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李在《圯上授書圖》
一
張良為圯上老人拾履的故事,是見載於《史記》的。
這件事當然很奇,讀起來也甚有趣,但若追究起來,其真實性卻是可疑的。
蘇軾有一篇《留侯論》,為自來傳誦的名篇,坊間流行的《古文觀止》也收入了——借此大發其議論,以為『古之所謂豪傑之士者,必有過人之節』,『卒然臨之而不驚,無故加之而不怒』,方可成就大事。
這樣的持說,雖不無掉弄之嫌,卻也不妨一聽。
但另外的一段,就非得加以駁正不可了:『夫老人者,以為子房才有餘,而憂其度量之不足,故深折其少年剛銳之氣,使之忍小忿而就大謀。
何則?非有平生之素,卒然相遇於草野之間,而命以仆妾之役,油然而不怪者,此固秦皇帝之所不能驚,而項籍之所不能怒也』《據中華書局本《蘇軾文集》,第一冊104頁》
說得鑿鑿如見,乍讀之下,字字在理,你不能不首肯,但一經查考,就知其實是想當然的謬悠之說,經不起覆按。
老人讓張良『下取履』,《留侯世家》中明明說『良愕然,欲毆之』《此六字《漢書》並同,《史記集解》引徐廣所見的古本,作『良怒,欲罵之』》,隻『為其老,彊忍』了而已,而蘇軾卻說是『油然而不怪』!真可謂咄咄怪事。
尤其那一句『故深折其少年剛銳之氣』,為大謬不然的話。
張良的年歲,雖然史無明言,不能確知,但據《留侯世家》的所記,是可以估算的。
在逢圯上老人之時,張良早已不是什麼『少年』了。
《留侯世家》開頭雲:
留侯張良者,其先韓人也。
大父開地,相韓昭侯、宣惠王、襄哀王。
父平,相釐王、悼惠王。
悼惠王二十三年,平卒。
卒二十歲,秦滅韓。
良年少,未宦事韓。
韓破,良家僮三百人,弟死不葬,悉以家財求客刺秦王,為韓報仇,以大父、父五世相韓故。
《中華書局本,第六冊2033頁》
按張良之祖父張開地《《史記索隱》引王符、皇甫謐說,以為子房為韓之公族,本姬姓,以秦購索急,變名姓為張良,故開地不姓張。
此據《新唐書·宰相世系表》及近人王叔岷《史記斠證》說,姑以張字冠之》,為韓相的時間,最遲不晚於昭侯二十六年,即周顯王三十六年《前333年,據《韓世家》、《六國年表》。
陳夢家《六國紀年表》作『釐侯二十九年』,釐侯即是昭侯;楊寬《戰國史料編年輯證》則作『昭侯三十年』。
其為昭侯的最後一年,及在顯王三十六年,則並無不同》;可能的時間,則為昭侯二十三年《前336》,因為據《韓世家》及《老子韓非列傳》,昭侯八年至二十二年,韓相為申不害《按錢穆以不害相韓,前後得十九年,見《先秦諸子系年》七七《申不害考》;以其無確據,姑仍從《史記》》。
其為韓相的時間下限,最晚可至襄王的最後一年,即襄王十六年、周赧王十九年《前296》。
假設開地初為相時,年三十歲,至襄王十六年,他也就是年近七十的老人了,按人世的一般情形,其孫張良也已在抱了。
可是歷史不湊巧,偏偏是小概率,那時張良並未出生。
何以言之呢?很簡單,因為前230年韓為秦所滅,張良正『年少』。
張良若在前296年已生,則至前230年時,其年已六十七,皤然一公,何得謂之『年少』?那麼,張良之生究在何年,為有最大的可能?據張良之父張平,為韓相而卒之年,是在悼惠王二十三年《前250年。
《韓世家》、《六國年表》作『桓惠王』》,可知張良之生,再晚也不得晚於此年;前230年秦滅韓,《留侯世家》明言其『年少,未宦事韓』,以此上推,至前250年,其間凡二十年,換言之,也就是韓滅之際,張良若二十歲,謂之為『年少』,是可以的。
所以以最保守的算法,張良必不晚於前250年而生,考慮張良另有一弟,若其年長弟僅一歲,則張良之生,最晚也必在前251年,而不得更晚於此年了。
若張良最晚生於前251年,那麼在其雇力士用一百二十斤的大鐵棰行刺秦始皇時,是多大的年歲?刺始皇的具體時間,《留侯世家》中未言及,《留侯世家》隻說『秦皇帝東遊,良與客狙擊秦皇帝博浪沙中,誤中副車』,但這是可以考得的。
據《史記·始皇本紀》及《六國年表》,其事在始皇二十九年《前218》。
《始皇本紀》雲:『二十九年,始皇東遊。
至陽武博狼沙中,為盜所驚。
求弗得,乃令天下大索十日』《史記正義》雲:『狼音浪』『博狼』即『博浪』,《漢書·張良傳》正作『博狼』,不過是古字的異寫而已。
此雖未及張良之名,但合《留侯世家》以觀之,可知為一事。
從前218年溯至前251年,為三十三年,換言之,張良在與力士刺始皇的時候,已是古人例以虛歲算的三十四歲的中年人了。
這還是最保守的算法。
如放寬五六年,實在說來,這也是最有可能也最接近歷史之實際的,——因為假設張良之父生於前333年,也就是其祖父初為相時,那麼到前251年,張良之父也就有八十餘歲了,以八十餘歲的老人而生子,在醫學上是有絕大困難的,所以張良之父的生年必須後移,而張良的生年則須前移,如此才接得上——則彼時張良四十歲。
對於年已四十的張良,蘇軾還能說他是『少年剛銳之氣』麼?
晚於蘇軾近九十年的洪邁,在其《容齋五筆》卷八『白蘇詩紀年歲』條討論及蘇軾詩中的年歲之感雲:
白樂天為人誠實洞達,故作詩述懷,好紀年歲。
因閱其集,輒抒錄之:『此生知負少年心,不展愁眉欲三十』,『莫言三十是少年,百歲三分已一分』,『何況才中年,又過三十二』,『不覺明鏡中,忽年三十四』,『我年三十六,冉冉昏復旦』,『非老亦非少,年過三紀餘』,『行年欲四十,有女曰金鸞』,『我今欲四十,秋懷亦可知』,『行年三十九,歲暮日斜時』,『忽因時節驚年歲,四十如今欠一年』,……蘇公素重樂天,故間亦效之,如『龍鐘三十九,勞生已強半,歲暮日斜時,還為昔人嘆』,正引用其語。
又『四十豈不知頭顱,畏人不出何其愚』,『我今四十二,衰髮不滿梳』,『憶在錢塘正如此,回頭四十二年非』。
《上海古籍出版社本,893-895頁》
人生不過百年,三十三歲,為百年的三分之一,就算從寬算作『少年』,四十歲的或者至少三十四歲以上的張良,也不可能是『少年』了。
其實,洪邁所引的白居易的詩,不是也把『過三十二』,算作『中年』了嗎?而『三紀餘』,也就是三十六七,——一紀為十二年——不更明言是『非老復非少』?蘇軾本人的詩,在三十九歲時,也就自嘆『歲暮日斜時』了。
從洪邁所引的這些詩,不難看出人生的年歲,在蘇軾意中的分別,如果他意識到張良在為老人拾履之時,已大於三十四歲,而極可能是四十歲時,料想他不至於寫出那一句『故深折其少年剛銳之氣』的。
尤其是,在嘉祐六年《1061》作《留侯論》而大發議論的蘇軾,據孔凡禮《蘇軾年譜》《中華書局本,上冊93頁》,其本人也才二十六歲,要非說是『少年』,蘇軾是更合適些的,但想來蘇軾本人一定不同意。
他二十七歲作的詩,就在未老而屢屢言老了,如嘉祐七年《1062》寫的:『明年縱健人應老,昨日追歡意縱違』《《壬寅重九,不預會,獨遊普門寺僧閣,有懷子由》》;『愁腸別後能消酒,白發秋來已上簪』《《九月二十日微雪,懷子由弟二首》之一》;『萬事悠悠付杯酒,流年冉冉入霜髭』《《病中聞子由得告不赴商州三首》之三》。
及至熙寧二年《1069》,蘇軾也到了三十四歲,他詩裡就更寫著『如今各衰晚,那更治刑名』《《次韻子由初到陳州二首》之一》了。
所以,蘇軾若知張良此時比其作文時要大得多,他是必不如此著筆的,他隻是犯了未考據的錯,而想當然地逞其聰明了。
二
也許有人要說,《史記》中圯上老人對張良本有『孺子,下取履』、『孺子可教矣』、『十三年孺子見我濟北』之類的話,所以《留侯論》中說:『故倨傲鮮腆而深折之,彼其能有所忍也,然後可以就大事,故曰‘孺子可教也’』蘇軾也是語出有據,不能算錯的。
其實呢,蘇軾所以有此誤謬,就在『孺子』一詞。
他讀《留侯世家》,一定是以為『孺子可教也』的『孺子』,就是指小孩子。
按『孺子』作小孩子解,固是通義,《孟子·公孫醜上》:『今人乍見孺子將入於井,皆有怵惕惻隱之心』《離婁上》:『有孺子歌曰:‘滄浪之水清兮,可以濯我纓;滄浪之水濁兮,可以濯我足。
’』兩處的『孺子』,都是指小孩。
這也是蘇軾自幼所爛熟的。
但是,若隻作小孩之解,那就不能以之稱呼成年人的張良了。
古人之用『孺子』,另有其義。
錢大昕《十駕齋養新錄》卷二『孺子』條雲:
今人以孺子為童稚之通稱,蓋本於《孟子》。
考諸經傳,則天子以下嫡長為後者乃得稱孺子。
《金縢》、《洛誥》、《立政》之孺子,謂周成王也。
《晉語》裡克、先友、杜原款稱申生為孺子,裡克又稱奚齊為孺子。
晉獻公之喪,秦穆公使人吊公子重耳,稱為孺子,而舅犯亦稱之,是時秦欲納之為君也。
孺子?之喪,哀公欲設撥,亦以世子待之也。
齊侯荼已立為君,而陳乞鮑牧稱為孺子,其死也謚之曰安孺子,則孺子非卑幼之稱矣。
欒盈為晉卿,而胥午稱為欒孺子。
《左傳》稱孟莊子曰孺子速、武伯曰孺子泄。
莊子之子秩雖不得立,猶稱孺子,是孺子貴於庶子也。
齊子尾之臣稱子良曰‘孺子長矣’,韓宣子稱鄭子齹曰‘孺子善哉’,皆世卿而嗣立者也。
《內則》:‘異為孺子室於宮中,母某敢用時日,祇見孺子。
’亦貴者之稱。
唯《檀弓》載有子與子遊立,見孺子慕者,《弁人》有其母死而孺子泣者,此為童子通稱,與《孟子》同。
又《左傳》季桓子之妻曰南孺子,則又以為婦人之稱。
《上海書店本,25-26頁;『秦穆公使人吊』句,原誤標作『秦穆公使人吊,公子重耳稱為孺子』,今改》
錢大昕的這一條考辨,引證甚博,發明亦確,但於一般讀者,必須加些註,才能讀得明白。
如『《金縢》、《洛誥》』那一句,鳳凰出版社本的《嘉定錢大昕全集》第七冊69頁,將其標作了『《金縢洛誥》‘立政之孺子’』,就是錯得厲害的。
這可見雖在專家,也有讀不懂處。
大概言之,錢大昕此節所言,是以為『孺子』一詞,除指小孩之外,在經傳古籍中,還可指年輕的或不年輕的嗣君,以及貴家的婦女。
指年輕的嗣君,如《尚書·金縢》:『武王既喪,管叔及其群弟乃流言於國,曰:‘公將不利於孺子。
’』『孺子,幼少之稱,謂成王也』《見《尚書正義》598頁,上古本》。
《洛誥》、《立政》中,也都有『孺子』,所指並同《可參看《尚書校釋譯論》第三冊1236頁、1475頁及第四冊1687頁》。
指不年輕的嗣君,則重耳之稱孺子是。
這是見於《國語·晉語二》及《禮記·檀弓下》的。
據《史記·晉世家》及《十二諸侯年表》,晉獻公二十一年,殺太子申生,次年又欲殺重耳,重耳出亡,『是年重耳年四十三』。
獻公之喪,在二十四年《前651》,那時重耳四十五歲,而穆公稱之為『孺子』。
這是不年輕的嗣君,稱為『孺子』的古例。
雖然如此,但無論作錢氏的哪一義,也還不能移註圯上老人的稱呼張良。
《漢語大詞典》第四冊252頁『孺子』條又雲:
猶小子、豎子,含藐視輕蔑意。
《史記·范雎蔡澤列傳》:『吾事之去留在張君,孺子豈有客習於相君者哉?』司馬貞索隱引劉氏雲:『蓋謂雎為小子也』
按《索隱》所引劉氏,指唐學者劉伯莊,其解亦非是。
《大詞典》就更不足為據了。
范雎更名姓為張祿,去秦國為相、封應侯,前後凡五年,須賈使秦,贈以綈袍的事,是在周赧王四十九年《前266》,揆之事理,范雎就是再年輕,也必在三十外了。
一般說來,較為可能的,應是在四五十間。
以如此年歲的故人,而呼之為『孺子』,則『孺子』之稱,在當時的社會,是不至有什麼輕蔑的。
不然,既有前仇,又加此辱,范雎便放不過他了。
范雎說的:『公之所以得無死者,以綈袍戀戀,有故人之意』綈袍之贈,固然是可念,但其口中的『孺子』,若為輕蔑藐視之稱,則所謂的『故人之意』,也就大打折扣,不值得多感了。
以范雎的為人,其事之不如此作了,可想而知。
《史記》中另有一處,亦涉及『孺子』之稱,可為旁證;《陳丞相世家》雲:
《陳平》少時家貧,好讀書,……及平長,可娶妻,……平既娶張氏女,齎用益饒,遊道日廣。
裡中社,平為宰,分肉食甚均。
父老曰:『善,陳孺子之為宰!』平曰:『嗟乎,使平得宰天下,亦如是肉矣!』《中華書局本,第六冊2051-2052頁》
按陳平及長而娶,為分肉均故,得父老稱『善』,而亦呼之為『孺子』,這就可見不是『藐視』,也非語帶『輕蔑』了。
此正如須賈對范雎之稱,為彼時的一種通行的稱謂,可為老人施之於晚輩的成年男子,且是頗客氣的,至少在《太史公書》中,是必如此的。
圯上老人之呼張良,也當作如是解。
《漢語大詞典》的那個義訓,亟須修訂。
而所以有此一稱謂,猜想起來,或即緣於嗣君之稱『孺子』。
古時的不少稱謂,皆自上而下,僭竊而用之,一般人之樂於此,就仿佛婦女的『梳頭學京都樣』,這也就使得這些稱呼,往往失去原義。
『孺子』一詞,自是其一例。
《史記·淮陰侯列傳》中的漂母,呼落魄的韓信為『王孫』,則另是一例。
『王孫』為美稱,所以那時的人,就多取名作『王孫』,如專研《周易》的周王孫、田王孫及文君之父卓王孫、與田蚡合傳的竇王孫、以裸葬著名的楊王孫等,都是。
而名字『孺子』的,也屢見於史,最有名的,則是那位『下陳蕃之榻』的徐孺子了。
以此而言,『孺子』之為佳稱,是可以無疑的。
三
附帶提一下。
《太平廣記》卷六引杜光庭《仙傳拾遺》改寫張良此事雲:『張子房,名良,韓國人也。
避地於南陽,徙居於沛,後為沛國人焉。
童幼時,過下邳圯橋,風雪方甚,遇一老叟,著烏巾、黃單衣,墜履於橋下,目子房曰:‘孺子為我取之。
’子房無倦色,下橋取履以進,老叟引足以納之。
子房神意愈恭,叟笑曰:‘孺子可教也。
’』《中華書局本,第一冊38頁》改作『童幼』,固可與『孺子可教也』一句照應了,但顧此失彼,卻忘了張良童幼時,韓國還沒有亡,以張良的家世,他又何至徙居於楚國的沛呢?杜光庭到底也還是不解『孺子』之稱,不僅可呼童子,也可以施之成人,他所犯的錯,是和蘇軾差不多的。
據說讀了七遍《漢書》的翦伯贊,在《秦漢史》中敘項羽之死雲:『項王走至烏江之濱,烏江的亭長,檥船以待,勸項王渡江。
……於是這一位‘一聲叱吒,千人皆廢’的少年英雄,就用了帶著敵人鮮血的寶劍,自剄而死了』《北京大學出版社,115頁》把項羽稱作『少年英雄』,雖可表示『於項羽不勝其欽佩』之意,但現代的讀者讀了,一定是要疑怪的。
項羽的年歲,是經前人考定了的,自刎時年三十一,確切無疑《見《史記集解》:『徐廣曰:漢五年之十二月也。
項王以始皇十五年己巳歲生,死時年三十一』》,並有虞姬在側,如何可稱得『少年』?不記得哪本書,說李肖聃痛恨白話文,學生作文若用『青年』,他必代改為『少年』,並批之雲:‘『青年』兩字不見經傳,故改。
’』《秦漢史》不是古文寫的,還不能援此為例,不寫『青年』兩個字,也不能比於蘇軾所仰的白居易,可以說三十還是『少年』。
作者:王培軍
編輯:吳東昆
舒 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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