論福州水利書》》,造成『地隘無以容水,故春夏巨浸滔天,秋冬涸不及踝。

旱潦俱無所資,委良田於草莽,而民生愈蹙矣』《謝章鋌《賭棋山莊筆記》》。

道光七年《1827年》五月初一日,林則徐被任命為陜西按察使兼署佈政使,閏五月初三日到任,不久摺升為江寧佈政使。

在等候繼任時,他派人迎父到新任所。

林賓日攜眷自福州至南京途中,於九月二十七日病逝浙江衢州。

十月十九日,林則徐聞父卒訃訊,南歸奔喪。

十二月初八日,抵衢州,奉靈車返籍。

道光八年正月抵家在籍守制,住在離西湖不遠的文藻山。

根據茅林立《林則徐修浚福州西湖的史實澄清》所述,西湖修浚前曾在士紳中廣泛征詢意見,大家認為修浚不能再緩。

參見時任閩浙總督孫爾準、福建巡撫韓克均《請動項續修小西湖摺》,工程原由程含章主辦,福州府督同履勘,但於道光八年九月升任福建佈政使的程含章,十一月二十六日才蒞任,又於道光九年《1829年》因病陳請開缺。

在道光八年十一月趁枯水期興工且藩司不在位的情況下,修浚西湖的使命自然落到在籍守制的林則徐身上,畢竟他曾經奉旨總辦江、浙七府水利,有著豐富的實戰經驗。

張騰砌款稟訐

『從前湖寬之時,水中所產,日可值數十金』,『至水中栽種菱角、甕菜,其值尤微,而壅塞湖身,莫此為甚;且有偷放湖水以利種菱而不顧農田之涸者,其居心尤屬可惡』,林則徐出於『豈忍縱豪右之並兼,而致良農之坐困』的公心,要求沿湖居民將所占之地『繳出歸官』。

其中一大舉措便是將湖旁土岸『圍砌石岸,以杜占墾』。

客居福州的晉江人楊浚說,林公『於清復湖址尤為認真,而西北鄉民以公強正廉明,不便於己,遂構蜚語;有忌公者,據以上聞』。

『有忌公者,據以上聞』,當指道光九年八月初八日,張騰向孫爾準等人遞稟帖一事。

據《孫文靖《爾準》年譜》道光九年條所述,『府君於戊子《1828年》之冬查核歷修成案,委福州府偕委員履勘丈量,會同紳士分段辦理計方挑土,毫無浮費,周圍俱築石堤以清界址,興挑及半,適閩縣知縣張騰砌款稟訐,妄指為無關水利農田。

議者謂此事即交兩司提問可以消弭,而府君毅然奏請欽派大臣來閩審辦』。

張騰拼湊編造了什麼?

楊國楨《林則徐大傳》『重浚小西湖,雅集龍樹院』一節有詳細記述。

稟帖誣指西湖疏浚是未經審批的項目,是濫用公帑修建『遊玩之所』,『以多年久經入庫之正款,忽而抽取萬有餘金,既不咨部,又不具奏,徒以粉飾耳目之費,厚酬其《林則徐》平日奉迎效順之德』,『且小西湖一遊玩之所,一府兩縣隨時皆可料理,何必陸我嵩始充總理,亦何須在籍之二品大員《林則徐》始充包辦哉』。

至於林則徐的『罪名』,一是以公謀私、任用親家,『藉農田水利之美名,為親家保升之具』,『林則徐與陸我嵩始為密友,繼成至戚,乃會垣巨族,親戚朋友遍居城鄉,若南臺一缺,竟委陸我嵩接署』;二是諂媚現任督撫,為其營建生祠。

這番『砌款稟訐』自然皆是不實之詞。

浚湖是督撫的決策,請來林則徐『總其事』,還委任福州海防同知陸我嵩《《西湖志》引文雲『字‘萊臧’』》等人分任其事。

所建『褒忠祠』,是為清康熙年間殉難總督范承謨等人建的專祠,並非為現任督撫建生祠。

雖是姨表兄弟,後來又成兒女親家,林則徐『亦無為陸我嵩屈膝求缺情事』。

之所以『毅然奏請欽派大臣來閩審辦』,是稟帖還涉及督撫門丁收受門包銀、庫款盈餘銀兩未經報部等指控,孫爾準瓜田李下隻得避嫌。

文忠聲譽轉起

朝廷委派禮部尚書湯金釗、刑部右侍郎鐘昌到福建查辦,結果『所訐毫無實據,履勘小西湖,實系有益農田水利應修之工。

復奏得旨,坐誣訐者如律,小西湖工程接續修濬』。

不過,孫爾準、韓克均、程含章三人還是獲譴『降二級留任』。

處分也是事出有因。

福州西湖修浚是在莆田木蘭陂修復、福州貢院擴建等工程之後發起的,其中未照例詳奏庫款盈餘是個罪名。

從林則徐《孫平叔《爾準》宮保六十壽序》等文獻中,茅林立推論:修浚西湖工程應該最初未報告朝廷,是挪用庫款的,因為考慮不周,引出這番波折。

兩處門丁得銀的指控也坐實了督撫俱坐失察議處。

然而,門丁收受的『各兩次』,『計每處八十八兩』紅包,實際上就是張騰送的,其遞稟挑事的動機是因『短交前任交代案內捐什各款銀谷』被參,『希圖挾制』。

據民國版《閩侯縣志·職官五·閩縣》記載,張騰『《道光》三年《1823年》任』,陸我嵩『《道光》五年《1825年》權任《暫任》』,兩人系前後任,張騰因款項不明,公報私怨。

道光十年《1830年》正月十八日,道光帝以張騰『肆行誣訐上司,意圖挾制,又以毫無影響之言,污蔑在籍大員名節,此等刁風斷不可長』,將之發往軍臺效力贖罪。

道光十年七月,孫、韓奏請動項續修,朱批時間為七月二十九日。

而在當年的正月,林則徐守喪期滿除服,四月初抵達蘇州,離家的時間應是三月初。

茅林立認為,林則徐實際上主持西湖修浚的前半段。

從經費看,修浚工程預算一萬八千兩,大頭是國家支出,『尚不敷銀三千八百餘兩』由孫爾準、韓克均等人『率屬勻捐』,林則徐用銀八千五百五十九兩。

風波過後,結論是西湖應修,各大員有過失,林則徐是清白的。

其清廉和持重在事件中得以凸顯,『一無影響,而文忠聲譽轉起』。

但流言也給林則徐留下心理陰影,他致信費丙章:『侍裡居殊煩苦,一切亞亞,自當不肯逾尺寸界限,然周旋之間亦大費神,甚為不值。

此惟閱歷深者乃悉此曲衷也』在居家與出山之間猶豫,他還都是選擇了出山,直至『歿於王命』。

『修浚福州西湖在林則徐一生中算不上大工程,但這一事件留下的精神、人文財富是值得發揚光大的』茅林立說,即使居家,林則徐也沒有一刻忘記自己的社會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