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印案是大明早期洪武期間的四大案之一,牽連人數眾多。
明朝建立後,有這麼一項規定,每年各佈政司、府、縣都要向戶部呈送錢糧及財政收支、稅款賬目。
戶部與各佈政司、府、縣的數字須完全相符,分毫不差,才可以結項。
否則,如果出現不一致的地方,那麼說明是有問題的,整個賬冊便要被駁回,重新填報,更加關鍵的是要重新蓋上地方政府的印章。
那麼,這樣一來,就比較麻煩了,畢竟古代的交通工具有限,這麼一來一回的太費時間了。
而且,明初上繳的是實物稅款即糧食,並非銀兩,那麼這就出現了一個問題,畢竟都是馬車運輸,在路上消耗是再正常不過了。
在明初,經常會出現不一致的地方。
在他們看來,這也是一件很正常的事。
所以呢,他們就有了一個默契,前往戶部審核的官員都提前準備了事先蓋過印信的空白書冊,就是擔心會出現問題。
到時候再直接填上就好了,這樣一來,他們就不用再跑一趟了,也是為了省時間。
其實,這原本就是從元朝既有的習慣性做法,也從未被明令禁止過,大家一直相安無事。
這件事其實就是這麼回事,可是,這件事在朱元璋眼裡卻不一樣了,他發現以後,非常憤怒,他非常不喜歡蒙古元朝時代已經出現的官僚們的舞弊行為。
所以,發生『空印』事件後,朱元璋開始徹查此案。
史載,朱元璋的反應是『盛怒』,認為這是欺罔行徑,丞相、禦史都不敢諫言。
下令,主印官員處死,副手以下杖一百充軍。
因為,朱元璋非常痛恨元朝時期的貪污腐敗,所以,他對於空印案非常氣憤,這也令他查的非常嚴,牽連了太多的官員。
而朱元璋對於此事,手段簡單粗暴,並沒有考慮任何的實際情況,他眼裡不揉沙子,所以這也導致空印案成為明初洪武期間的四大案之一,影響可謂非常深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