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76年,李鴻章和英國外交官威妥瑪在煙臺簽訂了《中英煙臺條約》,清政府向英國賠款20萬兩白銀,這是李鴻章代表清政府簽訂的第一份不平等條約。
1884年4月,李鴻章與法國代表福祿諾在天津簽訂了《李福協定》;次年4月李鴻章與日本在天津簽訂了《中日天津條約》,後來日本便是利用這一條約發動了甲午中日戰爭。
同年清軍與法軍一戰勝利後,在6月,李鴻章與法國公使巴特納在天津簽訂了《中法會訂越南條約》,左宗棠憤而說道:『十個法國將軍,也比不上一個李鴻章壞事』
1895年4月,李鴻章代表清政府在日本馬關與日方代表簽訂了《馬關條約》,在簽訂《馬關條約》前還曾發生過不少故事,如李鴻章遇刺、清政府因而省下1億白銀等。
並且簽字的最後關頭,李鴻章老淚縱橫的對使團的美國顧問科士達說:『萬一談判不成,隻有遷都陜西,和日本長期作戰,日本必不能征服中國,中國可以抵抗到無盡期。
日本最後必敗求和』
1901年的《辛醜條約》是李鴻章簽署的最後一個不平等條約,當時李鴻章已經78歲了,在簽字之前李鴻章就已經開始咳血,自知時日不多,因此想盡快結束談判,簽字回來後就大口大口的吐血,隻能躺在床上。
不過李鴻章在臨終前卻久久不願咽氣,服侍他的心腹周馥於是上前說了一句話:『人有何心思放不下,不忍去?
未了之事,吾輩可辦,大人安心』李鴻章滿含熱淚,動了動嘴唇,想說些什麼,但似乎無從說起,最終卻再沒有說什麼,而是安心離去了。
現今網絡上流傳著李鴻章簽訂《辛醜條約》時的一個影視視頻,當時李鴻章和一位滿清王爺去簽字,按理來說應該由滿清王爺簽字,但滿清王爺遲遲沒有寫,於是李鴻章拿過筆,說:
『王爺,天下最難寫的是自己的名字,你還年輕,仕途無量,這個賣國賊的罵名,還是讓我來當吧』
這段視頻觸到了許多觀眾的心底,不少網友因此說『少年不知李鴻章,長大方知真中堂』,李鴻章一生在30多個條約上簽了字,因此被世人以及後世痛罵是『賣國賊』,說『賣國者秦檜,誤國者李鴻章!』
但現代的人去看當年的歷史,認為李鴻章隻是慈禧太後的背鍋俠,該強烈聲討的應該是慈禧,而李鴻章在世時也曾做過不少實用的事情,維護了國家的利益,並且在簽訂不平等條約時也曾據理力爭。
當時能當此任的也就隻有李鴻章了,換成當時任何一個人,結果並不會比李鴻章做得更好,但李鴻章也確實留下了諸多讓人一眼明了的錯誤,他身在朝廷之中,沒有權,不能讓其他官員聽從,得到慈禧的信任,其實也是寸步難行。
李鴻章在臨死前大概也想到自己的一生,還想做些什麼呢?
還有什麼放不下的呢?
自己也不是很清楚,於是便不留戀的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