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元年《1912年》2月12日,隆裕太後以太後的名義替溥儀宣佈退位,清朝滅亡。
其實溥儀說得上是極為幸運的一位亡國之君了,縱觀世界歷史,不管是中國還是國外,能安然活著的亡國之君真的不多。
像中國古代,有不少是被毒死的,比如說李煜,國外更狠,砍頭的、殺全家的都有。
對比起來,溥儀雖然也慘,但他真的是極為幸運了。
而且他當年退位的時候還保留過一段時間的皇室特權,比如說皇帝的尊號。
為什麼會保留?
其實這一切只要看看溥儀的退位詔書就明白了。
首先清帝退位的起因是辛亥革命,反清力量夠強大,起義之初南方的許多省份都宣佈脫離清廷。
然而當時的清廷依然牢牢控制著北方的數個省份,他們還有反抗能力,北洋軍隊便是其中之一。
也就是說,如果清廷抵抗到底,未必不會造成分裂的局勢,一如當初的南宋朝廷。
那個年代,本來就被西方列強所覬覦,這樣的情況對大勢來說可不是個好消息。
孫中山也不願意 看這樣的情況發生,他隻能選擇另一個方法。
這個方法得從北洋軍說起,這支部隊實際上是袁世凱的私軍,只要他想,就能帶著北洋去抗擊起義軍。
一抗擊,清廷沒有那麼快亡 ,偏偏袁世凱不願意自己做手下,他想要當老大。
這便是後來孫中山選擇的方式,跟袁世凱密約,同意將來袁成為總統,而他需要做的便是令溥儀退位。
袁世凱等達成密約後,就開始想辦法讓清廷退位,光是施加壓力是不夠的。
而且,袁世凱未必沒有掣肘,這掣肘便是保留皇室特權所在。
為了能順利退位,他隻能跟清室談判,給出一定的優待條件。
前前後後舉行了五次會議,最終定下了八條優待條件。
這才有了前面所說溥儀的退位,其中優待條件分別是皇帝尊號不廢、每年給清室提供400萬兩、暫居皇宮、宗廟陵寢,永遠奉祀、沒修完的陵墓費用由北洋出、宮女太監依然可保留、私產歸他們,禁衛軍則是由北洋養著。
但在這條件前面是清室認可北洋權利的說明,那段話原文是 這樣的:特行宣示皇族,暨滿蒙回藏人等,此後務當化除畛域,共保治安,重睹世界之升平。
注意第二句,滿蒙回藏,這便是關鍵點。
同時詔書還表明,退位後,滿蒙回藏的主權也會交給北洋。
倘若沒有這一則,那收回這些地方,恐怕北洋還要費不少的功夫。
再有,這一條不在其中,那麼最後的結果不還是跟之前南北分開差不多。
除了同意將滿蒙回藏主權交出外,北洋還得在保證清室優待的情況下,保證這些人的優待。
比如說尊重其宗教信仰 ,維持八旗的生計,保護他們的私人財產,所有的限制也都將一起取消。
有了這些優待,溥儀才於2月12日宣佈了退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