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在一提到『錦衣衛』三字,很多人腦子裡會立即映出流行影視作品中塑造的錦衣衛官員標準形象:身著飛魚服,腰佩繡春刀,飛簷走壁,武藝高強,從事著保衛皇帝、暗護忠良、刺探倭寇、保國衛民等神聖而又高端大氣上檔次的工作,堪比古代的007。
但是,當上明朝的錦衣衛真的有這麼爽嗎?
在說之前,先說一下錦衣衛是如何由來的,錦衣衛的前身是儀鸞司,宋代以前就存在的一個機構,相當於皇帝的儀仗隊。
錦衣衛的另一個前身是拱衛司,洪武紀元還沒啟用的元朝末年,朱元璋南征北戰時就有拱衛司,職責是拱衛朱元璋的安全。
洪武十三年《1380年》『胡惟庸案』之後,朱元璋為了進一步加強皇權,監視搜集朝臣動向,遂於洪武十五年《1382年》裁撤親軍都尉府與儀鸞司,改置錦衣衛,其最初的職能隻有守衛值宿、偵察逮捕和典詔獄三項,主要從事偵查、逮捕、審問等活動。
可以看出起初錦衣衛的權力並不大,最多隻是向皇帝告狀,再由朱元璋來決斷。
後來朱元璋大肆屠戮功臣,錦衣衛的權力也逐漸開始膨脹。
這一機構有了自己的詔獄,可以自行處置皇帝交由錦衣衛的欽定案件,從逮捕犯人到處決,期間一律決策,隻需要稟告皇帝,不需要向朝中的其他部門報備,此時的錦衣衛,權力已經開始逐步擴張。
『藍玉案』之後,朱元璋便於洪武二十六年《1393年》下令禁止錦衣衛參與司法事件的處理,大小事務都由法司掌握,『詔內外獄毋得上錦衣衛,諸大小咸徑法曹;終高皇帝時,錦衣衛不復與典獄,稍稍夷它軍矣』,錦衣衛不再參與刑獄之事,僅剩值宿和偵察兩項職責。
當然,閑話少說,書歸正傳。
盡管明朝歷代皇帝對於錦衣衛的招聘始終沒有一個明確的規則,但是,由於錦衣衛在本質上也是一個軍事機構,所以,如果想當錦衣衛第一就得武藝超群。
尤其是,錦衣衛的首領一般都會由皇帝任命自己相信的武將。
同時,還得家世清白。
至少祖上三代都是清清白白,才會有機會參與篩選。
如果一個家裡祖宗三代當中出現了一個雞鳴狗盜之輩。
那麼這個家族的人就永遠沒有機會成為一名錦衣衛了。
錦衣衛首先是皇帝的侍衛親軍和儀仗隊,由將軍、校尉和力士組成。
選取體貌雄偉、有勇力者充任,作為殿廷衛士。
校尉、力士揀選民 間身體健康、沒有前科的男子充任,校尉掌管鹵簿、傘蓋,力士舉持金鼓、旗幟。
顯然,這種選拔方式簡直比皇帝選老婆還要苛刻。
錦衣衛官職等級:指揮使一人,正三品;指揮同知二人,從三品;指揮僉事二人,正四品;鎮撫使二人,從四品;十四所千戶十四人,正五品;副千戶,從五品;百戶,正六品;試百戶,從六品;總旗,正七品;小旗,從七品。
下屬有將軍、校尉、力士,對外有參謀某事、校令等。
上至都指揮使,下至從七品的小旗,從九品的吏目,從主任科員到正部級,天差地別。
所以說你要是一個基層的校尉,力士,沒有品級就是一個辦事員而已,隻能命行事。
就別想著飛揚跋扈,魚肉百姓,強搶民女這些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