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朝真的可以避免覆滅嗎,如果你是秦二世,會重點先做哪些事?《網路歷史》

秦朝當然可以避免覆滅。

秦國的覆滅主要原因其實在秦始皇時期就埋下了禍端。

秦始皇從貢獻上來說無愧於千古一帝,統一度量衡錢幣文字,推行郡縣制、開疆拓土等都是他對後世的貢獻,但是其中的郡縣制卻是大秦王朝迅速滅亡的重要原因,這不是說郡縣制就一無是處,主要是郡縣制不符合春秋戰國分裂已經數百年,現在隻是天下初定的這個現實。

秦始皇步子邁的太大扯著蛋了。

也可能有人會認為徭役過重是重要原因,但這個其實兩說,在陳勝吳廣期以後,起義軍首領周文曾經率兵攻占到了咸陽附近,但是章邯率領修建驪山陵墓的勞役以及一些囚徒,就擊潰了周文的起義軍。

如果這是重要原因,勞役大軍早該成為周文的內應。

所以說秦朝十幾年就迅速滅亡的主要原因就是對六國故地的控制不到位。

秦始皇統一全國之後,關於實行郡縣制還是分封制,大臣之間有著不同的聲音,有的認為分封制好,就是好;有的認為郡縣制妙,呱呱叫。

最終秦始皇聽取了李斯等人的建議,在全國推行郡縣制。

李斯建議郡縣制,不一定是出於公心。

如果采取郡縣制,帝國中央的丞相權力就極大,但如果采取分封制,丞相的權力就局限在帝國直接管轄的范圍內,和以前一個諸侯國的相國差不了多少。

郡縣制可能是李斯等人因一己之私所提出的方案。

李斯作為一個傑出的政治家,不可能看不到剛剛立國就推行郡縣制的弊端。

六國存在都已經數百年,六國的舊貴族在民間還有很大的影響力,六國的人民也沒有完全服從秦的統治,可以說秦朝的統治基礎非常薄弱,一有風吹草動,社會就可能動蕩不安。

這種情況下,秦始皇更應該放慢步伐,先加強對六國故地的控制,分封自己的子弟為諸侯,分別控制六國。

然後在民間慢慢搜捕六國舊貴族,斬草除根。

郡縣制絕對不適合在此時推行,等到六國舊貴族被消滅的差不多了,或者說一兩代人以後,六國舊貴族的影響力就會減弱,此時再推行郡縣制才是合適的。

如果擔心諸侯國實力太強,威脅中央,可以將地盤大人口多的原楚地、齊地和趙地先分割出一部分歸中央直接控制,然後再分割成幾塊分封給皇族。

雖然分封同姓諸侯可能造成諸子爭權,但不管怎麼鬧,最後勝出的還是秦始皇的子孫。

這一點在西漢的七王之亂,西晉的八王之亂和明朝的靖難之役都可以看的出。

當然這樣老百姓就受苦了,甚至外族可能趁虛而入。

不過秦始皇推行郡縣制,也應該沒有考慮老百姓過的好不好。

他想的還是自己的統治千秋萬代,他隻是選擇錯了體制。

如果秦二世如果能意識到這一點,因為他自己的後代年齡尚幼,他就應該迅速分封自己的兄弟為諸侯王,鎮守六國故地。

郡縣制和諸侯國制度同時推行。

如果秦二世再耍點手段,讓各封國之間矛盾重重,這樣他自己的江山就能坐安穩了。

即使他沒有方法做到,天下發生諸侯國的叛亂,但在叛亂過程中,六國原有的力量也會同時被削弱,不至於出現秦末那種相當於六國合縱攻秦的反秦浪潮。

就算秦二世被諸侯王推翻了統治,但上臺的還是秦始皇子孫,天下仍然姓秦。

從這一點上劉邦就比秦始皇強的多。

劉邦因為形式需要,分封了不少異姓諸侯,等到局勢基本穩定了,劉邦就基本將異姓王鏟除幹凈了,除了實力比較弱的長沙王吳芮。

劉邦鏟除了異姓諸侯王之後,認識到了中央還無法對帝國邊疆實施有效控制,所以他又分封了很多劉姓諸侯王。

西漢初年,在劉邦去世後,劉姓諸侯王在保證大漢是不是姓劉這一問題上起到了至關重要的作用。

雖然劉姓諸侯王後面成了帝國中央的一大麻煩,但這種制度卻能夠在很大程度上保證家天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