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元璋出生於底層,當過和尚和乞丐,最後憑借一己之力逆襲坐上皇位,成為名副其實的『草根皇帝』。
由於從小在貧困家庭成長,所以他不像其它皇帝那樣高高在上,而是非常熟悉底層人民的生活。
同時,他的家人經常被元朝官僚權貴欺壓,因此對貪官的恨從小就植入他內心深處。
這致使他登基之後嫉惡如仇,大力懲治貪官污吏,希望朝政清廉。
朱元璋確實立法『多佑貧抑富』,鼓勵百姓監督官員,甚至可以把貪官直接押送進京,他也希望百姓生活如同他設想中的安居樂業。
但是洪武年間的老百姓的生活如後來人所認為的幸福嗎?
其實在朱元璋制定的嚴苛《大誥》律法之下,當時的老百姓無不生活在恐怖和高壓的環境之下。
朱元璋
朱元璋在未取得皇位之前,的確處於草根百姓階層,而取得江山之後又位列於封建帝皇的行列,階層利益關系早已轉換。
加之他認為元朝之亡在於綱紀廢弛,律法寬松,為汲取前人教訓,他吸收了前朝歷代的嚴酷律法包括秦漢的連坐法等,再加上自己新創造的刑法,頒佈了《大誥》三篇以誥戒臣民。
這部《大誥》堪稱史上最嚴苛而恐怖的律法,核心思想是朱元璋的『治亂世用重典』。
很多人認為這些律法是針對官員的,而實際上,作為國家的大典,人人受約,受懲罰和受刑最多的還是底層百姓。
朱元璋還在《大誥》裡明確表示最好的民眾應該是商周時期的奴隸制度下的百姓,安心種地,老老實實服侍君王即可。
這部法律的規定甚至對老百姓的吃飯、穿衣、出行、娛樂等制定了各種嚴格的規定和限制,蠻橫地侵入老百姓的日常生活,讓他們感到痛苦不堪。
百姓犯一點錯誤,就有可能遭遇滅頂之災。
明《大誥》
以穿衣為例,明朝初期階級劃分嚴格,對於不同階層的人群穿衣的要求都是非常不一樣的。
官員要求戴烏紗帽,穿圓領袍,著黑靴。
士子要求戴四帶巾,穿雜色盤領衣,全身絕不得穿玄黃色。
教坊司樂工要戴青色頂巾,系紅綠帛帶等。
不僅對款式有規定,甚至必須細化到衣物材料。
王公貴族和官員穿著錦絲綢緞,普通民眾隻準穿著素衣綢緞,商人地位最低,隻有穿絹和佈料可以選擇,即使再有錢也不能穿綢料。
如果有人不小心穿錯衣服,或者穿衣不整潔規范,都將會被定為『僭越』之重罪,輕者被國家處以重刑,重者則直接被殺頭。
洪武初期,有一個下級兵士踢球娛樂放松,由於出汗過多,便情不自禁地挽起了褲腿。
這一幕被公差發現後,以『違制』將其立即拘捕,並依律砍去露出的腳腿。
穿衣的統一性
百姓的文娛生活,在《大誥》規定之下,也受到種種匪夷所思的嚴苛限制。
元朝戲曲盛行,聽戲曲,唱戲曲已成為民間最津津樂道的娛樂活動。
但朱元璋認為戲曲中含有大量抨擊朝廷政策的內容,屬於『不良文化』,可能威脅他的皇權統治。
因此,《大誥》規定民間隻能演繹『太平盛世,孝子賢孫,與人為善』這一類的戲曲,但凡有老百姓出演、觀看其它種類的作品,甚至私藏戲曲文本,都將面臨全家被砍頭的厄運。
朱元璋因出生草根,並無過多文化積淀,加上當過僧人,對過去身份十分敏感甚至自卑,之後便大興文字獄。
杭州府的江南大儒徐一夔有一次上奏賀表,表中寫有『光天之下,天生聖人』等諛頌之詞,但在朱元璋看來卻是大逆不道,並批示道:生者,僧也,以我當為僧人也;光,財發也;意隱射乞丐。
徐遂被抄斬。
某私塾老師,抄字帖用了杜甫的詩句『舍下筍穿壁』,而朱元璋認為『筍』就是竹,『竹』與『朱』同音,此句譏諷他為穿墻的盜賊,便賜死這位私塾老師。
同時,文字獄也淪為政治附屬品,胡惟庸案朱元璋殺5萬人,藍玉案殺4萬人都跟文字獄有一定的牽連。
明初百姓喜歡聽戲
洪武時期的官員過得尚且戰戰兢兢,生死難卜,老百姓的日子自然過得更是膽顫心驚。
但這段時期的明朝各藩王過得倒是無比滋潤,朱元璋作為皇帝一直奉行『家天下』的治國理念,他廢除孟子的『民貴君輕』的言論,集中皇權,嚴格的說是集中了朱家的權力。
他的兒子們在各地為藩王,霸占兼並土地,作惡多端。
例如晉王強搶民女,民女不從或者他不滿意即誅殺之。
朱元璋為了解決民初的兵源問題,陷民於法,強迫數百萬民眾充當奴隸般的軍役,這些人還要為皇室的宮殿大修土木,死傷無數。
這導致了連經濟發達人口稠密的江南地區,有的地方甚至『鄉人多被謫遷,或死於刑,鄰裡殆空』。
明初洪武年,全國就爆發了大型農民起義33起,每次規模都數萬人。
要是真風調雨順,國泰民安,老百姓為何頻繁揭竿而起。
除強制征兵以外,朱元璋還設立錦衣衛制度來監督百姓,限制百姓自由行動。
《大誥》甚至規定鄰裡之間要互相監督,如果有人遠行不知下落,或者長時間不回家,裡甲鄰居不告發者一律發配充軍,甚至施以酷刑。
有記載中國人受誅族、凌遲處死最多的朝代就在明朝,而明初占比最重。
誠然,朱元璋也確實制定了一些有利於民生福祉的政策,比如設立『養濟院』,『惠民藥局』。
但所有的政策無非是為了鞏固專制皇權的牢固,以防止百姓鬧事,出現第二個『朱元璋』。
他奴隸式地管控民眾,讓老百姓都生活在圍牢之中,進而培養出一生一世自願接受老朱家統治的意識形態。
他的《大誥》明面上是法律條文實則為非法的制文,毫無公正的法律精神可言。
所以,洪武年的百姓實際上是生活在一個無比黑暗而恐怖的年代,如同草芥一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