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朱元璋殺再多的人也無法治貪,而雍正皇帝卻能成功?《網路歷史》

洪武二年,朱元璋曾經對著自己的大臣說,我以前當百姓的時候,見到貪官污吏對百姓的疾苦根本不管不顧,我心裡恨透他們了。

我現在當了皇帝,如果有誰敢貪贓枉法,絕不寬恕。

朱元璋是說到做到。

他頒佈了有史以來最為嚴厲的肅貪法令,貪污60兩以上銀子者立殺,即使在開國之初60兩銀子也不是什麼大數目。

這個命令顯示了朱元璋肅貪的決心。

朱元璋殺貪官史料

這還不夠朱元璋命令,官員貪污處死後還要把皮剝下來,裡面填上草,用來震懾貪官。

朱元璋發現從洪武初年一直到洪武十九年,明朝13省的官員基本上都被殺光了,但是殺完一批又來一批,朱元璋徹底急眼了,為什麼這貪官根本殺不完呢?

朱元璋創立的『剝皮揎草』刑罰

雍正皇帝也遇到同樣的問題,但是雍正皇帝並不像朱元璋那樣用極端的手段來訴貪,那麼雍正是如何解決這個問題的呢?

雍正元年四月,內閣學士諾敏,擔任山西巡撫。

他到山西半年後,給雍正皇帝上了一個奏折,提了一個建議,他提議把山西全省的火耗征收的權利各個州縣收回到省裡面,收上來的火耗一部分用來彌補虧空,剩下的結餘發給官員們來補貼生活。

諾敏認為這個辦法有四個好處,首先降低了百姓的負擔,之前火耗攤派非常嚴重 ,收來的錢都被縣官給貪污了。

而現在歸到省裡,這樣大家可以公開監督。

接著收上來的火耗可以彌補之前的虧空,再然後就是地方上修路修河堤也都有了著落,最後剩下的火候發給官員用來補貼生活,這樣可以極大地改善勵志。

雍正收到這個奏折後非常高興立刻批復諾敏在山西全省實行。

接著雍正又在河南實行火耗歸公 。

雍正皇帝實行的火耗歸公意義巨大 ,首先耗羨歸公首先給耗羨正名,也就是做了規范 ,這樣就不會有胡亂征收的情況,百姓減輕了負擔 而官員收再多也沒有任何意義 ,因為收多少都要上交 ,將來隻能領到固定的數額 。

同時上下級的關系也理順了 ,最重要的就是官員的收入實實在在的提高了。

比如清朝總督的年俸是白銀180兩 而能領到耗羨養年齡足足有18000兩,是自己年俸的100倍,縣官的年份呢是45兩,養廉銀至少也有400兩多的,可以達到兩千兩。

雍正的意思很明確,你們的合法收入已經夠用了,再貪污就是存心找死,但是就是這樣的一個好政策首先遭到了朝廷上的一些人反對,他們的理由呢無外乎那麼幾個就是火耗歸公會讓百姓感覺增加了賦稅,違反了康熙皇帝定下得永不加賦的承諾,朝臣們認為,要杜絕虧空腐敗主要是選個適當的人。

要崇尚節儉。

也就是從人選和教育上下功夫沒必要啊搞個新制度出來。

雍正顯然遇到了很大的阻力 ,這些朝廷的官員多數不了解地方的情況, 眼看意見不能統一 雍正決定乾綱獨斷 下令必須全國實行火耗歸公的政策 。

不久之後 ,各地情況地匯報上來 大家發現 ,改革的效果非常好 ,最重要的效果有兩個 ,一個是百姓確實減輕了負擔 ,還有一個就是貪腐問題的到了遏制。

雍正朝的俸祿養廉銀表

和朱元璋反腐不同,朱元璋隻是單純地用刑法來處理貪腐的問題, 但是他沒有從官員的角度來思考 為什麼要貪腐。

因為官員的收入確實很低 ,雖然超過了當時的百姓。

但是衙門用人到官員買官服 雇傭書辦 ,都要官員自掏腰包 。

所以呢才會有所謂的貪腐問題 ,而雍正他要求的隻是清廉 ,而並不是讓官員們呢餓著肚子辦公 。

但是雍正的反腐改革最終還是有很多問題 。

首先就是利益分配不合理, 地方官員因為有了火耗歸公收入逐漸增長 ,而朝廷的軍官卻依然呢收入很低 ,而且雖然官員的收入上來了,但是你的收入依然很低 ,衙役橫行魚肉鄉裡百姓的現象仍然呢沒有得到解決。

當然對於僅僅執政十三年的雍正皇帝來說 我們不能啊苛求的更多了 ,這些問題應該交由他的繼任者來解決。